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坑害漫画人的诡计揭秘
冥界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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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声吼 这几年漫画有很大的发展,值得欣慰。但是坑害漫画人的多端诡计也有很大的“进步”。必须提笔,少让我们的漫画同胞们流血流泪。一,来自移动增值领域内的欺诈所说的移动增值,就是指各种手机下载啦,掌上电脑下载之类的东西。这个行业是新崛起的暴利行业。只要看看电视机里,平均5分钟就要引诱你发一次短信就知道。所以有很多公司想要做这一行。但是国家有规定:申请移动增值业务的公司必须拥有有版权的作品的授权。也就是说必须拥有由作者提供的有完全版权的作品,否则不能申请。于是这些公司找到我们漫画作者,提出在移动增值领域内的合作。一般形式都是采取计算流量,按比例分成。但是要作者签订独家买断的合同,也就是你不能给其他的公司作。 但是事实上,很多这样的合同都是彻头彻尾的欺诈。事实上的结果是:该公司一分钱不花就从作者手中诈骗到作品和授权合同,他们拿去赚钱,不会给作者一分钱。在作者这边看就是杳无音信。你去询问么?就是各种搪塞,就是拖,就不给你钱,你有本事去外地起诉哇,请律师啊,打官司啊?试问我们作者谁有这个功夫和精力?很多合同上还信誓旦旦的说下载数量和利润有第3方的数据可查,其实你根本查不到。这就是移动增值公司用“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即骗取了作品不用给钱,还霸占了作品的移动增值领域内的权利(作者不能跟其他公司合作),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对于找上门的移动增值的合作业务,我们要甄别:1,对方是否是首次作这样的业务?如果是首次,欺诈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是拿你做试验。2,如果不是首次,那么他们跟漫画圈内那些知名的作者有过合作。并直接咨询该作者合作情况,用以鉴别该公司的信誉度。3,谨防合同陷阱。比如对方的合同中可能会有如下的字样:“.本协议中所指的无线增值服务,指以获得商业收入为目的、基于甲方的著作权,以手机、PDA、掌上电脑等无线移动终端为服务对象的无线增值业务。其中包含但不限于:WAP、彩信、K-JAVA、IVR、手机电视等业务形式。”注意,其中:“包含但不限于”这句话很有奥妙。包含但不限于,什么意思?就是说眼下这些我都包括了,以后新出来什么我也都包括了。这是个霸王条款。因为我们知道:移动增值是基于现代通讯科技的新型业务。每一种新的形式,比如手机、PDA、掌上电脑都是一个全新的增值领域,而且这样的领域会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被制造出来。包含但不限于——就等于把以后作者在新出现的移动增值领域内获得合法利益的可能剥夺了。合理的条款应该是就协商好的集中移动增值的形式作范围限定,不能超出这个范围,更不能把未来可能的范围都一句话都包括了。万一以后新出来的领域对作者非常有利呢?对于这样的移动增值的业务,我们可以开出自己的条件:1, 不能独家。也就是不能给对方独家的授权。2, 必须先付钱,拒绝分账。分账是个诱惑,说给你成千上万的钱,都是泡泡。二,来自出版界的不良因素最近几年幽默漫画刊物创刊很多,说明这块市场很好。但是我们也看到很多刊物3,5期搞下来就死掉了。也说明这碗饭不是那么容易吃。杂志的生生死死,对作者的影响很大。期刊创刊作者都高兴,又多了一阵地!期刊死掉,作者最闹心——稿费是要不回来了。我不愿意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事实是,确实有相当多的人是怀有投机的心态进入到幽默漫画杂志的创办之中。当然,做杂志的都是为了盈利,这是天经地义的。那些有着长远眼光,有着深谋远虑,有着诚心和诚信的人,我们叫他创业者;相反那些抱着短期效益眼光,只想捞一笔就走,要求立刻见到钞票,虚情假意,玩弄手腕,欺诈作者的人,我们叫他投机者。我并不是说那些死掉的刊物都是投机者创办的,但是我敢肯定,那些蒸蒸日上,屹立多年的漫画刊物没有一个是投机者能做到的
2007年01月25日 13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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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者一般采取的办法是这样几种1,拖欠稿费或者赖账。拖欠稿费似乎是中国漫画杂志的一个顽疾。某些杂志总是有各种堂皇的理由来敷衍。我不明白,就目前这样低的稿费标准来看,这样一笔少的可怜的钱,杂志社难道就真的没有么?拖欠作者稿费的同时,主编的工资也没发么?我不信。为什么有的杂志,比如我的合作伙伴杂志,就从来没有拖欠过稿费呢?看来还是那句话:老
太太
吃柿子——专挑软的

。你杂志社拖欠人家印刷厂钱试试?人家不告你才怪。唯有作者最好欺负,拖着不给,还不用给滞纳金。2,借尸还魂。有的投机者办杂志,把全体漫画人骗一遍,名声臭了,不要紧。这个杂志不办了,再另起炉灶,混淆视听,再骗你们一遍。这样的所谓的杂志其实不是真正的杂志,仔细看,他们没有杂志的刊号。只有书号。这叫做“以书代刊”。每个月出版一本书,不明就里的人就以为是刊物。这里面分别很大:刊号比书号要难获得的多得多。所以以书代刊的就可以随时停掉。这个办法很毒辣:我原来的公司和杂志都GAMEOVER了,你讨稿费?找谁去?人去楼空也!3,各个击破。他们为了达到低价格购买高质量稿子的目的,对漫画人采取分化瓦解蒙骗的手段。比如跟你说给你的稿费标准是最高的,其实给别人的比你的多。还嘱咐你别声张。让你美滋滋的吃个哑巴亏,还觉得占了大便宜。把你买了,你还帮着数钱。其实,我可以明确的说:就目前,漫画圈并不大,很小的。大部分知名的作者彼此之间都认识,网络方便迅捷,作者们在QQ群里交流起来比在一个大办公室内还方便。更重要的是,这些作者之间很团结:互通信息,互通有无是经常的事情。一个小把戏可以蒙住一个作者一时,蒙不了一世。而且一旦败露,会迅速在圈内传开,实在是得不偿失。建议不要耍小聪明。作者虽然没有工会,但是我们有QQ。4,盲目跟风。有的杂志创办者没有自己的思想。一切都克隆别人的。令人厌恶。我建议作者不要跟这样的杂志合作。他们没有前途的。一个作者要有好的舞台,这样不光彩的舞台并不值得留恋。所以说,做事先做人。把心放正了,不要觉得别人都是傻瓜。只有将心比心,才能交到朋友,事业才能做大。无论是做杂志的人,还是我们作者。后记:看到圈内很多人被坑害,很不开心,所以写了这些。不过我这几年境遇还不错,合作伙伴都非常好,我也拿出自己的最大的诚意。我们就把蛋糕做大了,大家都有的赚。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可惜很多人就不明白,就一定要从作者嘴里克扣那本来就很微薄的稿费,杀鸡取卵,涸泽而渔,难道赚钱就这样急迫么?难道地球下个礼拜就要爆炸么?难道他们的眼光就不能稍微放的长远一点么?很遗憾,不能。如果能,他们就不是投机者了。那什么能改了吃那什么么?所以,我们要甄别投机者,并且不和他们合作。 (LSMH 整理)
2007年01月25日 13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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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动漫和他国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差距,看了这个帖子,真让人觉得悲哀。
2007年01月25日 13点0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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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句句真言,这贴得顶!
2007年02月05日 09点02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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