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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月11日)全国很多家报纸都报道了易慧和黑楠解约的事情,其中更有一些是法制类的报纸,这说明已经有很多人开始关注这件事了。我们要再接再厉,打电话到以下报社,可以说说自己的想法,例如对易慧的喜欢和支持,对黑楠及其公司的所作所为的看法等等!!让我们的力量形成一种压力,同时也是给慧慧打气鼓劲!!这可能并不需要您太多时间和金钱,但是您的一个小小动作和举动就是对慧慧最大的支持!!请大家行动起来,电话都打起来!!!《京华时报》 010—64629999 社会新闻记者:傅沙沙《华夏时报》 010—59250000 记者:彭信琼《新京报》 010—63190000 社会新闻记者:李欣悦《北京青年报》010—65902020 记者:李罡(gang-)大家打过去直接找这些记者,如果不在查问一下他们的其他联系方式,实在没有可以和其他记者反映! 辛苦大家了,现在是需要慧迷团结一心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力挺慧慧!!加油!
2007年01月11日 09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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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也可以给自己当地的报社打电话提供关于这个官司的线索,请他们加以报道!!
2007年01月11日 09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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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慧;不但要回演出费,而且还要按合同赔偿你100万违约金才合理.还要加精神损失xx.
2007年01月12日 00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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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讨该公司.为易慧讨回公道.否则法理不容.......
2007年01月12日 01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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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讨该公司.为易慧讨回公道.否则法理不容.......
2007年01月12日 01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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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易慧向黑楠讨薪 黑楠澄清自己不是被告 --------------------------------------------------------------------------------http://ent.tom.com 2007年01月12日10时06分 信息时报 叶毅 昨日(1月11日)有报道指,“超女”易慧已经向北京海淀区法院起诉其签约的欢唱网格公司,追讨被拖欠的演艺报酬。由于该公司是由黑楠成立,因此他也牵扯进事件中,黑楠接受记者采访时澄清,易慧要告的并不是他,并指事件是媒体的误会。据悉,易慧在起诉书中称,她于2006年1月1日与北京欢唱网格公司签订了《演艺委托合同》,约定该公司为其承接所有宣 传演出等活动,并在第一年每月支付她税后生活补贴2500元,次年按20%递增。另外,第一年一切演艺活动的收入双方各分50%,公司应按月与她结清。但自2006年4月起,公司就没有向她支付演艺报酬,并自9月起停止了给她的生活补贴。由于欢唱网格公司是由在“超女”大赛中担任评委的黑楠成立,当时易慧还有另一名“超女”叶一茜是该公司旗下的第一批艺人。对于这次的事件,黑楠就对记者说,有关这件事情他目前不方便说太多,但当记者问他是否将事件交由律师处理,黑楠就很大反应地说:“你们要搞清楚,现在她要告的不是我,(但是公司是你的?)公司我也没有任职。这件事只是媒体的一个误会。” (责编:范斌彬)
2007年01月12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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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讨该公司.为易慧讨回公道.否则法理不容.......
2007年01月13日 08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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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讨该公司.为易慧讨回公道.否则法理不容.......
2007年01月15日 00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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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北京三台昨晚播了易慧打官司的新闻,看来已引起了新闻界的注意.
2007年01月16日 00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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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讨该公司.为易慧讨回公道.否则法理不容.......
2007年01月17日 00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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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瘾啦!!!把不快都说出来吧这也是BOBO最好的支持!
2007年01月17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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