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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I Love HimAuthor: Mystgirl翻译:水果对于坐在我身边的这个男孩,我有许许多多的话要讲。他眼睛的颜色就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天气,真的,它们像极了下着蒙蒙细雨的云朵。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色彩可以媲美他的双眸。通常,他的气质也与冷灰色十分搭配。他发色接近于白金色;光用看的会觉得它是坚硬冰冷的。他的唇是鲜红色的,有如一朵暗红色的玫瑰。与他苍白的肌肤形成鲜明的对比。那就和死去的人一样,苍白象征着死亡。也许有很多人害怕那样的皮肤,这会让人们想到寒冬。如生命消逝的寒冬。他的颧骨轮廓分明,刀锋般锐利的态度和冷冷的笑容常常与德拉科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多么奇特的名字,真的。我知道人们在德拉科自我介绍的时候会放声大笑。他们取笑这个名字。他的名字。他的手纤小优美,不像我的。他很注意手所放的位置,并小心地使用它们。从不把它们弄脏。而我,却喜欢出去打雪仗,或者在大雨里接吻。但那些意味着污秽或者肮脏,或者是落汤鸡。德拉科不喜欢湿漉漉的感觉。他的头发会变得杂乱。他会冷,德拉科讨厌寒冷。多么讽刺,一个如此冷漠的男孩竟然无法容忍真正的寒冷。不,他宁愿把他的时间都花在房间里,就像现在。我们在学习魔药学,在星期六晚上八点的图书馆里。他喜欢学习,真的。坦白说,他和我有许多的不同。我们一起洗澡的时候他总是把水调得越来越热,几乎要灼伤皮肤,我无法忍受。这也让我吃惊于他那苍白的皮肤居然可以忍受这种灼痛。我只需要一点点的热度,不要太多。当我们接吻的时候他总是闭紧双唇碰着我的上唇,每次都一样。假如我们睡在一起,他总是躺在我身边,环着我。与我完全不同。是的,我们在各个方面都不一样。但我爱他。
2007年02月09日 14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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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感觉到他的视线,虽然我试图专注于我的魔药学课本。总是这样,真的。他不喜欢学习。他总是在我读书的时候看着我。那双翠绿色的眼睛,躲在那副可笑的圆框眼镜后面研究着我。难道他以为通过透镜就能触摸到我吗?他的头发总是乱蓬蓬的。我认为他该好好梳个头,但他可能并不在意。他的嘴角总是微微上翘,像在微笑。似乎他藏着某些不愿与人分享的秘密。有的时候,我无法相信那是他的手,指甲里永远有着污垢。我真的认为他应该好好把它们洗干净而且最好能稍微修剪一下指甲。那道伤疤也被高估了。每个人都知道它,一个普普通通的毫无特色的伤疤,只不过因为它属于哈利。那是他的名字,我真的不嫉妒他有这个名字。这不是最特别的名字,它毫无个性。说真的,哈利实在是个无聊至极的名字。他喜欢待在外面,玩玩魁地奇或者摆弄各种各样希奇古怪的东西。我猜想那就是他的指甲里为什么老是脏脏的原因。他曾经硬拉着我到外面,在下雨的时候,说着一些所谓的罗曼蒂克情话。我却不想弄湿我的头发。我发誓,要是他的科目被当绝对不是我的错。这个男孩从来就不会在学习上花太多的时间。当我们睡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要我留在他身边。我不介意我是否该回到自己的寝室,真的。有时当我们一起洗澡的时候他总是把水的热度调低,我却希望水能更热一点。当我们并肩走在一起时,他总是想牵我的手,每天早晨他总要我停在葛莱芬多的桌子前,给他一个‘早安’吻。他绝不会忘记我们的周年纪念日,它太重要了。该死,上帝,我们截然不同。但我爱他。
2007年02月09日 14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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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想着不会再有其它人想我这样的看着德拉科了。当他转向我的时候,那双眼眸以着我无法解释的方式俘获了我。神秘的银灰色,我可以看到藏在暴风雨后面的阳光。或许我真的爱上了他的银色双眸。当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不再是昏暗阴沉的,而是充满了快乐,散发着温暖。在晴朗的日子里他的金发就像阳光,在清亮的月夜里他的金发就像星辰。我喜欢他吻我的时候把手插进他的金发里,奇怪的是它们一点也不坚硬,柔软得就像缠绕在我手指间的丝绸。真的很美。我不希望除了我以外还有其他人了解它真正的触感。他的双唇是可爱甜美的,当我们接吻的时候他的唇色会变深。虽然他的脸色苍白如昔,但当我们相拥的时候,我还是可以看到淡淡的粉色无声地染上了他的双颊。只不过是和他在一起,他就能为我展现如此动人的一面。他苍白的肌肤不再寒冷。当我抚摩着他的脸庞时,它是温软的,柔嫩的,令人眷恋不已。他修长的手指带给我前所未有的愉悦。我喜欢他的触摸,每一次都是全新的感受。我渴望能拥有他的手。我自己的手总是那么粗糙污秽。我常常待在外面。我不喜欢读书。但当德拉科因为它而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想我会有点喜欢它的。所以假如他不喜欢扔雪球的话我怎么办?我希望我可以多花点时间在魔药学上,而不是像个小孩一样奔跑在严冬的大地上。你知道吗?我喜欢德拉科环着我,我再不会让其他的人这样做。它让我感觉安全和温暖,它传达了他的关切。多么美好啊。我甚至可以忍受灼痛的热水,只要德拉科在我身边。说到德拉科,我认为这个名字不坏。它非常的有个性。比哈利好多了,哈利是个很无聊的名字。我想大概有上千个叫哈利的人。但我打赌叫德拉科的只有一个。我爱死他的名字了。我知道对于我们的不同我无能为力。这是本性。但有关系吗?拥有个性的人要比与你相似的人更能充实你的人生。我爱他。
2007年02月09日 14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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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实对你说吧。虽然那副眼镜还是很可笑,但它是哈利的一部分。或许我的名字很有特色,但哈利,他为他的名字创造了意义。或许没有上百万个叫德拉科的人,但我所认识的只有这个哈利。他是独一无二的。我知道他的手很粗糙但他的触摸依然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我的肌肤几乎为它们而颤栗,而疯狂,即使他的指甲里还有着那些灰尘。出于某种理由我对此相当宽容。我想我们花了太多的时间在学习上,下次下雨的时候我可能会把哈利拉到外面热烈地接吻。我不在乎我会不会被淋湿,也不理会我的头发可能会像水泥一样黏在我的脸上,也不关心我会不会感冒。我要和哈利在一起,这才是真正重要的。此外,就算现在冷得要命,但如果不能像个孩子般的奔跑在大地上,你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我并不担心哈利梳不梳头。我喜欢他乱糟糟的头发,很适合他。当我把手指插入他的黑发的时候只会把它弄得更糟,但有什么关系。我永远也不会要哈利只是为了我才整理他的头发。我不会试图去改变他。无论我喜不喜欢,这道疤真的很性感。我喜欢用舌尖探寻它,或者用我的手指在上面游移看看哈利是如何反应的。伤疤都是很普通的,但这一道疤,是特别的。我不希望除了我以外还有其他人体会到它的特别。它是我的。我喜欢在我们做爱后和他待在一起,我想要是我离开的话对他太残忍了。当他想要牵我的手,我绝不会拒绝。我喜欢在其他人面前享受他的碰触,它告诉我他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在一起。假如我在大厅里亲吻他对他‘道早安’,他就不会心碎。这是生活的一部分,看着他,碰着他。我习惯了,我不想改变,真的。我们的周年纪念日快到了。我该为他做些什么呢?我猜想我们的不同只是为了让彼此更加完美。我有我的极限,当我中断时…………他延续下去了。我爱他。
2007年02月09日 14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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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人。毫无共通之处。虽然我们都喜欢睡在一张床上而不愿回到我们自己的寝室。当我们也不总是热吻,有的时候只是一个蜻蜓点水的吻就让我们欣喜万分。无论洗澡水是热是冷或者是雨水,我们都只会与我们深爱的人在一起。我们在霍格华兹里学习,我们走向我们自己的公寓。我们一起享受魁地奇的刺激,当然我不会告诉你谁更有优势。有时,当我们单独相处的时候,我们会像个小孩一样大笑着,假装战争不会到来。无论如何,当我们哭泣、悲伤、生气的时候我们都会与对方分享。我们找到了灵魂的另一半。最后,差别无关紧要。最后,我们会融为一体?BR>我爱他。P.S.我当初看这篇文的时候觉得很短,可是一翻才发现居然也能翻到近3千字/____\啊啊,我的手腕在发疼啊~~~~~~~不过,呵呵,看到两人互相表明心迹还是很爽的,嘿嘿啦啦啦,我说过我的幸福观还是很主流的嘛^o^
2007年02月09日 14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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