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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街65号风波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件事情在无言的嘲笑着我们所有的人.假如抢占房子的一方能遵纪守法,等待相关的手续完备之后,再合情合理的入住,那么就不会发生对别人正常生活的侵害事件.
2012年05月04日 00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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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们的110能坚持没完备手续不能入住,事情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2012年05月04日 00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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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们的房管所能从中协调,给抢占一方落实相关手续,让被抢方合理迁出,事情也不会这么难堪.
2012年05月04日 00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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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假如我们的法院能特别情况特别对待,速速判决尽快执行,那么不至于使一个家庭在外流浪那么长时间.
2012年05月04日 00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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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各机构都有自己的难处.抢占方极力想要回房子,110因为别人有老约不赶撵人家出来,房管所因为这样的情况多不敢给一家独退,法院因为政策的不好尺度在担心犯错误.谁错了,谁也没错.那么,该埋怨谁呢.
2012年05月04日 00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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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如何掌握国家政策,如何结合地方实际,造福一方百姓,保障百姓安居乐业,保障国泰民安.
2012年05月04日 01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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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如何正确指导各部门工作,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困难,这是最起码的政府工作职能.
2012年05月04日 01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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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有关太谷县南大街65号被抢占的帖子,你自然明白.笔者也是从旧贴中发现了这个严重可怕的突出矛盾,并且进行了持久关注.光天化日被聚众哄抢无法正常生活而无人过问的事件.打官司赢了依然解决不了问题的特殊事件.
2012年05月04日 07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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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太谷县官方不默许抢占,那么抢占方自然不敢聚众哄抢当街门面房.即便个人抢占,那么***一定会制止其非法行为.既然抢占后互相推脱都不管,那自然是官方允许抢占的.想想啊,了解这个内慕是否很骇人听闻呢.可怜无辜的原住户人从家中坐,祸自天上来啊.自然是权力的作用,违规操作.原住户所应享受的住房搬迁补偿,住房安置,住房搬迁过渡时间统统没有.仅仅这一点,就足以使我们感觉到应该给予这个家庭帮助,他们很可怜.
2012年05月04日 07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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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护,我也在政府上班具体那个市就不提了,我看不惯他的做法已经引咎辞职了呵呵
2012年05月04日 12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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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吧求助,请吧友们关注,尽量帮帮他们,使他们能早日象我们一样正常的生活.
2012年05月05日 02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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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友们没办法帮啊。要不咱们吧内唤一大帮人,也把那家现抢占方家砸了去?那违法啊。现在国家也不七几年,时兴红卫兵组织,要不咱们吧友登高一呼,呼拉拉几百人咱们去挤也把他们挤死了。整个群体性事件,但是现在国家不让这么搞啊。
2012年05月05日 02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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