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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se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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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县 郭伶俐 朱衍华 陈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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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前,我们作为养护工的后代,被昭通公路管理总段作为好事要办好的对象,报请云南省公路局同意,在签订委培合同的前提下经过专业学校三年的正规培养,走上公路养护最基层的高寒山区之后大部分自费取得了大专文凭。
我们是云南省公路局“科教兴路”的重点培养对象,谁知道当我们接受委培协议从学校毕业之后,云南省公路局却一直将我们定性为编外零时工,每月几百元的工资将我们40余个养护工人推进了水深火热之中,12年来我们在饥寒交迫中一直请求上级部门按照委培合同提高我们的所有待遇,可云南省公路局却在无动于衷中让我们继续过着乞丐不如的生活。
我们是省公路局同意安置的事业人员
之所以我们毕业之后放弃了报考其他学校,坚持选择学习公路养护专业,一是因为我们父母都是养护工,对公路养护有感情,二是由于云南省公路局同意接收我们,当我们三年毕业之后,将我们这些人当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安置到高寒山区工作。
关于我们的何去何从,这是有昭通公路管理总段的请示和云南省公路的批复为根据的,我们和单位也签订了受到法律和政策保护的委培合同。除非是云南省公路局出尔反尔,不然不会出现我们在债台高筑中走出了校门再次饥寒交迫过了10多年的日子。
以“科教兴路”的名义,1996年9月,昭通公路管理总段和录取我们的学校签订了委培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只要我们学习结束符合毕业条件,总段负责安排工作。
至于安排什么样工作的性质,总段再次以请示的方式,向云南省公路局报送了专题文件,这些红头文件都在严格定性了我们身份属于什么。
当我们按照委培合同的要求毕业之后,昭通公路管理总段在2000年6月“关于解决‘公路养护’专业技工班毕业生就业请示”的文件中说:我们这些人是根据公路局的文件同意进入委培学校学习的。公路局必须考虑历史原因,向人事厅申请指标,帮助解决我们这些人的就业困难,使我们学有一技之长有个就业的好去处,最终把这桩好事办好。
云南省公路局在2000年的657号文件中明确答复:根据上级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局事业单位下达的增人计划控制数,昭通总段报来的技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决定同意接收安置。
我们属于云南省公路局同意安置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公路局的文件批复安置,就不会出现12年来一直走在喊冤路上的群体们。
我们莫名其妙成为了昭通总段的编外临时工
坚守在高寒山区的一线养护工人有多少人看得起?
要是我们父母 不是公路养护一线的职工,不在他们的教育下对公路养护持有深厚感情,我们不会接受内部委培。
1999年7月,我们几乎都是在债台高筑中顺利从学校毕业,拿着学校开的就业报到证明到昭通公路管理总段报到然而,因为当初与我们签订委培合同的昭通公路管理总段罗启愚总段长因罹患重病不幸于1997年逝世,我们这一批委培生的就业问题就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昭通总段就不予受理安排我们的工作。
在我们的几次三番诉求和请示下,昭通总段才将我们分配到公路养护一线从事公路养护工作。
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是何等的艰苦啊?
我们被分配到不要说网络、手机等高科技的现代技术,就是简单的饮用水管道和生活用电线路都没用上的山区。俗话说:养路工,养路工,天晴下雨都不松,出门一身汉,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领工资的农民工”几乎就成了我们的代名词,可见我们单位的社会地位是如此的低下。但是,在困难面前我们没有退缩,没有屈从,从我们参加工作至今,十多年如一日地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从不因工作地位的低下而得过且过,也没因工作条件的艰辛和工作性质的苦累而自暴自弃。根据当时的政策,允许职工停薪留职,很多职工都纷纷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另谋出路,而我们却依然坚守岗位,毫不动摇。
2007年,国家出台了新的《劳动合同法》,我们的命运就此发生了转折。公路局、昭通总段以一纸文件就把我们定性为编制外临时用工,给予我们极低的工资待遇,每月发给我们最低生活保障费610元,下达的工作任务却和正式职工一样。
经过几次上公路局、交通厅**,最后总段又下发文件,每月分配给我们养护3公里路,工资增加到990元,不参与享受任何国家的政策性补贴和正常增加工资以及现在实行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单位的一系列福利性待遇更是犹如水中花镜中月。
我们何时才能进入事业编制的门槛
我们不是昭通总段的编外临时工,我们是按照委培合同毕业后再次按照云南省公路局的文件批复安置的事业单位的职工,是服分配到公路一线的养护工人。
与此同时,我们是云南省公路局和昭通总段出尔反尔的受害者,我们长期以来被昭通总段定性为编外临时工,每月几百元的工资真的让我们一家老小难以满足温饱。
我们为昭通的公路养护事业贡献出了青春,多年来却在要求依法按政策落实我们在事业单位在编身份而进行着艰难的**和诉求。但每一次都被“石沉大海”,要么“推诿”、要么“敷衍塞责”, “公平”何在,“天理”何寻!
10多年前的昭通总段和我们签订的协议算不算数?
10多年前的云南省公路局的安置文件批复难道今天的公路局领导 不予以认可?
我们属于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安置,12年来却被当做编外临时工来给昭通管理总段做牛做马,杯水车薪的待遇不得不将我们逼到了**控告的路上。
人的一生很短暂,我们把自己最年富力强的青春年华付出给了单位,不想在自己只剩下老弱病残的余生时找不到一个避风的港湾!不想自己在象“乒乓球”一样被抛来抛去!不想也不再有更多的精力为此事奔波、劳累!在此,我们呼吁交通运输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公路局能够给我们一个圆满、明确、公正、客观的答复,还我们一个风清气正、公正廉明的单位形象,按照当年的文件要求,
给我们一个理想的实施方案!在这次全局进人之际,请优先考虑我们这群为公路养护事业奉献10多年青春,有着丰富养护经验的人。
2012年04月12日 0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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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县 郭伶俐 朱衍华 陈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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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云南省公路局“科教兴路”的重点培养对象,谁知道当我们接受委培协议从学校毕业之后,云南省公路局却一直将我们定性为编外零时工,每月几百元的工资将我们40余个养护工人推进了水深火热之中,12年来我们在饥寒交迫中一直请求上级部门按照委培合同提高我们的所有待遇,可云南省公路局却在无动于衷中让我们继续过着乞丐不如的生活。
我们是省公路局同意安置的事业人员
之所以我们毕业之后放弃了报考其他学校,坚持选择学习公路养护专业,一是因为我们父母都是养护工,对公路养护有感情,二是由于云南省公路局同意接收我们,当我们三年毕业之后,将我们这些人当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安置到高寒山区工作。
关于我们的何去何从,这是有昭通公路管理总段的请示和云南省公路的批复为根据的,我们和单位也签订了受到法律和政策保护的委培合同。除非是云南省公路局出尔反尔,不然不会出现我们在债台高筑中走出了校门再次饥寒交迫过了10多年的日子。
以“科教兴路”的名义,1996年9月,昭通公路管理总段和录取我们的学校签订了委培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只要我们学习结束符合毕业条件,总段负责安排工作。
至于安排什么样工作的性质,总段再次以请示的方式,向云南省公路局报送了专题文件,这些红头文件都在严格定性了我们身份属于什么。
当我们按照委培合同的要求毕业之后,昭通公路管理总段在2000年6月“关于解决‘公路养护’专业技工班毕业生就业请示”的文件中说:我们这些人是根据公路局的文件同意进入委培学校学习的。公路局必须考虑历史原因,向人事厅申请指标,帮助解决我们这些人的就业困难,使我们学有一技之长有个就业的好去处,最终把这桩好事办好。
云南省公路局在2000年的657号文件中明确答复:根据上级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局事业单位下达的增人计划控制数,昭通总段报来的技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决定同意接收安置。
我们属于云南省公路局同意安置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公路局的文件批复安置,就不会出现12年来一直走在喊冤路上的群体们。
我们莫名其妙成为了昭通总段的编外临时工
坚守在高寒山区的一线养护工人有多少人看得起?
要是我们父母 不是公路养护一线的职工,不在他们的教育下对公路养护持有深厚感情,我们不会接受内部委培。
1999年7月,我们几乎都是在债台高筑中顺利从学校毕业,拿着学校开的就业报到证明到昭通公路管理总段报到然而,因为当初与我们签订委培合同的昭通公路管理总段罗启愚总段长因罹患重病不幸于1997年逝世,我们这一批委培生的就业问题就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昭通总段就不予受理安排我们的工作。
在我们的几次三番诉求和请示下,昭通总段才将我们分配到公路养护一线从事公路养护工作。
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是何等的艰苦啊?
我们被分配到不要说网络、手机等高科技的现代技术,就是简单的饮用水管道和生活用电线路都没用上的山区。俗话说:养路工,养路工,天晴下雨都不松,出门一身汉,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领工资的农民工”几乎就成了我们的代名词,可见我们单位的社会地位是如此的低下。但是,在困难面前我们没有退缩,没有屈从,从我们参加工作至今,十多年如一日地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从不因工作地位的低下而得过且过,也没因工作条件的艰辛和工作性质的苦累而自暴自弃。根据当时的政策,允许职工停薪留职,很多职工都纷纷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另谋出路,而我们却依然坚守岗位,毫不动摇。
2007年,国家出台了新的《劳动合同法》,我们的命运就此发生了转折。公路局、昭通总段以一纸文件就把我们定性为编制外临时用工,给予我们极低的工资待遇,每月发给我们最低生活保障费610元,下达的工作任务却和正式职工一样。
经过几次上公路局、交通厅**,最后总段又下发文件,每月分配给我们养护3公里路,工资增加到990元,不参与享受任何国家的政策性补贴和正常增加工资以及现在实行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单位的一系列福利性待遇更是犹如水中花镜中月。
我们何时才能进入事业编制的门槛
我们不是昭通总段的编外临时工,我们是按照委培合同毕业后再次按照云南省公路局的文件批复安置的事业单位的职工,是服分配到公路一线的养护工人。
与此同时,我们是云南省公路局和昭通总段出尔反尔的受害者,我们长期以来被昭通总段定性为编外临时工,每月几百元的工资真的让我们一家老小难以满足温饱。
我们为昭通的公路养护事业贡献出了青春,多年来却在要求依法按政策落实我们在事业单位在编身份而进行着艰难的**和诉求。但每一次都被“石沉大海”,要么“推诿”、要么“敷衍塞责”, “公平”何在,“天理”何寻!
10多年前的昭通总段和我们签订的协议算不算数?
10多年前的云南省公路局的安置文件批复难道今天的公路局领导 不予以认可?
我们属于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安置,12年来却被当做编外临时工来给昭通管理总段做牛做马,杯水车薪的待遇不得不将我们逼到了**控告的路上。
人的一生很短暂,我们把自己最年富力强的青春年华付出给了单位,不想在自己只剩下老弱病残的余生时找不到一个避风的港湾!不想自己在象“乒乓球”一样被抛来抛去!不想也不再有更多的精力为此事奔波、劳累!在此,我们呼吁交通运输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公路局能够给我们一个圆满、明确、公正、客观的答复,还我们一个风清气正、公正廉明的单位形象,按照当年的文件要求,
给我们一个理想的实施方案!在这次全局进人之际,请优先考虑我们这群为公路养护事业奉献10多年青春,有着丰富养护经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