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首例女性醉驾案宣判 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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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娘
2012年07月06日 08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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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姜泓宇 郑伟/报道)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郑某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郑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靖宇县首例女性驾驶员因醉驾被刑事处罚的案件。
  被告人郑某是一名货车司机,2011年9月16日,郑某在与朋友聚会期间喝了酒,因为平日开车技术不错,郑某对酒后驾驶的危害性丝毫没有在意,当日21时许,郑某驾驶货车离开,当行驶至县广播局西侧路段时,与楼某的面包车相刮,郑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侧翻,车辆轻微损坏,郑某受轻微伤,经鉴定,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0.15mg/ml,属于醉酒驾驶。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郑某庭审中自愿认罪,无前科劣迹,不关押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依法适用缓刑。
  因为醉酒驾驶而受到刑罚,同时被**部门吊销了驾照,丢了工作,面对这样的结果,郑某悔不当初。记者提醒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敲响警钟,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保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编辑:张恒珲)
新闻来源:www.jingyuxx.com靖宇信息网
2012年07月06日 08点07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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攒钱吧!有钱了雇人开车?随便喝?
2012年07月06日 09点07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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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
2012年07月12日 11点07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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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2日 11点07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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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
2012年07月12日 18点07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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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这么倒霉。
2012年07月13日 10点07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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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4日 02点07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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