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团内评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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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工程院团〔2012〕1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团内评优的通知
学院各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2011年,学院各基层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和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深入推进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服务青年、服务学院、服务社会中的作用,全面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团内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红旗团总支
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团结向上、务实高效。班子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密切联系广大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能够认真做好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团费收缴和使用等工作,出色地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支部建设好,基层团支部建设成效显著,支部工作活跃、扎实有效,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好;主题活动好,能积极主动投身于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相应的思想教育活动、素质拓展计划推行好,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团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有特色和推广价值,有一定数量符合专业特色的品牌活动。
2.先进团支部
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先进性作用,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制度健全;支部组织生活主题鲜明、成效好,团员团费收缴正常,团员积极要求入党;学习气氛好,团员补考率低;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文化、科技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支部团员组织纪律性强,无院级纪律处分的记录,考试无作弊、无打架斗殴;认真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
3.红旗团支部
除具备先进团支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⑴支部学习气氛浓厚,团员无补考纪录,成绩好;⑵支部成员文明素养高,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一年内支部成员无任何违纪记录;⑶学生参加学院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4.优秀团员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集体荣誉感,自觉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协助团干开展各项团工作,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团员青年中模范带头作用显著;学期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单科学分绩点不低于2.0;体质健康测试良好;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没有补考纪录。教职工团员需热心团的工作,积极支持和参与团内活动,在学院、系部各项工作中综合表现优秀。
5.优秀团干部
坚持
正确的
政治方向,道德品质高尚;担任团内一定职务,在团员中威性较高,带领团员及时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工作中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敢于争先,并取得显著成绩;学期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2.7以上,单科学分绩点不低于1.0;体质健康测试良好;学年内无旷课、补考纪录、无任何处分。教工团干部需思想素质好,热爱团的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团内活动,担任专职或兼职团干一年以上,在学院、系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教工团员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思想品德高尚,热心社会实践工作,积极参与2011年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实践成果,有完整的社会实践报告,在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工作实效显著,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在2011学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内容丰富;活动开展有计划、有总结,过程中能够及时上报活动信息;服务团队成员表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活动获得较好的社会效应。

2012年05月19日 18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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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凡我院青年志愿者总队及各系部青年志愿者分队成员均有资格参加评选。要求坚持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关爱他人,服务社会;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行动,勇于承担学院、系部交给的各项志愿服务任务;志愿者在本学年度内志愿服务8次以上;遵守校纪校规,未受院(系)通报批评、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在广大志愿者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二、评选要求和办法
1.评选工作应在本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团总支负责落实,报院团委审定。评选时要坚持民主、不搞均摊、严格条件、宁缺勿滥。同时要深入挖掘,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2.各班级团支部在各系团总支的指导下,在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的组织下,总结支部一年的工作,分团小组开展团员评议,在此基础上进行评选。
3.红旗团总支评选名额为4个,由团总支申请,附相关材料,报院团委审批。
4.优秀团员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各团支部团员人数的5%;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支部推荐1-2名;教职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按上述比例由所在团总支推荐,院团委评定。
5.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团总支 红旗团支部 先进团支部 合计
机电系 5
10 15
材料系 2 4
6
建筑系 2 4 6
电气系 2 4 6
经管系 2 2 4
计科系 1 1 2
艺术系 1 0 1
外语系 1 0 1
旅游系 1 0 1
(注:艺术系、外语系、旅游系各评红旗团支部或先进团支部1个)
6.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按志愿者分队人数的5%评选,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共评4个,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限人数,以系部团总支为单位推荐,院团委评定。
7.各团总支务必于4月6日前将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各类先进的名单汇总表及电子文档上报院团委,逾期视为弃权。被评选的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和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还需将其事迹材料A4打印稿和电子稿上报院团委(大标题用3号宋粗体,小标题用小3号宋粗体,内容用4号仿宋字体)。
共青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2012年05月19日 18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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