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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主张放任自流,凯恩斯主张国家干预。显然,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与两者即相似又有区别。这主要根源于弗莱堡学派的理论。而弗莱堡学派的理论又是如何?请看戈罗斯凯特勒给弗莱堡学派下的定义: “弗莱堡学派或奥尔多自由主义学派(弗莱堡学派另一名称,‘奥尔多’是德文‘秩序’的音译,笔者注)是一个经济学家和法学家集团,重要的是这个集团以瓦尔特.欧肯和弗兰茨.伯姆为中心,研究应该如何安排一个运行的市场经济的制度结构问题。这个集团的特征是新自由主义的态度,并致力于形成一种构成一个整体而又由某些原则所指导的经济政策。经济学和法学意义上的奥尔多型思想引起的结果,是根据经济运行的要求为经济设计法律框架。”①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弗莱堡学派的三个基本特征: ⑴这个学派的成员是以瓦尔特.欧肯和弗兰茨.伯姆为首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 ⑵这个学派的研究中心是市场经济的制度问题,即他们所说的秩序问题。而这个秩序问题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保证,涉及经济学和法学两个不同的领域。 ⑶这个学派的基本倾向是自由主义,并根据这个原则来制定经济政策。而这些政策是用来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法律秩序。简而言之,就是依靠法治与国家政权的力量来实现并保障完全竞争。 弗莱堡学派是一个严格的学术集团,其成员都是其领袖欧肯在德国弗莱堡大学的同事和学生,有密切的私人关系。他们都以欧肯的学说为基础,围绕着经济秩序这个中心,用欧肯开创的“显著特征提炼抽象法”进行各方面的研究,其成果互为补充,并为欧肯的学说提供例证。法学家伯姆是弗莱堡学派的第二号人物。他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从事反论断的研究,通过法律内的各种观念的推导和阐发,最终也得出了秩序的观念。 广义上,还有一些独立从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研究的学者。他们与弗莱堡大学没有学术联系,也不曾参加弗莱堡学派的学术活动。但是,他们得出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与弗莱堡学派相似,所以被认为是广义上的弗莱堡学派的成员。在这些人中,最主要的一位是艾哈德。他领导了德国“二战”后的经济体制该改革和经济重建,是弗莱堡学派的理论的最主要的实践者。 “一战”后,德国爆发严重的通货膨胀。早年追随历史学派的欧肯看到了历史学派不仅无力解决这场通货膨胀,而他们错误的理论使得通货膨胀更厉害。于是,他用边际主义的方法进行研究,在1923年出版了《德国货币问题的批判考察》一书。这标志着欧肯与历史学派决裂和弗莱堡学派开始形成。因为在此书中,他用“显著特征提炼抽象法”代替历史学派的方法,他重视国家在经济生活中作用的社会秩序观,他从货币制度开始研究秩序观念,他的货币政策主张是维护货币制度的经济秩序。 从1924~1929年,德国的经济与政治相对稳定。欧肯于此时研究的战争赔款的问题,并与反自由主义的思潮展开论战,捍卫自由主义。这就奠定了弗莱堡学派的基调——维护自由主义。与此同时,伯姆等从法律的角度从事论断问题的研究,形成了反垄断的经济法思想。这种思想后来成为弗莱堡学派经济秩序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30年代的大危机中,弗莱堡学派的酝酿完成。欧肯在运用正统经济学的理论来解释这场危机的过程中,形成弗莱堡学派的中心观念:秩序。1934年,他出版了《资本理论研究》。在该书中欧肯形成了他的“经济秩序的纯粹形态”学说和一理论分析为中心的经济学研究方法论,同时初步阐述了经济秩序和经济过程的关系。这为弗莱堡学派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 也在同一时期,伯姆等法学家纷纷加入弗莱堡大学,欧肯也培养出一批接受他思想的学生。于是,弗莱堡学派形成的条件也成熟了。
2006年12月11日 09点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