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圆桌审判“问题少年”
金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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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1月29日上午,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在法警的带领下,走进了山东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的少年审判庭,令他感到意外的是,法官、公诉人都围坐在一张圆桌旁,法官坐在圆桌一头,公诉人、辩护人分坐桌子两边,而未成年被告人在查明身份后,也被允许坐在圆桌一侧。据悉,这是中区法院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保护力度而启用的“圆桌审判”方式,在该市尚属首次,也开创了该市法院系统“零距离”庭审的先河。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上升趋势,而其中许多未成年人都是因法律意识淡薄而意气用事走上违法道路,对此,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因而,中区法院采用“圆桌审判”这种温馨的家庭式挽救,对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是一种有效的司法实践,既符合青少年心理特点,又符合法治建设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真正将情与法融合在一起,营造了“零距离”接触环境,在充分尊重孩子自尊的基础上,让孩子悉心聆听法官、律师和家长的谆谆教诲,促其深刻反省,改过自新,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法庭教育功能。 
2007年02月01日 14点0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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