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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便快15年了阿,记得很清楚我是92年的时候就认识了小志,并喜欢上了他,虽然现在我已离开,但是他是我第一个偶像。小志,祝福你。还记得那时候,我刚刚上初中,什么事都还懵懵懂懂,还记得那时候,一放学守在电视机前,等待他的一个MV,还记得那时候,天天跑文具店,买一张他的贴纸,还记得那时候,用自己最喜欢的日记本,记下他所有的歌词。我看他的第一场红馆演唱会,他席卷了香港,我看了一部日剧两遍,因为主题曲是他唱的,我喜欢他《十七岁的雨季》里淡淡的笑。他是小旋风,旋进了我的心,我喜欢了他5年。祝福你,虽然我没陪你走这15年。
2007年02月08日 14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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