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无道理的日本政府
唐寅在异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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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3日,当时年仅14岁的周桐和8岁的刘浩两人在吉林省敦化市郊大山镇莲花泡林场的小河中玩耍时,捡到一枚锈迹斑斑的“炮弹”,“炮弹”流出的液体致使两人手脚长出水泡,住院约2个月。事后获知,这枚“炮弹”是日军侵华期间遗留下毒气弹,炮弹内的不明液体是糜烂性毒气“芥子气”液体。  刘浩及周桐被确诊为芥子气中毒,并留下了呼吸障碍后遗症。  2008年年初,两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向日本政府提出3300万日元的索赔,要求“还我健康身体、健康生活”。  经过长达4年的审理,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终于16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受害者要求赔偿的诉求。  东京地方法庭认为:毒气弹造成原告受害是事实。日本政府未防止事件发生也是事实,但这并不能认为是日本政府的不作为。
2012年04月18日 10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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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小林久起指出:中国政府未就莲花泡地区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即使日本政府进行了信息收集工作,也未能锁定莲花泡地区必须尽早采取防范措施的显著危险性。他宣布结论称:“虽然很遗憾没能防止对原告的伤害,但日本政府即使在本次事故发生前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也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  受害人律师大江京子对中新社记者说,作为日本人对政府的这个审判结果感到很惭愧。在判决中,日本法院针对最主要的一些事实采取了回避。受害方提出的要求是,日本政府在战争期间遗弃了毒气弹,如今又来掩盖这个事实,这是问题的根本所在。造成受害者的这个结果,日本政府是可以预见的,但它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预防。
2012年04月18日 10点04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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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笑了。
2012年04月18日 10点04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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