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快乐】岁岁年年,我心依然——06从凉心史
清晨伴雾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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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快乐】岁岁年年,我心依然——06从凉心史 05年,我的从凉是一块噼啪作响的爆炭。 06年,我不得不去思索一些问题。 我是追星族吗?我认为我不是。我也问过N个筒子:你觉得自己是追星族吗?所有的人都大摇其头。并且,我们都对追星族表示鄙视。可是,看看我们自己在干什么呢:满屋子贴着靓颖的海报,钱夹子里塞着靓颖的图片,MP3里全是靓颖的歌曲,张口闭口“我们家靓颖”,参加活动时叫得比谁都响,和靓颖握过手后比谁都哆嗦得厉害,天天上贴吧、泡天空、下载视频,HC短信让手机费月月超额……这样一群“疯子”,说自己不是追星族,简直可笑。 不错,我们每个人都这样。可是,我仍旧不认为自己是追星族。 爱她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耳边从此多了一种不可替代的漫漫歌声吗?不是。 每天看着她的照片垂涎开胃以增加寿命吗?不是。 有个明星可以追以弥补我生活上的空虚吗?不是。 用她的精神鼓舞自己奋发图强天天向上吗?不是。 …… 后来我发现,我在问我自己爱有什么意义。这真是蠢之又蠢。爱还需要有意义有用处么? 我可以爱她,我爱上了她,这宇宙里有这么个美妙的小人儿可以让我爱——能够给予爱,这便是难得的无上之快乐。 这个世上有靓颖,我便可以幸福。 一次次地问自己,你到底把靓颖当成什么人来爱? 明星吗?不是。我爱她的时候她不是明星,光“明星”这两个字已经可以让我拒绝给予爱。或许在别人眼里她是明星,可在我们这里,不是。 亲人吗?不是。她离我太远太远,她实际上还是一个陌生人。 歌者吗?不是。我从来不是只喜欢她的歌曲,我更喜欢她在舞台上散发的气质。 偶像吗?不是。我自己并不想走唱歌这条路,把她当偶像真是从何谈起。 我就把你当成靓颖来爱。你是靓颖,独一无二的张靓颖,不是谁的谁。 又一次次问自己,靓颖在你的生活里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我并不是离了靓颖就活不了。就像缺条胳膊少条腿的人,照样能存活于世间。 有人揶揄我:你入海豚教吧,张靓颖就是你们的图腾。 话是玩笑,可我发现靓颖确实在渐渐成为我的一种信仰。信仰这两个字,大可不必一定要与大字眼大人物大事件联系在一起。她,靓颖,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也可以是我的信仰。 有时候犯失眠,狂躁不安的时候,忽然想到靓颖。于是在心里默念,靓颖啊,救救我吧……这看起来像是疯了,我也知道她没法治好我的失眠,可是每次一想她,我的心境立刻就会平和下来。即使还是睡不着,但起码不用忍受焦躁的煎熬了。 靓颖的歌声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家园。有的时候听了一会儿别人的歌,再回过头听靓颖的歌时,心中顿涌的暖意和亲切感真是无法形容。大概只有乡关在望的游子,再次听到回忆中的乡音时,才会有这种感觉。 这便是我的信仰,小小的信仰,鲜活的信仰,玲珑剔透的信仰,和堂皇的大道理无关的信仰。因为想到她,我就想到这人间还有爱,我还有爱,我就不会绝望。 可我的爱似乎不那么伟大。生日会签售那天,我只拿着一张碟,往她面前一送,她签字,我稍稍鞠了一躬,说谢谢靓颖,她也对我说谢谢,然后我就撤了,在她面前停留两秒都不到。出来以后我看着其他筒子或浑身颤抖或眉飞色舞或仰天长啸或手舞足蹈地说他们刚才怎样怎样靓颖了,靓颖然后怎样怎样他们了,我就骄傲并后悔着——为自己的替她省事而骄傲,可不能控制地还是嫉妒并有些后悔。 后来我想,因为我已经在一次活动中有幸被靓颖抓过爪子了,所以,虽然我知道如果我要握手,她不会拒绝,可我还是知足长乐不伸手的好。但是如果我没有握过,我还是会禁不住这个诱惑,在签售的时候伸爪子的。所以,我这个渺小的生物,毕竟没有那么伟大。一点点回报都不要求的爱,我做不到,我也没办法体会。只是我把这种要求变成希望藏在心底,不会去刻意寻求罢了。因为靓颖她也只是一个凡人,她不是天神,她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来广施恩泽的,而是来创造美的。 是的,我爱靓颖,因为她美。我的同学因为我喜欢靓颖,说我幼稚,问我啥时候能长大。我说这不是长大不长大的问题,这是性格的问题。就是活到一百二十岁,我还是喜欢她,因为她带给我美感。现实的生活太缺乏这种美感,苦涩无聊得让人麻木而空虚,靓颖就是我心漠上一缕美的甘泉。想到她,我就相信人间还有美,我还可以感受美,我就又不会绝望。 2006,我又做了一年凉粉了。 我已不再从早到晚挂在天空上,不再一看贴子就看个没完,不再全力去搜罗她的每一个视频,不再没日没夜地想她惦念她……不错,我早已不再狂热。 可是我依旧痴迷,我在用一种全新的方式去爱靓颖。 孤独时,会想起她,我用她的歌声和一颦一笑来冲淡自己的只影。 得意时,会想起她,我用虽微薄但可喜的成绩证明自己更配爱她。 惶恐时,会想起她,我责备自己没有从她身上汲取勇气。 走在路上,会想起她,我数着自己的步点,每多迈一步,就多爱了她一刻。 夜深人静时,会想起她,想着她比月光还要素净,还要庄雅的目光,在注视着这人间…… 爱靓颖,这种心情,早已经和喜、怒、哀、乐、悲、愁、忧等等并列,是我的一种情感元素了。我不再刻意地想她,因为想她几乎已经变成了我的下意识。只要大脑空出来了,马上就是:靓颖。其实也不知道在想她什么,就是在想着她,直到被新的一波思想所代替。甚至老妈问我要什么颜色的衣服什么颜色的围巾帽子时,我根本跳过了思考的过程,立刻会说,蓝色。 这种感情已经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融入了我的生活,渗入了每一个角落,每一丝缝隙。 生活因此而更饱满。 爱生活,爱靓颖。 PS:祝凉粉兄弟姐妹们新年快乐!再回首,你我心,都依旧。 作者: 水调 
2006年12月25日 12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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