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9
新柳淡如烟
楼主
刚才抱着无聊猎奇的心理去看了篇一本正经讨论流氓燕所谓为工作者**的文章。然后我就为我的这一无聊行为付出了代价。文章很长,手机发帖不方便,就不引过来了。其中提到香港有个关爱性工作者的组织紫藤,其负责人问流氓燕同志:你愿不愿意做x女?流氓燕表示不愿意,因为风险大,影响以后的婚恋。然后这位负责人说:你不愿意从事这个职业,因为你歧视这个职业。流氓燕大受震撼,于是决定放下架子,然后真的从事了这项古老的职业。且不谈流氓燕同志下水的经历是不是这样。我就是觉得如雷轰顶,难道帮助x女不歧视她们就得自己也愿意做x女,这才叫平等尊重?x工作者应该像哪位负责人和流氓燕同志主张的那样算普通工作者?是这世界太进步,还是我太狭隘?我森森地困惑了……
2012年05月25日 0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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