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8
俺恨俺太帅☜
楼主
本吊丝不才是一个小小医生,虽然不是法律工作者但是对于刑事案件也见过不少,此案件其实也不难审理,事实清楚当事人供认不讳,只是套上相关法律条款宣判即可。只是对吧友的一些争议我还是想说出自己的看法。
1周言家没收陶家的钱,收钱的是医院。周家本身还欠医院医疗费。很简单的道理,陶是本案的唯一凶手,应负担全部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因此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和医疗费以及后续的恢复治疗,营养,务工费,精神损失费将由陶及其监护人负责。这个从中华民国约法,建国后的刑法及民事诉讼法都有明确的条文。
2给陶开门无过错。因开门发生在陶作案前,陶当时还是无法律责任的自然人,不受法律和治安条例制约,且受害人在无法预言嫌犯有作案预谋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接触无过错。
3嫌犯使用预先的准备燃油和打火机且趁与被害人共处一室时行凶,表明其是有预谋的,不属于激情伤人或过失伤人应归于恶意故意伤害。因此被害人案发时的言行,职业,年龄,性格与本案无直接关联,也不能作为判案依据,若随意散播属混淆视听,若在廷审期间散播干扰案件的正常审理可以以扰乱法庭秩序罪令案处理
4关于是否能够从轻处罚当事人,这个存在争议,据现场证人及被害人描述,当事人没有自首情节,且没有对受害人积极救援,目前虽支付了前期的治疗费用但是后续的治疗费没有付清且嫌犯本人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悔意,因此不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可判处当事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处死刑。
2012年02月26日 08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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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言家没收陶家的钱,收钱的是医院。周家本身还欠医院医疗费。很简单的道理,陶是本案的唯一凶手,应负担全部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因此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和医疗费以及后续的恢复治疗,营养,务工费,精神损失费将由陶及其监护人负责。这个从中华民国约法,建国后的刑法及民事诉讼法都有明确的条文。
2给陶开门无过错。因开门发生在陶作案前,陶当时还是无法律责任的自然人,不受法律和治安条例制约,且受害人在无法预言嫌犯有作案预谋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接触无过错。
3嫌犯使用预先的准备燃油和打火机且趁与被害人共处一室时行凶,表明其是有预谋的,不属于激情伤人或过失伤人应归于恶意故意伤害。因此被害人案发时的言行,职业,年龄,性格与本案无直接关联,也不能作为判案依据,若随意散播属混淆视听,若在廷审期间散播干扰案件的正常审理可以以扰乱法庭秩序罪令案处理
4关于是否能够从轻处罚当事人,这个存在争议,据现场证人及被害人描述,当事人没有自首情节,且没有对受害人积极救援,目前虽支付了前期的治疗费用但是后续的治疗费没有付清且嫌犯本人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悔意,因此不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可判处当事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