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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中专一年级生, 放假和同学在一个叫学优教育的培训机构做兼职 ,是做电话营销,
在上班前一天签了合同, 老板还给我们弄了一天的适用期,
合同上面是从早上9点到下午的6点, 中间休息一小时, 一天工作8小时,一天70元
工作量是一天至少100个电话,
而且一个星期如果一个人都没来咨询的话,就会有相应的减薪(口头提出)
但是后来应聘的人多了, 老板将我们的工作时间减到了上午10点到下午4点, 将一天的工资降到了一天50多,而且还和我们说一个星期一个人都没来咨询的话, 一天工资就只有10元,
请问此用人单位有没有遵循《劳动合同法》
2012年07月06日 1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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