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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没有写一段发一段的习惯 因为常常会改动不过为了方便朋友用手机上网看 所以一点点的发上来先北京一夜不想再问你,到底在何方;不想再思量,你能否归来么;想着你的心,想着你的脸,想捧在胸口;能不放就不放……那斑驳残缺的琉璃瓦、那脱落了朱漆的厚木大门、那胡同深处的叫卖声,那旧砖墙上的青苔,那燕京的繁华旧景背后的无疾而终的爱情,那暖酒愁肠的少年情怀。那被岁月遗忘的我的年华,而忘不了的,又是什么呢。我来到北京已经四十天了。一个多月以前,我从四川来到北京,并在舅舅的酒吧里驻唱。但是,如果我能预知生死,未卜先知,我会选择永远也不要来。千年的狼烟已散,千年的承诺,却仍在等待,那一场前尘旧梦,永远睡在百花深处。
2006年12月13日 17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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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还好这个陌生的邀请没有影响到我的睡眠。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草草的吃过午饭,就准备去酒吧向舅舅请假。一路上,我的脑子里不时的想到那张卡片。只言片语间有一种傲人的自信,尽管有些让人不舒服,但我还是对那个黑衣的女子充满好奇。正当我想的入神时,一把透亮的水果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我被劫持了,对方是一个比我矮半个头的胖子,二十来岁,傻里傻气。“钱…钱.还有值钱的东..东西给我拿出来!”胖子吃力的说出这么一句话,不知道他是天生的结巴还是因为紧张。“你冷么?”我调侃的问他。眼睛迅速打量了一下,料定这是个新手,今天可算是抢错人了。“你..你他妈少跟我费话…现在是抢….抢劫!”“给我滚!”我冷冷的回应。胖子顿时就傻了,继续吃力的挤出很浓的北方口音。“那….啥?”“给我滚!”不知道是我普通话不标准还是这人脑子痴呆,他愣愣的看着我。终于,怒火从我脚底狂涌而上,操起纯正的四川方言:“你给老子爬!!”两人就这么对视了几秒。接着,胖子猛的把水果刀扔在地上,哇呀呀的哭了起来。这一回,换做是我愣住了。我把他带到附近的一家KTC,简单的询问中了解到:原来他曾是一个成绩非常好的学生,可在高三考前的复习时,因为压力太大而得了一场大病,高考自然失利,事后被家人打出了家门。一直在外面流浪。不知道他的痴呆是因为高考失利,还是因为被赶出来流浪的原因。我忽然想起了自己,四年前我也是因为没有考上大学而出来到酒吧打工,展转至今。回想起当初离家前信誓旦旦的宣言,只留下无奈两个字。想到这里,我忽然对面前这个狼吞虎咽的胖子产生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可就当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胖子已经消失了。其实,消失的还有两样东西:我放在椅子上的外套,以及外套里的钱包。
2006年12月13日 17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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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思绪又回到那个飘渺久远的年代。皇帝有一个哥哥,管理军事。平民百姓都直呼王爷。因为这个国家,只有一个王爷,所以也没有加前缀。本来这些事,与我并没有多大关系,但是昨天,青楼的老板娘对我说,王爷喜欢上了她们这儿的离歌,十天以后来娶回去当妾。当天晚上,离歌抱着我哭,眼泪浸湿了我的衣服,有一种彻骨的寒冷。离歌抬头望着我,说她只想跟我在一起。楚楚可怜。我知道,离歌的眼睛是瞎了的。这样的女人在一个王室贵族家庭里是不可能有幸福的。但是她说,她能看见我,只看得见我。我吻了她,说,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九天过去了,我没有想到任何办法。我救不了离歌,明天就是王爷迎娶的日子。我拿出那柄长长的,红色的剑,趁着夜色匆匆的出了门。我只有一个办法,为了我爱的人,杀了王爷。那一天晚上,风很急,月亮高高的。我悄悄的潜伏到王爷的府上。在屋顶上小心的不让瓦片发出声音。王爷此时正在书房看书,门外有八个精锐守卫。我运起内功,长剑化作一抹红色的光,一下子就夺取了三个守卫的性命。来不及多想,我飞身下来,掌风带起一阵剑气,又杀死三个。其余的守卫这才反映过来。一个挥舞着长刀向我扑过来,另外一个则直呼,有刺客。再解决他们两的同时,我冲进屋子里面,一剑刺向王爷心脏!他没有任何的反抗,轰然倒塌,散落了一地的泥土。原来是个圈套。精锐的战士带着精锐的兵器不断冲进屋内,屋外也形成了包围圈,有两排弓箭手的箭头齐刷刷的指着我的身体。屋内烛火摇曳出一股强烈的杀气,我在思量着能活着出去的把握,以及出去以后的生活。王爷进来了,面色阴沉,一言不发。身边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衣着华丽,姿态高雅。王爷转过身看着那个姑娘,称呼她为公主。不记得他们说了些什么,只听见王爷一声令下,门口的士兵让开一条道路。公主示意让我离开。她的眼睛很美,像一潭清水。我离开了王爷府邸。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像一只颓废的野狗。我不敢去找离歌,我怕看到她伤心的样子。我杀不了王爷,我没有办法爱她。第二天,我躲在青楼外的一棵梨树上,远远的看着离歌扶着栏杆,站在阁楼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与楼外的喜庆的气氛显得格格不入。也许她能看见我,也许正是因为看见我的失败才这样的忧伤。王爷未至,正午时分,天色大变,风卷残云,大雨呼啸而至。很快,大街上的人群散去,我坐在大树上看着这一切。有些感恩的看着上天,这是它第二次帮我。大雨持续了五天,五天后,边疆战事告急,北方的游牧民族忽然崛起,并在一夜之间以破竹之势占领了我们的三座城池。王爷不得不暂时放弃这边的婚事。我把离歌从青楼带走,老板娘极力反对。我什么也没说,抽出红色长剑,剑身窜出七尺火焰。青楼里的男男女女全都趴在地上,瑟瑟发抖。谁要阻止我带走离歌,我就烧了这里。离歌却拉着我说不要这样,她虽然恨这里的一切,但毕竟是她长大的地方。离歌如愿以偿,成了我的妻子。
2006年12月21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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