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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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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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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6日 03点03分 1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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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的夏天】
自他幼小的身躯从高塔坠下,我的心也在那一刻倏地提起……
布兰·史塔克,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之子,出生于长夏第三个年头。没有经历过严冬的他,缺少罗柏的刚毅,也没有琼恩的坚忍。正像是一株初生的鱼梁树,怀揣着梦想,在夏天的温暖中吐露生机。如果,不是长夏将尽,幼苗最终将不会经受寒霜的影响而茁壮成长,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然而,这是北境。冷风渐起,凛冬将至,布兰要面对的考验将证明比寒冷更加严厉。因为他是史塔克家的孩子——北境之子。
或许,因为他是我在七国中接触的第一个人物;又或许,因为他童真的眼光为我掀开了一个单纯的维斯特洛。总之,当我翻开冰与火世界浩瀚画卷的第一页时,这个年仅七岁的男孩就以其独特的气质,牢牢吸引住了我。使我的思想不能随着其他人而离开临冬城,离开他的故事。
也许,作为史塔克公爵的儿子,在布兰身上应该发生很多故事。比如,成为像“拂晓神剑”一样的骑士。但是,自从高塔坠下的那一刻,这样的梦想就已随着他的身体狠狠的被现实撞击的支离破碎。他再也无法起立,甚至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哪怕是最简单的事情。寒冬的第一场霜雪就这样悄然无声的不期而至,幼小的树苗毫无准备的被寒霜打掉了新生的嫩芽。如果根扎得不够深,如果枝干经不起寒冷,幼苗就将夭折在这冰雨的洗礼中。看到这里,我不禁怀疑命运是否对男孩过于无情。原有的种种一瞬间化作乌有,留下的唯有残缺的躯体。我无法代替布兰想象未来如何。但可以肯定,一定充满坎坷。而面对这种缓慢的折磨,怕是很难有人承受得住吧。所幸的是,种性强韧,布兰坚持了下来。他没有被挫折所打倒,依旧对生活充满渴望。他渴望着成为“星眼”赛米恩,渴望着依靠小舞在战场驰骋。但现实告诉他,这只能作为聊以自慰的幻想。于是,渴望里参杂了一丝无奈。如同他的烂漫纯真的眼光中隐藏着同龄孩童所没有的忧郁和深沉。这只是一次考验,绝非最后一次考验。
寒冬已经降临。当艾德·史塔克公爵被囚于君临地牢中时,恐怕没有人能够否认这件令人惊叹的事情。偌大一个家族,似乎顷刻间行将倾覆。临冬城风雨飘摇,完全没有了史塔克公爵坐阵时的稳固。狼群失去了头狼,有若群龙无首。长子罗柏肩负重担,在这危急存亡之刻毅然率军征战,竖起北境大旗。但是后方空虚,却只留下了两个弟弟。瑞肯年幼,少不更事。临冬城的一切都自然而然的交由布兰管理。而这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又是何等艰难。没有天真烂漫,也没有亲人的温暖。布兰此时有的只是对家族的责任。而对于家族这个概念,在布兰心中恐怕只有临冬城空寂、清冷的回廊和墓窖里那些冰冷坚硬的石像。但是即便这样,他依然做的很努力,没有抱怨过单调乏味的命运。可是命运,却不甘心这样平缓的行进下去。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三眼乌鸦指引布兰得知了公爵的死讯,营救回父亲的希望瞬间化作灰烬。在孩子心中,巍峨永固的临冬城再也不是一座风雨中屹立不倒的避风港。在欲将到来的暴风雨前,他们抵挡风雨的方法只有依靠自己。罗柏任在远方作战,母亲也陪在兄长身边无暇顾及自己。布兰所面对的除了孤独,似乎就只剩下无休止的苦闷和无助。他羡慕弟弟和那些健康的孩子,他们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自己却只能被迫接受身负残疾的现实。但这并不是全部的现实,更现实的他需要担负好临冬城城主的责任,这些责任中少不了一个城主对客人应尽的无止尽的礼仪礼数。这些他都不懂,但他却知道一定要做好。没有父亲,没有罗柏,他就是临冬城的“史塔克”。他需要撑起一片天,为弟弟也为临冬城。
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席恩·葛雷乔伊的变节彻底改变了事情的发展。海怪占领了临冬城,犹如暴风雨击垮了最后的堡垒。布兰再也无所依凭,树的根基都似乎连根拔起,无法恢复元气。而在此危急时刻,布兰仍旧努力克制着自己恐惧的情绪,没有慌忙不知所措。仓促间,他征求了鲁温师傅的意见,没有做出令变节者愤怒的表现。为了临冬城的子民,他被迫向席恩献出了临冬城。在此期间,身为一个八岁孩童,他表现得不卑不亢,完全没有因为身受胁迫而显露出对入侵者丝毫的软弱。久经磨难的历练,布兰已不再是一名普通的男孩。他纯真的外表下是史塔克家族面对严酷的环境所具备的坚忍不拔的精神。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2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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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是公平的。他收回了布兰行走的权利,却赋予了布兰利用梦境探索世界的能力。在逃出了化为灰烬的临冬城之后,布兰毅然在阿多和黎德姐弟的陪同下踏上寻找心灵之路的旅程。这期间路途遥遥,冰天雪地,危险重重,绝非小孩子可以忍受。更何况布兰身有残疾。但为了解开心中纠结已久的谜团,布兰坚决前往长城绝境。他相信在那里,三眼乌鸦会为他解开所有的谜题。与此同时,如何才能掌握狼灵的能力,布兰也在慢慢地探索、练习。对于一个无法行走的孩子而言,这样的能力不啻于重新获得奔跑的自由。布兰渴望重新奔跑,渴望自由。但他可能无法意识到,事情本身的含义远不止于此。一切,才刚刚开始……
纵观《冰与火之歌》,书中可令读者品味的人物太多。毫无疑问,它们各具有自己的特色:有的英勇无畏;有的刚正不阿;还有的善于权谋,或者工于心计。我选择布兰,因为被他的童真所感染,被他的坚强所打动。在他身上,我既可以看到孩童的善良天真,也可以看到成年人的思虑深沉。面对这样一个丰满的人物,我无法拒绝。
马丁赐予了史塔克家的孩子每人一只小狼,他们每人都与各自的小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种联系甚至影响到了彼此的性格,以至于很难说究竟是谁左右了谁。罗柏的狼起名为“灰风”,一如其本人在沙场上勇敢无畏,迅捷如风;珊莎给狼起名为“淑女”,小狼恰如其主人一样优雅娴静;艾丽娅的狼取名为“娜梅莉亚”,寓意为像娜梅莉亚般伟大的战士,小狼正如艾丽娅一般衷于战斗,不屈不挠;琼恩用“白灵”为狼命名,白灵一如其主人特立独行;瑞肯的小狼“毛毛狗”脾气暴躁,如其主人任性、缺乏照料。
布兰也有一只小狼,取名为“夏天”。 夏天,一个充满了希望的词。万物在此间繁荣,万物在此间复苏。冰雪融化作溪水,浇灌牲畜和作物。没有严寒,也没有朔风,一切都在希望中生长,在希望中繁衍。寒冬虽然严酷,但对夏天的期盼依然热切。布兰经历着人生的冬天——一个过早到来的冬天,他原本的希望随着霜雪而被扑灭。但是,星火犹存。在睁开眼的那一刻,布兰看到了希望。他命名小狼为“夏天”,义为希望,也义为梦想。因为唯有在夏天,梦想方能生长,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一次又一次,凛冽的寒风考验着布兰。但幼小的他最终一次次坚持了下来。因为“夏天”的陪伴,也因为梦想犹在。它们支撑着布兰走过每个艰难的时段,支撑着他发现自己潜在的力量。这种力量令他神往,催促着他要去探寻隐藏在背后的秘密。而我则相信,布兰是去寻找一个夏天,在这个季节所有梦想都将实现。
在冰雨的风暴中,我目送布兰一行人渐渐远去。他们走在白皑皑的长城外,静静消失在苍茫的雪地中,身后留下的唯有呼啸的寒风。但我知道,他们还会回来,而与他们一同回来的将是一个充满梦想的夏天。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3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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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4
我不和你抢楼,不过哥哥这么看着确实有点累哈哈。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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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叔叔为此书起名为《冰与火之歌》,冰是什么?火又是什么?介个问题我曾很多次的想过,我的两种理解:
1冰是琼恩,火是丹妮。两人会在之后的统一大业中起到关键性作用,二者很有可能结合,(完全是我本人的花痴想法。当然,我算不如马丁算)
2冰与火,我一直觉得这场战争也是神灵之战,信仰之战。异鬼所代表的寒冷之神,和龙焰的归来;以及梅丽珊卓的火神;北境的旧神、七面之神、淹神、东方的魔法,等等的啦。
丹妮和琼恩的成长史颇有几分相似之处。琼恩作为一个私生子,丹妮作为一个寄人篱下的“乞丐”,两人的成长均是伴随痛苦的蜕变史。最初的他们,都是内心敏感,缺乏安全感的孩子。他们的改变都有一个过程,同时以某一事件为转折。
马丁叔叔他老人家在第一卷时,有个经典的琼恩pov。在后来的几卷中都有提及,艾莉亚、珊莎、曼斯 雷德、提利昂都曾对这一场景做过回顾,这章是本故事的起点。可以说,是所有人物的出发站,是大家奔到各条主线前的一个聚会。而本章,也为之后琼恩的整个发展提供了情感基础,使得他之后的种种行为以及抉择都是有迹可循的。
“为国王接风洗尘而举办的欢迎晚宴,已经进行了整整四个钟头。琼恩的兄弟姐妹和他隔着整个大厅,他们和王子公主们坐在一起,只比史塔克公爵夫妇和国王王后所处的高台低一席。每逢这种特殊场合,他的公爵父亲总会特许每个孩子喝一杯葡萄酒,但不准再多。反倒是像他这样与随从仆役们在一块儿,没人会管他喝多少。”(详情第一卷第五章)
随后,伴随着奈德前去君临,琼恩也被马丁叔叔安排进长城守夜人这条主线上。前几卷也基本上是以他的视角将守夜人这条线摆到读者面前的。从一个受训的士兵,再到宣誓成为守夜人,最后成为守夜人总司令。和丹妮一样,两人注定就是要成为王者。从他们蜕变的点点滴滴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也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了。从士兵到守夜人的华丽转身,不仅仅是身份的转变,更是从认知上将他转变了过来。他是北境守护的儿子,可又是私生子的身份。他时常被骄傲与卑微两种情绪包裹。他骄傲着他的父亲奈德,他的兄弟罗柏,他的白灵。同时又无法容忍身边肮脏、世俗、笨拙的伙伴们。起初的他不屑于与之为伍。他鄙视着他们。然而,最终他明白了叔叔班扬的兄弟理论,以及伊蒙的起点论。不再孤芳自赏、高高在上,而是融入集体。这是他成长的第一步。
随后的出兵北上又锻炼了他的战斗力,尤其是和断掌科林的一段行程中突显出来。到坐上总司令的位置后,安排伊蒙和山姆回旧镇,安排孩子掉包,这都体现出他的远见,以及作为一个王者应有的狠绝。
马丁为琼恩安排了三次抉择:罗柏率兵南下、科林叛徒之托、史坦尼斯临冬城公爵之诱惑。伊蒙、莫尔蒙、白灵、他的兄弟们,是看着他长大的。没有他们,琼恩也许依旧敏感脆弱。但人生往往这样,在某个点上,总会出现一个人,或者发生一件事,什么就都不同了。
丹妮亦是如此,骄傲并卑微着,显然,丹妮比琼恩要更容易的认清自己,定位自己,我想,也许是哥哥的关系,她始终看的很明白,比哥哥要通透。“即便戴着王冠,我仍旧是个乞丐,丹妮心想,我是世界上最为闪亮耀眼的乞丐,但终究是个乞丐。 ”“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得战争之道。” “女王需要聆听所有人的话,尊贵的人与卑贱的人,强壮的人与弱小的人,高尚的人与堕落的人。一个人的声音也许会欺骗你,但综合所有人的意见才能得到真相”。
而丹妮的转折,是从她的卡奥丈夫开始的,从那匹小银马开始的。不论卡奥给她的是不是爱,但确是喜欢并尊重她的。是韦赛里斯没给过她的。这一点上讲,丹妮是感激卡奥的。其实,我个人觉得,一个人能力如何,完全是后天教育培养所得,是勇气与智慧的产物。而丹妮的智慧是与生俱来的,但勇气,却是从卡奥这里获得的。这对她日后的成功起决定性作用。在哥哥身边,她永远成长不起来,恐惧、自卑、怯懦会如影随形。(环境论)
丹妮是天生的王者,慈悲、宽容、谦卑,都是她美好的品质,是瑟曦完全没有的。成功,必然有使其成功的性格。成大事立大业的人,必有我们可取之处。嗯,性格决定命运嘛。再看这一处:
“去找其他的城市,活城或死城。去找商旅和人迹,去找河流、湖泊和咸水汪洋。查出荒原的尽头以及荒原之外的景象。等我再次出发,我决不再盲目前进,我不但要明确目的地,还要知道抵达该处的捷径。”
她绝对是个善于学习善于总结的聪明姑娘,在失去丈夫和腹中胎儿的时候,在渡过红色荒原的艰苦之后,做出这么帅的决定。哈哈,喜欢她,真不是木有道理滴。
好了,俺不写了。你们该讨厌俺了。此文颇有虎头蛇尾之感,望君原谅。(俺不想作结,留在几年之后bia,马丁叔叔要给力哦)
遇见冰火,实乃吾之幸也。2012的探索改变亦将从此扬帆远航哉。
后记 : 女性读者和男性读者看书的关注点不同,出发点也不同。况且,我前面已经提到,我喜欢变态地挖掘人物性格。所以,以上内容纯属个人观点一家之言,纯属我无聊的产物。俺就随便一写,您们也就随便一瞄,皆大欢喜。鉴于早晨睁眼就写到介个点了,就算俺本来还有很多想扯的(关于丹妮、提利昂、凯特琳、詹姆等我还是很有些废话想扯),不过鉴于俺腰酸背痛的,就止笔于此鸟。睡去也。
最后放一句话,马丁叔叔滴,“我们都有个怪物藏在本我里,有的时候他们会在我们浑然不觉的情况下跑到我们写的故事中。” 亲们,你们就好好挖掘本我里的怪物bia。争取有一天到达超我的境界哦。哈哈。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8
[Love]
2012年03月06日 10点03分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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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勇的分割线---------------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9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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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扬悲歌】
合上书,我把玩着手里的冰原狼徽章,感觉着每个棱角里都禁锢着一匹充满野性的冰原狼。我不禁又一次想起了史塔克家族每一个人的悲惨命运,真希望自己能够亲身进入韦斯特洛大陆,作为史塔克家族的一员,努力挽救这衰败的残局,让冰原狼家族重新复兴。想到这里,我突然发现徽章上的狼眼闪烁了一丝光芒,我赶紧把它凑到眼前想看个究竟,就在这时,一道白光出现,是我猝不及防的失去了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久,寒冷让我清醒了过来,我睁开眼,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充满寒气的大厅中,我坐在一条长凳上,面前的长条餐桌上的盘子里有一块看上去糟糕极了的面包,旁边还放着一杯液体,如果我没猜错,那应该是酒。见鬼,我这是在哪里,怎么会这么冷,天呐,我竟然还有长长的头发和胡子,还穿着一身黑衣服,难道。。。。。。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了我的心头。就在这时,大厅的门被打开了,一个黑衣少年和寒风一起闯了进来,那个少年一边走向我,一边大叫着“班扬叔叔,听说您要带人去鬼影森林,我已经做好准备了,我可以帮助您。。。。。”瞬间,我绝望了,看来我果然是进入了书中的韦斯特洛,而且也确确实实的成了史塔克家族的一员,只不过是出场时间最短的一个,守夜人军团首席游骑兵-----班扬.史塔克!天呐,我狠狠地敲着自己的脑袋,心里咒骂着自己为什么要闲着没事去瞎想,以至于自己真的来到了这里而且还扮演了一个打酱油的角色。“班扬叔叔,班扬叔叔”那少年的叫声让我停止了对自己的咒骂,我看着眼前的这个少年,没错,这货肯定就是琼恩.雪诺了,我亲侄儿,这小子的就像是看见大姑娘似的直勾勾的盯着我,一脸的热情期盼。看着眼前的这个主角,我是各种的羡慕嫉妒恨啊,老子辛辛苦苦穿越过来,却要打酱油,凭什么啊,主角有什么了不起的,哼,既然你送上门来,那老子就不客气啦。我微微一笑,把眼前的杯子推给了他,说道:“好小子,把这杯酒喝了,我就带你去”。只看他拿起杯子,毫不犹豫的全部喝了下去,要知道这种冰天雪地的地方喝的可都是烈酒啊,你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就敢这么喝,果然是主角光环闪耀啊。小孩子就是好骗,他喝完了以后就兴冲冲的去准备行李了,看着他离去的身影,阴谋得逞的我却有些郁闷,我裹紧了身上的披风,陷入了沉思。
不得不说,绝境长城绝对是一个自杀的好地方,墙壁就像经过打磨一样的光滑,我敢打赌,如果我跳下去,少说也要三分钟才能落地。我蹲在墙头的一个火盆前,望着墙外面那若隐若现的鬼影森林,开始思考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毫无疑问,明早我将出发去那片森林,而那里也将会是我的葬身之地,可是,我为什么要带上那个小子,既然我现在已经是史塔克家族的一员,我是不是应该尽自己所能做点什么,仅仅为了泄愤而带着这个小子去送死,那史塔克家族将来怎么办,守夜人军团将来又会怎么样,不,我不能这么做,我得保护好他。正想着,我得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那小子来了,我答应过,要陪着他在长城顶看第一眼。我们走到城墙边上,离死亡只有咫尺之遥,寒风吹动着斗篷,放眼望去皆是白茫茫的一片。我听到了琼恩极力控制的激动地呼吸声,是啊,他还只是个孩子,却要来遭受这份罪。我指向那片充满恐怖传说的树林,平静的对他说:“看,那里就是鬼影森林,明早我就要去那里,去探寻那些恐怖传言的真实性,琼恩,我不会带上你,因为你连个士兵都还不是”。“可是我比他们都厉害,今天在练武场我一个人就打倒了他们四个,叔叔,求求你,带我去吧,我会证明我是个好战士的”我就知道,他一定会这么说。“听着,小子,在这里你想得到什么待遇,就得证明自己的实力,你会成为一个好战士,但不是现在,守夜人军团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你的手足兄弟,你要尊重和保护他们每一个人,将来你会经历更多的事情,他们将是你最可以信赖的人。从现在开始,努力成为一名守夜人吧”。说完我潇洒的转身,头也不回的去睡觉,给我们这位年轻的小主角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10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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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黎明,我就跟六个兄弟一起踏上的征程,宿命中的完结。我没有说话,安安静静的吃完自己的早饭,整理好行囊,骑上战马,走过那长长的隧道,我想,这样也好,至少我能知道班扬在最后的生命里遇到了什么,一种释然充满了心头。跟我一起出来的六个兄弟看起来都是经验丰富的老鸟,除了吃饭宿营几乎没人说话,尽管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我知道他们是最可靠的人。我们在林子里走了一天,只发现些野人留下的垃圾,夜里我们就地宿营。就这样一连走了一星期,没有发现任何传说中的迹象,而随身携带的食物也吃得差不多了,于是我们决定先去卡斯特的城堡补充给养。
一个黑衣人兄弟在前面带路,我们则在后面跟随,当我们走进一个小山谷时,突然一阵寒风吹了过来,这风不同于以往,风里带着邪恶的气息,连马儿们都感觉到了这一点,不安的原地踏步着。就在我迟疑的时候,在前面带路的兄弟突然僵直不动,一柄长矛的尖头从那个兄弟的后脖颈上刺了出来,他就那么直直的从马上摔下,没来得及发出一丝声音。“有埋伏,准备战斗”我们剩下的六个人立刻翻身下马,躲在树后面,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因为我们迅速发现了敌人,他们不是人,而是异鬼。那些东西的肤色近乎于透明,他们穿着奇怪的铠甲,走路像是漂浮在空中一样,连脚印都没有,他们的颜色闪烁着蓝色的光芒,只要看上一眼,就会让人感到冰冷与绝望,他们手里拿的武器想使用水晶打造的一样,锋利且明亮。他们将我们围了起来,却并不想一下子杀死我们,我们剩下的六个人背靠背围成一个圈,等待着决一死战的到来。寒风更加凛冽,雪花却停止了飞舞,我看着那些异鬼,腿不由自主的发软,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一点一点的冻僵,不,我不能这么就死去,我的脑海里突然想到了守夜人誓言,那曾经让我坚定意志的誓言,我要用它来做我战斗的号角。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
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
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
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
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其他兄弟也跟着我一切喊出了守夜人的誓词,那一瞬间,我不再有恐惧,不再有绝望,剩下的只有热血和决绝,既然没有胜算,那就索性拼死一搏吧,我们六个同时冲向了不同方向上的敌人,我用力劈向面前的敌人,他却轻易的用手中奇怪的武器格挡开了我的进攻,我拼命地刺向他,却总是被挡住,耳边传来的,是异鬼那冰冷的笑声和兄弟们的惨叫声,泪水涌上我的眼睛,我已经不顾任何招数,只是想击中眼前的这个混蛋,为惨死的兄弟们报仇。终于,一股冰凉的气息穿透了我的身体,我能感觉到,那冰冷的武器轻松的穿透了我的锁甲,刺进了我的心脏,那一瞬间,仿佛一切的苦难都远去了,长剑从我的手中滑落,我跪在了松软的雪地上,没有一丝感觉。冷风吹过,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头狼,一头黑色的冰原狼,在这白色的大地上拼命的奔跑,我看到了临冬城,静静地矗立在绿野之上,面庞拂过的是夏季的暖风,那么的温柔,城里塔楼上的冰原狼旗帜在风中轻轻飘扬,像母亲的手,召唤我回家。
我,班扬.史塔克,终于可以回家了。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11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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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12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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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15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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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从未在她的眼中读到过恐惧,任何情况下都那么无畏和勇敢,誓言在她心中的位置如此贵重,即便被全世界嘲笑和轻辱也无法阻挡她的追求,即便没人承认她是个骑士也苦守着内心的坚持,善良的本性令她看重他人生命的尊严,忠诚的信念令她显现出战士的坚韧与刚强,哪怕落入悲惨的境地也毫无慌乱,她对自己内心所认定的价值绝不放弃……
他看的到,或许他是唯一看到的人——在她心中,有一座城堡。
身为骑士是多么珍贵稀罕的荣誉?
一份你想到心坎里,却又永远得不到的光荣。
在詹姆成为骑士的道路上,可以说是一番顺遂——兰尼斯特家族的长子继承人,具有出色的天赋,凭借自身的努力,众人寄予的厚望,自我渴求的追逐,勇敢的战斗和值得骄傲的实力……骑士的称号他凭本事挣来,没错,可是有的人即便再怎么有本事,有勇气,有渴望,有实力,有努力……却无论如何也得不到。非但得不到,还要因此受尽挖苦和嘲弄。
詹姆曾问凯特琳,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存在,为何还充满苦痛与不公?
这种事对他而言岂非也是早已习之为常,然而他却无法令自己忽视布蕾妮所遭遇到的不公,他更加无法令自己忽视她心中坚固的城堡,她为自己构筑的深墙,她所坚持的那份珍贵的追求……是啊,她的坚持或许是因为她从未被誓言的相悖所撕裂,从未被梦想的本身所背叛,从未被珍贵的荣誉所玷污,她所执着的所看重的,不管是在詹姆看来,还是在这世上大部分人看来,都是那么不切实际,那么天真单纯,那么幼稚无知,轻易就可以被击碎——然而,又有谁能因此就否认它的价值?
就像那个被詹姆亲手葬入到坟墓中的少年,轻狂而又骄傲,背诵漂亮的誓言,在圣堂的神像下因骑士的仪式而内心狂喜,在伟大而光荣的战斗中憧憬着手刃最厉害的敌人,崇拜着行事风采极具魅力的白骑士,幻想着自己有一天可以像他一样,成为一个英雄,保护着千万民众和神圣的王权,为荣誉和正义而战,献上自己圣洁的承诺和剑,甘愿为他们挥洒鲜血,也将被他们所爱戴……在城堡还没有塌陷之前,在白袍还带着梦幻般的色彩时,在身边的人都如新铸的长剑一般时。虽然是那么浮夸,那么幼稚,那么少年热血,那么不切实际,甚至很大程度上出自一个孩子的虚荣心——但这其中又何尝不是具备着单纯而干净的美好信念,对这世界浪漫而温柔的情怀,对牺牲精神的最本真的触动,对诚实、坚韧、勇敢、守护、付出、忠诚……所有这些虚幻却又美好词汇的一种肯定。
他从未否认过,他埋葬他只是因为太过痛苦,而就如他从不曾否认布蕾妮梦想中值得肯定的价值和给她带来的力量,他也从未否认过当初的自己所做的梦里值得肯定的那一面。他没有死,只是残破。
正是布蕾妮心中的城堡,一砖一瓦都在呼唤着詹姆心中的废墟,让他可以在黑暗中弯下腰,用残缺的肢体一块一块捡起那些陈旧的砖瓦,扔掉已经不能用的,留下尚还完好的,跪在经年累月的荒芜之上,用三十几年的岁月来填补缺失,重新垒起他心中的城堡。而当有一天,他的城堡再度建立起来之时,将远比过去的那一座要牢固。虽然他不知道,他的公主还能不能住在里面。
人心如此渺小而脆弱,历尽磨难,千疮百孔,不断失去不断蹉跎,但人心岂非也正是在这般的坍塌和重建中,一点点垒下了属于自己生命的尊严。
布蕾妮心中的城堡,在詹姆看来是那么贵重,以至于他不愿见它有一天轰然坍塌,像自己曾经经受的那样。他知晓那种痛苦,他甚至可以说经历了两次——一次是梦,一次是剑。如果有一天,布蕾妮心中的城堡会被荒谬的世界和相悖的誓言所击溃,那一定是詹姆最最不想见到的事。然而从石心夫人的命令看来,这一天也许真的已经不远了。无论是守住对凯特琳效忠的承诺而违背自己内心对无辜者的原则,还是为了坚持信念而打破自己发下的神圣的誓言,布蕾妮心中的城堡都会遭遇前所未有的致命冲击。我相信它不会就此塌陷,因为詹姆不会允许它就这么毁了,那是他最想要守护的。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19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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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21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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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冰火品瑟曦】
《冰与火之歌》看完第三卷,实在无法忍受电子文档对眼睛的劳损,于是又拿出实体书重读《白鹿原》。白鹿原中的蛾儿令我一下子想到了瑟曦。蛾儿是个苦命的女人,秀才父亲把她嫁给了年龄比之三倍还多的大财东家做小,每天洗衣做饭不说,晚上还要用身体给财东泡枣。好不容易找到了黑娃能做个依靠,却因身逢乱世,男人不得不逃亡。没有收入来源的蛾儿被鹿子霖利用,勾引白孝文成功。后又同情白孝文,和他不清不楚的一起。最后走向灭亡。
田蛾儿在小说里是一个坏女人。至少白鹿原里的每一个都这么看:她辜负了为人豪爽的大财东,抛弃了曾经爱他的黑娃,最后勾引白孝文,使这个白鹿原未来的族长堕落。但当仔细品味作者塑造的这个女人,我们会不禁会发现,她之所以变坏其实并非是她本性荒淫。如果她的灵魂真的那么无可救药,那她根本不会得罪鹿子霖,更不会和白孝文继续不清不楚地在一起。即便是在生活和精神双重压力下,她依然没有泯灭掉他的同情心。相较于白嘉轩,这个人物有一颗火一样的心。让人心生怜爱。
瑟曦其实也是这么一个人物。对于一个不忠的妻子,社会的普世价值很难给予好评。但如果这个婚姻是被迫的,恐怕指责就没那么异口同声了。瑟曦其实就是这么个情况。虽然小说并没有直接写她是如何不情愿却又不得不嫁给劳勃,但后来我们看到已经身为太后的瑟曦,依然没有力量反抗父亲要求她再嫁的决定。当初的婚姻又是怎样一段不可回首的往事,也就不难想见了。
嫁给一个自己本就不爱的男人,本已是作为女人人生的大不幸了。更可怕的是这个男人还有如此多的缺点!嗜酒如命,弄得自己一天到晚不知道是醒还是醉。好色之徒,让他的私生子女分散在全国各地。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相比于劳勃,社会对她的贞洁有更高的要求,而她也是这么做的,只不过对象是詹姆。她甚至敢于冒生命危险私自堕胎,除掉那个于她无爱的男人留给她的罪责。瑟曦比她的丈夫不知坚贞了多少。而人们——不论活在当下的读者,还是当时的民众——似乎更能接受一个风流倜傥的君王,而不能接受一个红杏出墙的皇后。
瑟曦勇敢,在面对奈德最后通牒并没有退缩,而是喊出了那句经典的话:“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因为她知道自己牺牲了多少,如果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还不如身首异处殊死一搏。她也知道退缩意味着什么,根本没有中间地带。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能不说她是个烈女。
瑟曦精明,到死劳勃也不知道瑟曦对他都做了什么。对于一个君王而言这简直天大的讽刺。我看不上一个糊里糊涂的国王,这种人害己害人更误国,相较那个杀其母而立其子的刘彻,劳勃只能算是个酒囊饭袋。瑟曦不仅在阴谋的盘算中取得了胜利,而且比劳勃更懂得金钱不是用来挥霍的。在施坦尼斯大兵压境的时候她想到了野火的威力。在一场场权力的游戏里,仅仅保有一个摇摇欲坠的后位却得到了整个王国,瑟曦不能不说是最大的赢家。权力的游戏是让那些没筹码的聪明人赢那些有筹码又自以为事的家伙。瑟曦无疑属于前者。她甚至早于小恶魔想到要把二儿子带离君临城,躲避灾祸保留皇种。加上她与生俱来的美貌与骄傲。活脱脱一个冰火版的叶卡捷琳娜。
写瑟曦的种种优点并不是说她是个好人。事实却恰恰相反,在作者需要一个“坏”妈妈,好塑造一个险恶的新国王,让这个王国变得更加混乱。于是我们更多的看到了她的险恶一面。对权力的贪婪,希望把一切掌握的自己手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和自己的亲弟弟大玩权力的游戏,并用卑鄙的手段陷害奈德,谋杀为王国搏命疆场的提里昂。对孩子的娇宠也是她的大罪责,在她的“细心呵护和骄傲哺育”下小乔同学愈发的骄横,甚至缺少最起码的道德尺码,无能、自大,同时虚伪的令人作呕。可以说乔佛里是瑟曦的影子,只不过作者把瑟曦的缺点放大了展现给读者。
就像《白鹿原》里的田蛾儿一样,很难说这个人物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作者也并不想用简单的好和坏来评价一个人。她们就像染缸的布,浸泡在各种染料里,却不属于它们中的任何一种颜色。最后拿出来晾干了才是真正属于她自己的。《冰与火之歌》是写人在威胁与困境中磨砺的过程。瑟曦在夏日里度过了婚姻也是她人生的漫漫长冬,她等待的春天太长太长了。无数次想着作为御林铁卫的詹姆在门外停着劳勃在屋内与自己欢愉。想着三个孩子的模样与劳勃一点也不相像,反而具有兰尼斯特家的所有特征。想着精明的国王之手一个个像猎鹰般窥视着皇宫。想着红堡内的小小鸟们隐藏在四处,随时把消息传给主子们。这样的日子不比谍战片里走在悬崖边的特工更容易过。但这一切她都挺过来了,困难与威胁造就了她多疑的个性,她不再相信任何人除了她自己。权力的诱惑造就了她对权力的无边渴望。任何威胁到她权力的人都会被无情铲除。她不愿与任何人分享权力。那是她担惊受怕处心积虑十数年换来的补偿,更是她身家性命和自由呼吸的保障。可遗憾的是权力的游戏是一场博弈,你可以赢的很多,但绝对做不到大小通吃。一旦拒绝分享权力,那些曾经的盟友瞬间会变成敌人。哪怕是国王也需要首相,也需要御前会议,在帮他治理国家的同时,其实也是在分享他的权力。所以瑟曦最终的命运不难想见。历经畸形的婚姻家庭和权利漩涡的中心,善用权谋而又骄傲自负的瑟曦,让我们看作者如何演绎环境磨砺出的怪物一步步走向灭亡的悲剧。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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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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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小恶魔所说的那样,你一年的战绩足以让高庭之主梅斯·提利尔这一生望尘莫及。而你还远远不到二十岁。或许你是艾德当年的化身,就犹如你父亲在昔日一一挫败那些疯王伊利斯的顽固派那样,你一个接一个战胜你面前的敌人。在战场上,你如同战神一般,令人望而生畏,望而却步。
而你倒在血色婚礼的那一刻,整个临冬城会为你哭泣,整个北境会为你哭泣,整个维斯特洛会为你哭泣!
只叹,英雄命短!
布兰登·史塔克
你爬过临冬的每一堵城墙,踏过每一片砖瓦,攀过每一只石雕神兽,或许爬过神木林的每一大树,临冬城的角角落落都躲不开的你的眼睛,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在你眼前漂浮着,你洞悉城内的一切,更有那些连学士都不知道的秘密。你是凯特琳最可爱的孩子,那个爱爬墙的孩子,那个好奇心最重的孩子,那个最聪明的孩子,那个整天做着骑士梦的孩子,犹如夏天一般火热的孩子,你是布兰登·史塔克。
或许上天剥夺了你很多自由,很多荣耀,你不是艾德的长子,不是临冬城的继承人,而且你残废了。但是,你可以骑着小舞驰骋,甚至你能飞,三眼乌鸦说的,在梦中它教过你的。而在梦中,你拯救了自己,面对了自己,努力的撑开了看不见的双翼,与它一起飞翔。飞得高,因而你能看得更远,知晓远在天边的人和事。维斯特洛的点点滴滴又有什么能逃过你的双眼。在梦中,你还能作为夏天狂奔,感受泥土的味道,森林的气息,你比自己知道的要强大得多。
弑君者将你扔下窗台的那一刻,不是代表你的结束,而是代表你的重生。
你才七岁,忍受因为残废而来的轻蔑,却为哥哥坐镇临冬城,成为了那个高高在上的布兰王子。或许,只有你真正看到了凛冬将至。
虽然你残废了,但是你闭上眼的那一刹那,你能睁开了第三只眼,绿色之眼,一只能望向四方,穿越所有迷雾的眼,此时此刻的你无所不知。在梦中,你作为夏天在北境奔驰,你是出色的猎人,所有的生命将畏惧你。
你没有死,只是残废了。像你说的那样被大火焚烧的临冬城没有死,只是像你一样残废了。在你八岁那年,你却像成年人一样坚强。不!比成年的男子还要坚强!因为那时的你,不仅仅是布兰王子,更是临冬城的城主,是罗柏国王的继承人。而场临冬的灾难过后,你又向何方奔去?
那时的你不向年龄低头,不向残废低头,不向恐惧低头,穿过长城去追逐那个梦,那个能解开疑团的梦。
人唯有恐惧方能勇敢。
而飞翔是从坠落开始的。
琼恩·雪诺
你的名字里没有史塔克,你姓的是是雪诺,北方私生子的姓,但是你长着史塔克的脸,留的是史塔克的血。你知不知道,或许你和拂晓剑神血承一脉,或许你流着真龙的血,但是奔狼的鲜血一定在你的躯体里奔腾着,燃烧着。
但是,你却选择离开临冬城,放弃贵族的生活。
或许就像你叔叔扬·史塔克说的那样,私生子更容易成熟。
你哥哥罗柏作为继承人,得到的是临冬城,乃至整个北境;而你作为私生子,得到的却是绝境长城!你像叔叔一样成为维斯特洛边境上的一位守夜人。而叔叔告诉过你,你们以责任为妻,荣誉为妾。而在长城上的大部分人是被迫选择这艰苦的生活,只有你是自愿的。
在长城,你更加体会到人生的无奈,人类的渺小。作为私生子,在临冬城,你受尽了凯特琳的冷眼;在长城,作为私生子,你受尽众人的鄙夷,嘲笑,辱骂,甚至叔叔对你也不加理睬。雪诺大人,这个嘲讽飘荡在整个长城之上,早已人尽皆知。但是,当你放弃了贵族出生的那一刻时,你找到了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兄弟,因为你们都是不能被世人所容的孩子,一群被遗弃的孩子。然而,在王国北境之边,从此你与他们生死与共,同甘共苦。在你父亲被害后,当你真正一无所有之时,正是你的朋友挽救了你。他们需要你,你也需要他们。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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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你咀嚼着,体会着,没有宝剑,没有盾牌,没有传说中的骑士,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什么才能拯救你?
从此以后,你学会了说谎,学会了言不由衷,任何屈辱你都可以忍受,只为了活下去。在这场权利的游戏中,你挣扎着,抗争着。在鹰巢城中的那个夜晚,一切是那么的安详,在白茫茫的雪地里,你回忆着,遥想着,无奈着。难道是北方临冬的雪飘到了艾林谷?因此,你用雪推起回忆中的临冬,想着艾利亚,布兰,罗柏,琼恩,瑞肯,那一刻的你真的很美。你拉着小劳勃走向那一段连骑士都害怕的小路时,你不敢向下望,你很害怕,风声嘶吼着,像一头冰原狼。对,一头比群山还雄伟的冰原狼!你拉着那个弱不禁风的小男孩,一步一步向前走去。那一刻的你,不像表面上的你,很勇敢,唯有恐惧才能令人勇敢!
在这场暴雨冰风中,在心底,你再也不是一只小小鸟了。或许有一天,在这场权利的游戏中,你将斩头露角,所向披靡。
艾利亚·史塔克
你曾今是那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讨厌针线活的女孩子,常常惹修女生气的女孩子。宁做马房小弟,不做珊莎一样的淑女,是你的写照。一张标准史塔克的脸,和琼恩一样,凯特琳的唯一一个不继承徒利家族容貌的孩子,而你就是马脸艾利亚。
那一年,南下君临,琼恩偷偷送了你一把剑,你问那剑叫什么名字,琼恩说是你最喜欢的东西,最后你们俩一口同声的喊道:“缝衣针!”那一刻,琼恩最后一次拨乱了你的头发。从此,你有了全新的针线活。慢慢地,在西利欧的指导下,你在成为一个水舞者。
或许你是最可怜的那个孩子,被迫和自己的狼分离两地,亲眼看着自己的老师,父亲,故友一个接一个地倒下,那时的你是多么的害怕,痛苦,无助。一个贵族女子只能混在平民窟中,和一群无家可归的男孩子们一起过着流亡的生活,甚至很多时候你的朋友们都不知道你是女孩,他们都叫你黄鼠狼。而你心里暗暗说,你是一只冰原狼,像娜美利亚一样的战士!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
“静如影,轻如羽,迅如蛇,止如水,柔如丝,疾如兔,滑如鳗,壮如熊,猛如狼,不动如石。”
西利欧的这些教导如同从不停歇的钟声回荡在你的耳旁,这是你黎明时分的号角。在你最害怕最无助的那一刻,你向敌人刺出了你的“缝衣针”,就像琼恩教你的,用尖的那一头。敌人倒下了。而从那以后,恐惧再也不能伤害你了。
人唯有恐惧才能勇敢,这是你最深刻的体会,也是你生的信念。
从此,你将那些屠杀你亲人朋友的人的名字,一个一个地,深深地记在心里。每天你念着你的特殊的祷告词——那一个个名字,直到那人消失为止。你一有机会就练针线活,你一有机会就将缝衣针刺入敌人的身体,绝不手软。
你真的变得很残忍吗?
当你念念不忘惨死的屠夫小弟的那一刻,当你不肯放弃病危的朋友的那一刻,当你将猎狗从你的祷告词中删去的那一刻,当你帮助山姆·塔利的那一刻,你还是那个善良的艾利亚,只是你的另一面是个无情的战士。
历经风浪,远赴海外,在大洋彼岸的布拉佛斯,在无面者那里你开始探寻生与死的秘密。他让你放弃原来的一切,你又怎会愿意?
而你不是千面之神,即使变换了千万个身份,即使万千个名字在你身上,你从不忘记,你是先民的后代,你是临冬的子民,你是琼恩最喜欢的小妹,你是一只坚韧的冰原狼,娜娜,黄鼠狼,阿利,阿盐,乳鸽,无名之辈,这些都不是你的真名,你的真名叫艾利亚·史塔克!
或许,在我们的记忆中,英雄是没有恐惧的,强大的,无所不能的,而这只是理想中的英雄。现实中,很多人恐惧,害怕,弱小,无助,在很多事情上无能为力,但是,从他们决定不向命运低头的那一刻起,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走上了英雄的道路。那些真实的,鲜活的,真正打动人心的英雄,他们来自弱者,在痛苦的浇灌下,在折磨的洗礼下,脱胎换骨,浴火重生。这就是来自冰与火的考验,这就是一首冰与火之歌!

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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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6日 04点03分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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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 狮 的 怒 吼】
詹姆·兰尼斯特是个恶魔。
先是在电视剧中惊鸿一瞥他的劣行:首相暴毙,他和姐姐瑟曦在高处似看一出事不关己的戏剧一般谈笑风生。当布兰小朋友以自己的可爱、纯真赢得大家喜爱时,是**的詹姆无害的一笑,回头告诉瑟曦:“记得我为爱情做了什么。”然后将布兰推下高塔,轻蔑的像是拂去一颗灰尘。狼爸虽非称王之人,但绝对是一个好人,当詹姆带兵围住狼爸,那一场几乎称得上是“以强凌弱”的打斗让我胆战心惊,痛心不已。任詹姆金发飘扬,高大英俊,家中富可敌国,自己身任御林铁卫,我就是讨厌他到无以复加。
感谢七神,“少狼主”生擒詹姆简直是为我出了一大口恶气!
要不是说我天真,要不就是马丁“居心叵测”,当我开始看书时,我发现我被狠狠的摆了一道。卷一并没有詹姆的pov,所以我看见的只是别人眼中的他——弑君,背誓,**,残幼,随便一数就是一串恶名,用我们儒家的思想来看,詹姆完全是一个不忠不孝不义之徒,哪一点配得上“骑士”,更不要说是七国上下最优秀的“御林铁卫”了。
如果说珊莎讲述的是“人生不是歌谣”,现实就是喜欢残忍的逼人成长;詹姆无疑是年长的珊莎,他还更为残忍的表现出了现实对梦想的摧毁。
一开始,詹姆在心理上完全是个自私的小孩。想来也是,父亲富可敌国,自己也是名冠七国,从小顺风顺水,万事不愁。他的一切都是完美的,自己的追求和梦想一直都在被实现。他对瑟曦的爱是真挚浓烈的,他对提利昂的嘲笑是单纯无害的,即使他违背父愿,他对于泰温公爵仍是尊敬钦佩的。那是詹姆最好的时光,那时的他决定自己只要努力,就一定可以成为下一个“拂晓神剑”。
詹姆的不幸在于他不知道世上有一个令人伤心的“但是”的存在。他的“但是”是“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伊里斯的血污浊了他“拂晓神剑”的梦,从此詹姆·兰尼斯特只能走向“微笑骑士”。这一瞬仿佛只是生命悄然转了个弯,但是却是残忍的将詹姆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他被千夫所指,他杀了伊里斯却得到了疯王对他永恒的报复——一辈子活在伊里斯的阴影下。
“从今天起,人们会称呼您为金手将军。”
“错,直到我死后,人们还是会叫我‘弑君者’。”
詹姆远没有珊莎幸运,首先在于他早已不是一个小孩子,在世人眼中他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次还在于他没有一个“小指头”做人生导师。你看詹姆弑君之后的表现,活脱脱一个傲娇的小孩——我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但是你们都不理解我,都骂我,那好啊,我才不跟你们解释呢,你们爱骂便骂,哼!
詹姆在搭救提利昂时爱怜的对拒绝承认需要帮助的弟弟说:“瞧,我已经忘记了你是个多么讨人厌的小东西。”其实他和提利昂是如此的相似,虽然一个俊朗不凡,一个畸形丑陋;一个恣意飞扬,从不多做思考,一个聪明过人,以讥讽嘲笑为乐;但是他们的内心都有着一方净土和一份孩子气。
詹姆是从失去右手后开始成长的。在此之前,他仍然会贱贱的调侃布蕾妮为“妞儿”,他仍然会不屑的讥讽表弟弗雷,而失去右手对于詹姆来说仿佛是失去了他以前一整个的世界,给了他一个改变、成长的契机。失去了右手,甚至可能代表着洗去了他部分的历史,詹姆甚至偷偷想过:“或许某一天,兰尼斯特,或许某一天老百姓们会真的称呼你为‘金手将军’:公正的金手将军。”(当然,如果马丁足够暗黑,他可能让詹姆至死仍是“弑君者”。)
詹姆开始成长,开始思考,开始重塑自己的梦想。从他翻开白典回顾自己由“杰洛·海塔尔爵士开始书写,巴利斯坦爵士接续记录,现在轮到他自己挑起职责”的历史时,从他下定决心“从今往后,他的路由他自己写”时,一个新的詹姆,或是当年那个认为世界单纯,“身边的人都如新铸的长剑,锋利而明亮”的十五岁的詹姆开始了新的征程。
所以,他可以在祭坛上不顾七神的威严和可能被父亲发现的危险强行与瑟曦亲热,却在御林铁卫队长的房间里坚定的拒绝姐姐的求欢;他可以联合父亲彻底摧毁弟弟美好的初恋(当然一部分属于无心),却不惜与父亲闹翻并放弃凯岩城的继承权也要坚守自己御林铁卫的身份——因为骑士仍是他的一个梦,虽然黑暗残酷的现实无数次的摧毁它、污染它,他仍然有着这样一个梦。詹姆追求的不是世人的称赞,他要坚守的是自己心中的平静与正义。
现在回首,我真的爱着失去右手以前的他,那样的自由率性。他爱着瑟曦,就不管她是不是自己孪生的姐姐,不顾一切的爱了;他梦想着成为骑士,就不管自己是不是父亲唯一中意的继承人,放弃一切的离开了;他不能忍受疯王的暴行,就不论自己的行为是不是被唾弃,就扬手挥刀“背信弃义”的杀了。他从来都只是在做他自己,说他自私也要,自由也罢,詹姆·兰尼斯特在乎的从来就不是我们的看法。
“美人”布蕾妮的身上有那么些像詹姆的地方,又有些詹姆渴望而不得的品质,还有些詹姆曾经拥有却被现实残忍夺去的东西,所以詹姆对布蕾妮的感情是不一样的,不是爱,不是同情,不是钦佩,而是奇异般的看到了一个自己,一个和自己那么相同又不同,一个可能过的更好的自己。
"如果这世界真有神灵存在,为什么还充满了苦痛和不公?"
"因为世上有像你这样的人。"
"没人能像我。这世上只有一个我。"
詹姆是个恶魔,但他是个令人动容的恶魔,从他身上我们似乎能找到某些我们自己的影子,我想这也是《冰与火之歌》的魅力之所在,我们读到的不仅仅是书,还是一首叫做人生的歌谣——或许苦涩,但总归要走要去,且吟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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