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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que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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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搜狐 社区首页 -> IT -> 科学论坛 -> 历史考古时下,“韩流”是时尚的一个代名词。然而,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30多年来,在韩国穿迷你裙却是违法的。不过,韩国法制研究院的一位权威人士日前披露,韩国警方将修改法规中的“轻微犯罪条款”,迷你裙距摘掉“不法”身份的日子不远了。从风靡一时到打入“冷宫” 韩国的迷你裙“发展史”是1967年开始的。当年,从国外回国的歌手尹福姬穿迷你裙的“破格”行为轰动韩国,迷你裙引领了当时的韩国女装潮流。但是好景不长,1973年,朴正熙军政府修订的“轻微犯罪处罚法”规定,穿迷你裙属于“轻微犯罪”,韩国警方有权约束和管理那些“暴露过多”的新潮女郎。同时被定性为“管教对象”的还有留长发的男了们。当时的迷你裙标准,是膝盖以上7厘米为“最底线”,再短的话,就算犯法了。 当时在韩国街头,专门有“流行警察”负责检查过往行人的着装,如果被他们发现穿迷你裙的话,轻者是训话教育,重者将被带到警局接受处罚。到了1988年,对迷你裙的限制条款废除了,但“过多暴露”一项至今还有效。而穿迷你裙很容易暴露过多,所以还是有违法的危险。不过,这个名存实亡的规定已经被好多人“遗忘”了,许多年轻人并不知道,韩国的法律里还有这么一项与时装潮流“背道而驰”的陈年旧规。
2006年12月05日 1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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