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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夏邑县**局何营***所长魏朋建介绍:现年38岁的王某家住夏邑农村,2010年秋季,离异后的王某在麻将桌上与已婚男子李某相识,后发展成情人关系。 去年春季,两人相约去济南打工,不久王某就怀孕了。由于李某已有家室,因此对王某肚子里的孩子也不关心,显得情绪低落。看在眼中的王某为了讨李某欢心,就打算待腹中的孩子生下后立即“送”人,以解除情夫的后顾之忧。 2011年7月20日,王某在医院产下一个男婴。事先已联系好的“买主”彭某闻讯赶到医院,将3.4万元现金交于王某,而后将男婴抱走。王某用卖儿子的钱为李某买了一身名牌衣裤、一双皮鞋。
2012年05月24日 03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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