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7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就颁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于当年10月1日起对牛奶实施“禁鲜令”,出于市场角度考虑2006年6月再次延期,推迟到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食品标签标准》明确提出,自“标准”实施后牛奶不得用“鲜牛奶”的称谓。 ●记者走访虔城市场难觅“鲜”奶 昨天,记者走访了赣州城区部分商场,记者看到货架上的各种奶制品琳琅满目、种类繁多,但并没有以“鲜牛奶”命名的。记者问商场的导购员有没有“鲜牛奶”,导购员指着部分商品配料里面的鲜牛奶,告诉记者这个就是鲜牛奶。 在赣州城区多家大型超市内看到,由于少了“鲜”字卖点,蒙牛、伊利、光明等几大乳业巨头纷纷开发新产品,以吸引消费者。有的在酸奶里加入草莓、荔枝、橘子、芒果等果味,吸引儿童顾客,有的则标明自己牛奶里含“益生素”、AD钙等对人体健康有益物质。“禁鲜令”可规范市场 据悉,市场上的液态牛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巴氏奶”,另一种则是“常温奶”。“巴氏奶”是将原料奶经过80℃长时间加热处理,保质期一般为7天,为了吸引消费者,许多企业纷纷把“巴氏奶”打出“鲜牛奶”的牌子;而“常温奶”则是经过137℃的瞬间高温消毒,可以常温保存,储存期在6个月左右。而“标准”最核心的是对牛奶称谓的规定,明确“只要经过任何一种加工处理就失去了生鲜的意义”,在这个说法上,所有乳制品包装标志上都不能使用“鲜”字。 业内人士认为,“禁鲜令”的实施,市场上难觅“鲜”牛奶,说明“禁鲜令”本身引起厂家的重视,对规范市场起到了很好的敦促作用。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不管牛奶产品是否打“鲜”字招牌,判断牛奶新鲜不新鲜,只要看保质期就可以。(见习记者何志清)
2007年01月10日 03点01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