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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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1213 楼主
”开瓶费”可当场拒付北京市的王先生,把一家酒楼告上了法庭,拿回了被酒楼收取的一百元“开瓶费”。这个消息传出后,一石激千重浪,“开瓶费”该不该收,迅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各地的消费者协会、烹饪协会、餐饮协会等,纷纷对此事做出了反应。一边是消费者的不认同,另一边是酒店方的坚持。道理究竟在哪一边,“开瓶费”到底是该收,还是不该收。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到饭店消费。如果遇到要求支付“开瓶服务费”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当场拒付,并向消协等部门投诉。他说,个别饭店以盈利为目的收取消费者“开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虽然这些酒楼均声称“自己已提前告知要收取‘开瓶费’”,但这样的告知并没有法律授权,对消费者也不产生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
2007年01月24日 00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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