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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吧里的,“周四下操的时候,我们和往常一样从操场北边的小路回教室上课,政教处曾老师一直在路上组织学生,催促大家回班上课。她站在那个私人经营的小卖部附近,突然一盆冷水从楼里面泼出来,弄得老师从上到下透心凉。大家看见是小卖部里一个胖女人干的。她一定是觉得老师影响了他做生意。警察来了他们居然不承认,我们都亲眼看见的。大家都气急了,我们想一想,那么冷的天,老师站在那为什么呀?有良知有正义感的101的同学们,咱们决不能再去那个小卖部买任何东西。我们决不能因为自己嘴馋侮辱了我们学校的名声,侮辱了我们自己!!!!!! ”大家怎么想的?
2006年12月08日 06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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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早拆了算了钉子户有什么可狂的。最好顺着窗户扔几个二踢脚进去没什么可说得·¥%·#¥……¥*%·¥!*……(
2006年12月08日 06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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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不应该了!!不过说实话其实…………其实我觉得也不错别骂我
2007年01月16日 1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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