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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汉中市朝阳路一开发工地上,一王姓女士因去年每平米3380买的房在最近交钥匙时,得知其他人最近买的同楼的房价每平米为2300元时,找开发商要差价未果,9点多爬上一建筑塔吊与寻短见,在其丈夫和公*、消防的3个小时的劝说下,安全救下吊塔。律师说成交后的房屋已办完购房协议,让开发商退钱法律上是不支持的。{详见汉中吧,有图片}
2012年06月12日 14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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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汉中房价普降500元左右,买早的人有点后悔,才爬上塔吊的。记者已报道了。
2012年06月12日 15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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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不支持,但是房地产开发商前些年赚大钱了,适当退点也应该,反哺社会,消除社会矛盾,安定团结,如果美国人,日本人打过来了,你在有钱又能怎么样?
2012年06月13日 04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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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赚的少了点儿,不牵扯退不退的,一样有利润的……
2012年06月14日 07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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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应该公平,买了股票如果跌了,难道要去股市自杀吗,当时你交钱说明当时的价格你认为合理,开发商没有涉嫌强卖啊,跌了就只能说明自己的眼观出错了,别人没必要为你的错误买单啊
2012年06月14日 08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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