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为什么怕老鼠?……【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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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重要证据的小透行窃录像让参与调查的民警删除了,这样的怪事发生之后,民警竟然说:“怕打击报复,不便透露情况。”堂堂民警如此表白真的让人寒心。你民警都不敢执法护法了,老百姓还指望谁呢?读5月14日黑龙江晨报关于删除行窃录像带的追踪报道,深感震惊。什么狂徒这么可怕,竟然吓的反扒警察吞声咽气? 5月13日黑龙江晨报披露了两名女顾客在道里松雷商厦被窃时商厦把记录罪证的监控录像带随即删除一事。商厦的经理说,商厦没有保存录像带的义务。问到要询问当时的保安,经理说保安已经吓得不敢上班来了。保安不敢上班,警察害怕报复,这件事情严重了。那么这件事情还调查不调查了?重要的证据已经消除了,犯罪嫌疑人怎么来追查?就算是录像带模糊,可是你留着这个证据和消除这个证据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原则问题。消费者对保安害怕小偷也许能够理解,商厦的保安素质偏低。可是,你怎么让消费者来理解警察?被窃的顾客说,已经看到了这个录像,里面很清楚而不是什么模糊。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的当事民警故意消除证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要包庇袒护这个小偷?这里面是什么原因让警察也乱了方寸? 这里面我们想问一句商厦,你们的保安在保什么?消费者在你们商厦被窃,你们商厦负不负责?出了事情,保安跑了,这样的保安对商厦对顾客还有什么意义?商厦的保安形同虚设,监控录像随时删除,顾客在你们这里没有任何安全可言,谁还敢再去购物? 再问当事民警,该做的调查取证你们不做,用一句录像带很模糊的谎话来搪塞删除录像带的别有用心,这样的民警在执行怎样的公务?民警都说出害怕报复了,消费者怎么办?还敢依靠谁?如此的执行公务,社会的治安怎么能够好转?老百姓还有没有平安? 我们不说猫养老鼠,可是我们更不愿意看见猫怕老鼠。
2005年05月18日 00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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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5日 06点1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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