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习班教师性侵12名女童 获刑46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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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王姓补习班负责人利用老师权威,对补习班12名女童性侵、猥亵1013次,台中高分院昨(3日)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王男30年徒刑。   据报道,台中法院一审判决时王姓男子即遭30年重刑,王男不服上诉;二审法官针对王男犯下1013件案子一罪一罚,总徒刑高达4000多年,应执行30年是除了死刑及无期徒刑外的最高刑度。法官指出,王男图一己私欲,以老师身份对多名女童性侵害,造成女童心理阴影;犯案后未对家长表示歉意,至今未和解,因此重判。  法院判决指出,46岁的王姓男子利用妻子当小学老师名义,在台中市开补习班,招收小学学童,除自己当自习课老师,还兼司机接送学童上下课。 2006年9月起,王男在厢型车上、补习班地下室或开车载到偏僻处,陆续对12名女童性侵、猥亵。王男事后威胁女童,不得将事情说出去,否则他会被判死刑,女童会被抓去关。被害女童以为自己犯错,不敢向父母或学校反映。  前年6月,一名被害女童问母亲如果和男性发生关系会如何,母亲回答说如果乱搞会得性病,女童因下体疼痛担心得性病,吓得告诉老师,校方报警才发现至少有12名女童受害。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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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是美国的案子呢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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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的哦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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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是个连新闻都不被允许的世界吗?(仿写你的签名档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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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3年直接死刑好了,话说最近D吧怎么这么多新闻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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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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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姐姐抱抱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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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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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呜,姐姐好狠心,明明昨天晚上还玩那么开心的(委屈状,擦泪,迅速收起眼药水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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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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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杀不管你了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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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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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像是最近的案子
话说台湾的话以前是连续犯,后来改一罪一罚
所谓的连续犯是指基於同一犯意(简单说就是犯意相同,如果依照本案就是只有性侵犯意)
所犯的罪行不论多少都处罚其一但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因此很多小偷,偷一百次罚1.5倍,偷二十次也罚1.5倍
但是初犯就是1的话,无疑在鼓励人多犯罪,犯越多虽然被抓次数越高,但是越划算...
不过这项刑事政策改变之后,就跟美国差不多了,唯一需要注意就是微罪部分有人认为不妥
主要是杀人罪处罚重,如果一罪一罚倒也无所谓,但对於轻罪如窃盗部分,采一罪一罚无疑过苛,也不利犯罪侦查...
当然,以往的吃案就办不到了...
经常有员警请吃便当,然后顺便叫犯人多包揽几个案子的...反正也就1.5倍...
现在可不成了...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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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最近的,D菌果然是见识广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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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路过[飘过]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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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专门去了解这些新闻吗[乖]
2012年04月06日 13点04分 18
level 12
……[]
2012年04月06日 14点04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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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专门研究捕捉皮卡丘
2012年04月06日 14点04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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