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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杂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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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9 9:20:33 作者:刘汉泽 来源:楚天都市报 18日,记者从襄樊市委政法委纪检组了解到,清理整治政法干警“明警暗商”(楚天都市报11月7日曾报道)自查自纠工作将延长一周,本周内仍未自查自纠,且查实有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将受严肃处理。 据悉,自查自纠工作从11月11日开展以来,该市各级政法部门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干警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清理,部分干警对“明警暗商”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该市襄樊市委政法委纪检组也收到了一批群众举报。 上周,纪检领导小组专题听取了市直各政法部门前一阶段清理整治自纠情况,决定将自查自纠工作延长一周时间,在全市范围进行一次清理整治再宣传、再发动、再自查活动。 纪检领导小组表示,自查自纠期间自报的问题,只作记录;已自查自纠的,不作责任追究;但延长自查时间结束后,仍未自查自纠、且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明警暗商”相关责任人,将受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3575523(襄樊市政法委);3575315(襄樊市纪委、监察局)。
2006年12月19日 16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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