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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bo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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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3日凌晨3点,金戴着黑色鸭舌帽在街上闲逛,在青年路口,看到了一个穿黑色纱裙的姑娘。姑娘盘着头,露着肩膀,露着腿,趿着双拖鞋。金悄悄跟了上去,两三分钟后,姑娘走向解放路工商银行的ATM机服务区,准备存钱。金假装在隔壁一台机器上操作,用余光瞄着姑娘,随后走到姑娘身后说:“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这里做什么。穿得这么少,勾引谁啊?” 姑娘吓了一大跳,背过身,说在给男朋友弄点钱花花。金盯着姑娘的胸部一直看,姑娘半靠在ATM机上,右手握着手机,左手握着现金,一动不敢动。金突然走上前,朝姑娘胸部猛抓一把。姑娘一下把他的手甩开,双手紧紧护在胸前。金后退了几步,很快又上前迅速摸了姑娘胸部两把,还撩起姑娘的裙子。 “你干什么?!快放手!”ATM机服务区广播突然大响,金慌了,夺门就跑。原来,银行保安此时通过监控录像看到了他的动作。姑娘蹲在地上哭了起来。保安报警,**很快在解放路新丰小吃店门口将金抓获,还在他身上搜出一把刀。被抓后,金交代,他带着刀就是要抢劫单身女子的。看到姑娘身材不错,顺手摸了她几把。姑娘跟**说,金摸她时,手也在抓她手上的钱。检察官指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金的刑事责任。法官问金,认不认罪?金仰着头说:“我觉得是W X,不是抢劫。因为开始我就没想过要抢她的钱,只是觉得她身材好……” “那就是对起诉书认定有异议?”法官说。 “是的。不过,我后来在看守所读了几本书,觉得我又是抢劫,不是W X……” “不是叫你自己给自己定罪。我只问你,事发当时是怎么想的?” 金用力点头:“嗯,是抢劫!我想抢劫!摸完她,正想抢钱的时候,广播响了。” 他说,摸姑娘的时候,姑娘一直反抗,不让自己靠近,还朝他扬了扬手机。 “我跟她说,你有本事就报警呀。你越报警,我就越兴奋。”金说。
2012年03月09日 14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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