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7
你这些卓粉真是罗织罪名,污蔑人好的高手!和你家主子一样。仅凭我在百度知道的一句戏言就我污蔑我是嫖妓哥,老子从未嫖过妓!谁在叫我嫖妓哥,等着法院的传票吧!!当然,各位那个有漂亮的姐姐妹妹免费奉上,小弟坚决笑纳之!多多益善!
2012年04月04日 04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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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妓哥,我是律师,请我啊。如果你没有嫖过,大家叫你嫖妓哥,那么大家是侮辱你;如果你嫖过,大家叫你嫖妓哥,那么大家是严重侵犯你的个人隐私。我相信大家是在侵犯你的隐私吧。另外不少卓迷正在搜集你的资料,打算给你建百度百科和维基百科,相信也是在侵犯你的隐私。你请我当你的律师吧,有优惠啊,亲。对了再问你一下,南昌嫖妓到底多少钱啊?
2012年04月04日 04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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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5
第一,嫖妓哥不能主张名誉损失索赔,因为他嫖妓的事是真的,不存在侮辱毁谤,所以名誉没有损害。
第二,嫖妓哥可依据《民通意见》因隐私权受侵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赔偿的数额会根据嫖妓哥的个人名誉受损程度酌定,本案子嫖妓哥因该事故一炮走红,相信即使有心灵上的创伤,一会被大红大紫的欣喜感弥补的。所以标的金额不超过5毛。
第三,嫖妓哥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网友的责任,费用另算。
第四,鉴于本案社会影响巨大、涉案人员多以及嫖妓哥身为网络名人等诸多情况,本律师考虑收取律师费5毛。
2012年04月04日 0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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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skfixy大哥真的是你啊!我找你找的好苦呢
2012年04月04日 0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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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义正言辞的训斥我们的时候还不忘找女人,真乃人中之龙,名不虚传
2012年04月05日 0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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