【吴会计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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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会计这门儿学科是要不断的学习并积累经验的。有的童鞋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是仍不能独立完成某项会计工作,这就是缺乏实战经验。
不仅要学好会计,做到活学活用,还要熟知相关税法知识。
一个合格的会计,在从业过程中“不能单一的从会计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还要从税法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做到“会计与税法”相结合。——这才是一个合格的会计。
【会计有风险,工作需谨慎;从业有难题,需要请顾问】
【财税频道】Q群119061906,欢迎您的加入!
——吴会计 Q:1030796218
2012年07月12日 0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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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欢迎大家在此讨论学习财税业务问题!!!
2012年07月12日 0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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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youyi95
请不要在此帖发布发票信息。
2012年07月29日 07点07分
海风小雨
百度:小会计网站 免费服务于会计人的平台,网上资料全是会员自助上传和下载学习。请各位在下载学习的同时也上传你的资料,谢谢!
2012年12月15日 08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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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个人认为,目前我们国家的“财税工作领域”可分为三大派。您知道是哪三大派吗?
欲知详情,请看偶来分解:
1、学院派;2、实战派;3、忽悠派。
您觉得对吗?
学院派:搞学术研究、著书立传。
实战派:亲赴一线操作,总结经验,以更好的工作。
忽悠派:取得某某职称或资格后,大肆宣传,吹水放大,忽忽悠悠的让他们的听众或观众将钞票放入他们的口袋儿。
2012年07月12日 08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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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心暗许AeRP2
第三派是炒股的?呵呵,还真的不知道耶
2012年08月13日 14点08分
吴张雨霏
回复 hu7653031 :呵呵。。。感谢关注!
2012年08月14日 01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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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魏文王问扁鹊》
魏文王问扁鹊曰:「子昆弟三人其孰最善为医?」
扁鹊曰:「长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鹊最为下。」
魏文侯曰:「可得闻邪?」
扁鹊曰:「长兄於病视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於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於闾。若扁鹊者,鑱血脉,投毒药,副肌肤,闲而名出闻於诸侯。」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鹊答说:“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说:“我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的人才知道。我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于本乡里。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文王说:“你说得好极了。”
2012年07月12日 09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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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企业的账生病了,最好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或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且不可等其“病入膏肓”。
2012年07月12日 09点07分
吴张雨霏
回复 龙刀天剑 :
感谢您的关注!
2012年08月31日 01点08分
毕克芳
2012年11月09日 04点11分
吴张雨霏
回复 毕克芳 :
感谢您的关注!
2013年01月08日 00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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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税务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可以说是会计学与税收学的合璧。税务会计常被称为“税务中的会计”和“会计中的税务”。
2012年07月13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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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youyi95
请不要在此帖发布发票信息。
2012年07月29日 07点07分
雪飞飞雪雪不停
@吴张雨霏
找吧主来删除非法信息
2012年08月02日 03点08分
吴张雨霏
@雪飞飞雪雪不停
谢谢!
2012年08月02日 03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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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我们认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
一方面,税务会计的业务处理保留着财务会计的原则性要求,与财务会计一脉相承,财务会计的发展明显引领者税务会计的发展。
另一方面:税务会计业体现着税收的内在要求,仅在税务会计信息形成和披露方面就充分体现着税收导向,更不用说税制变迁对税务会计的影响了。
2012年07月13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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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税务会计目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其未来发展的重心在于税务信息披露的突破。
现行的财务报表体系其实仅仅是为“会计信息披露”服务的,明显缺乏相关涉税信息和税务决策信息。
现举例分析。如: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汇总数,而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利润表中也仅反映一个汇总数,从税务会计角度来讲过于笼统、不够明细。
再如: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项目,反映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纳税人该交而未交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仅仅是一期末静态数据,不能反映会计期间(纳税期间)实际纳税额。
这一情况,2013年将有所改善,因2013年1月1日起财政部要求各中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利润表和《会计制度》等的利润表有大的变化。
2012年07月13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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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果农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有啥不同。我初学!
2012年11月09日 03点11分
吴张雨霏
回复 1047756174 :首先,感谢您关注【吴会计专栏】。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分支,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2012年11月09日 03点11分
优雅的果农
税务会计是主要针对税务问题吗?
2012年11月09日 10点11分
优雅的果农
还有我想请教下,我是高中毕业现在在考从业资格!能走会计之路吗?困难不啊。会计要面临哪些问题。
2012年11月09日 10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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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所以说,“税务会计”现行税制下的会计实务操作,而且也为纳税人的纳税检查和税收筹划提供借鉴。
2012年07月13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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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说了这么多,不知会否给网友们提供了帮助?
2012年07月13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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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ing9090
多谢lz 有很大帮助。
2012年11月06日 00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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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会计源于刻木记事,税收源于社会分工。
会计与税收有着不解之缘。不论是税款征收,还是税款交纳,税收与会计都是息息相关的。现代税收离不开会计,离开税收的会计是不可想象的。
在计算会计利润上,通过税收法规和会计实务相结合,将两者的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
会计实务操作中,实际是以税收法规为导向的会计,即会计要依附于、受制于税法,而不可能相反,因为,各国都在遵循“税法至上”原则。
2012年07月13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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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税会沟通-依赖信息系统”。
所谓“税会沟通-依赖信息系统”是指:以整合税务信息和会计信息而形成的一个相互依存、密切配合的能实现资源共享的信息系统。
2012年07月13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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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避税”是一个颇受关注、颇有争议的敏感话题,它涉及法律、税务、会计、道德等领域,对其评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呵呵,大家认为呢?
“避税”从本质上来看既不合法,但也不违法,而是处于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状态,我们称之为“非违法”。
反避税。税务当局开展反避税实践工作中,税务征税人员不断反馈纳税人避税的情况,在揭秘纳税人“避税招法”的同时,也发掘出了许多税法具体条款中的平时难以察觉的“税法漏洞”。
深入探索“税务会计”,税务会计是税务当局寻找避税行为的重要线索,同时也是企业“不违法避税”的重要因素。
因此,税务会计在“避税”与“反避税”工作中能大显身手。
2012年07月13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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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好啦,今天的“税务会计”探索就告一段落啦!谢谢。欲知详情,请听下回分解!
2012年07月13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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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关于个人所得税入账问题】
有朋友向我聊起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如何入账的问题。
在此和大家聊下:
正常来讲个人所得税的入账为如下分录:
代扣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代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但,如雇主承担了个人所得税呢?个人认为金额不大时(如:几块钱、几十块钱等)可做如下分录:
交纳时:借:管理费用-其他杂项支出
贷:银行存款
上述分录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利润,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做“应税所得额调增处理”,但几块钱或几十块钱对企业整体利润影响并不大,可如此处理。但是,较大金额的个人所得税,如:公司股东分配红利所得等个人所得税金额较大,还是应该遵从《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由其个人承担的好,因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12年07月14日 0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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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的三月十七
我看不懂代扣为什么这样做 可以给我解释下吗 谢谢
2013年05月31日 01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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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关于补交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如:企业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所得税的处理: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补交的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吴会计,QQ:1030796218,电话:
18688676876
.
2012年07月14日 0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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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丫丫6
加油加油,好好写!会继续关注的!!
2013年06月24日 02点06分
吴张雨霏
回复 小猪丫丫6 :
感谢你的关注!
2013年06月25日 09点06分
level 4
1341704066
这个帖子好
2012年07月14日 02点07分
17
吴张雨霏
感谢您的关注!
2012年07月17日 06点07分
level 11
吴张雨霏
楼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2012年07月17日 06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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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会计有风险,从业需谨慎】——从业前还是先认真学习下会计法为好!
2012年07月17日 06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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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012年07月17日 06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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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五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2012年07月17日 06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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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张雨霏
楼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第五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2012年07月17日 06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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