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美国的Bernstein教授啥态度 (有转的内容)
方舟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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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者按:几天前Root
Bernstein教授这个名字在中国几乎很少知道(他学术领域的学者除外),几天来这个名字很火,因为他的著作的一个表格被肘子“抄袭”了,有人借此想抹黑肘子,作为肘子抄袭的铁证,现在看看那位教授的最后复信吧。刚才贴后被百度吞了,重新发。刚才发出后有人说这是被阉割的不完整版,那就请知情者补一下完整的内容吧,如果真有的话。
关于抄袭与否RB认为是他和肘子之间的文化认识不一致,不愿意被他人利用,否则他将收回指控。
易天作为媒体从业者不是想请RB教授来中国指正吗,看看人家愿不愿意给你当枪使。另外,我有一些同行和学生在Michigan State U,也可以通过私人关系向RB求证的,如果有消息会继续发到这里,以正视听。
Root-Bernstein教授最后的公开信 (2012-02-10 23:14:09)
转载▼
标签: 方舟子 韩寒 杂谈分类: 事件记录
博主说明:
1、这是Root-Bernstein教授最后的公开信——最后而非最近。之所以说“最后”,是因为Root-Bernstein教授对于那些妄图利用他来转移方舟子视线的人表达了清晰的立场和态度,说白了,就是:“我和方舟子的争论是我们的事情,你们别把我当枪使。”之所以说“非最近”,是因为最近挖出来的很多方舟子“黑材料”,包括这件事情,其实都是陈年旧事,并非新闻。随着代笔门争端兴起,有些人又把Root-Bernstein教授抬了出来,欺骗不了解这些事情的人。还是省省吧。
2、Root-Bernstein教授对方舟子行为的定性仍持保留意见。这件事情事实清楚:方舟子在网络上回帖时引用了Root-Bernstein教授的观点,未注明出处;而在后面出书时则指明了引用来源。考虑到这只是一篇科普性质的小品文章,并非学术论文,重点是普及知识,并不要求观点原创。对于这类行为的定性,在学术界其实并没有什么争议。我个人觉得,方舟子碰到了一位比较奇葩的教授。《科学是什么》全文可以点击链接观看,(不错的文章,推荐大家看看。)“但是一种理论是否是科学的”开始五段,属于引用(但非机械翻译)Root-Bernstein教授的观点。借用新浪微博上一位网友的评论:@塞北雪2002:学术成果不是专利,不需要发现者授权,Root的说法不成立,今天回头不算晚。科普文章的文献引用,与论文文献引用有本质区别,老方多次讲过。我补充一点:科普对既有事实进行描述,不同作者文字描述不同就是原创,差异只有这些。
3、关于文章来源:可以向下面显示的email索取;另外也可以google搜索邮件英文内容(百度搜不到)。
4、最后还想说一句,那个专门整方舟子黑材料的亦明是卖假药的,因被方舟子揭穿没法发财,故而处心积虑要报复方舟子。他整的材料内容太多,我不可能一件件细看去鉴别。就我所知、而且有把握判断的几件事情来说,那些指责都是完全不靠谱的。各位韩寒粉丝对方舟子没好感我可以理解,想抹黑方舟子也算是人之常情,但无论如何,都犯不着去支持一个卖假药的啊。
5、这条是新加的,因为看到了下面的评论:
@易天 2012-02-11 18:10:01
回复 @小屁孩大王 :看你们太可怜,跟你们说明一下:这是教授一开始接到别人举报信,对于其中过激言辞不能接受的回信,你们教主大作文章,以此信来抵赖抄袭事实,教授一怒之下连发数封公开信,指责方黑白剽窃事实成立。你们能把信件截图出来么?这样时间就显示了,你们就这样着急让教主出丑?!

2012年02月14日 19点0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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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封邮件的意思很明确,博主在上面的说明中也说了:这件事情算抄袭也好,算正当引用也好,这封邮件并没有定性。这封邮件只是告诫某些人不要利用这件事情来攻击方舟子。易天小姑娘,此信能用来“抵赖抄袭事实”吗?不过还是要感谢易天小姑娘,这样一来没人怀疑这封信的真实性了。
  2012/2/8
有email联系者地址,放在这怕被百度吞了,故删去
  ROOT-BERNSTEIN最后的公开信
  To
All,
  I want to say that I am very displeased with the direction that the
conversation about Dr. Fang has taken. I am not Dr. Fang""""s enemy. I am not
attacking Dr. Fang""""s chara...........
  -
  I want to say that I am
very displeased with the direction that the conversation about Dr. Fang has
taken. 我要声明的是我对关于方博士的争论的走向深感不快。(他已经知道有人蓄意让他们之间争论偏离本来的方向,所以发声明予以澄清。)
  I
am not Dr. Fang""""s enemy. I am not attacking Dr. Fang""""s character.
我不是方博士的敌人,我没有攻击他的人品。(你们不要把我划成他的敌人,不要利用我让人认为我在作贬损他的品行。)
  I am offended by
those people who are doing so.
那些正在这样做的人让我愤怒。(因为这背离了我们的争论的初衷,我也因为你们的行为好象也成了搞人身攻击的人。)
  I am even more
offended that my colleague and friend Zach Burton should be attacked as well.
我的同事和朋友 Zach Burton 也被攻击,这让我更愤怒。(你们攻击我的朋友,做得过分了。)
  This is a complicated
issue and Dr. Burton is entitled to his opinion, and to air it freely.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Burton 博士有权自由地保持和发表他的看法 (双方都有权自由地发表各自的看法,你们不要恶意地引申。)
  The
issue we are debating is whether Dr. Fang made an error in using more of my work
than is considered appropriate under academic and legal definitions of
plagiarism and copyright infringement.
我们的讨论的问题是,根据学术定义的和法律定义的剽窃和侵权,方博士对我的作品的引用是不是超过了一种可以被认为是合适的程度?
  Whether or
not Dr. Fang is guilty of such an error should be the focus of our discussions
as we try to work out how different cultures using different languages assess
these issues. 方博士是不是犯了这样的错误?这才是我们讨论的主题,我们力图解决使用不同语言的不同文化该如何来评估这些问题。
  The
outcome of our deliberations should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whether Dr. Fang is
a good person, a bad person, a prominent member of Chinese society, or any other
aspect of his character. 我们辩论的结果与方博士是好人、坏人、名人或其人品的任何方面,没有任何关系。
  Nor
should the characters of any other individual involved in this controversy be an
aspect of our deliberations. 也与其他与这次争论的有关的任何个人的品行没有任何关系。
  If such
personal attacks on Dr. Fang and/or Dr. Burton continue, I shall withdraw my
allegations and consider the matter closed. 如果对方博士/ Burton
博士的人身攻击继续的话,我将收回我的主张,并结束这场争论。
  Deal with the facts, not the people or
their personalities, or this ends now!
就事论事,勿作人身攻击,不然这件事情现在就完结。(对恶意利用这事情来攻击方博士的人,这也是最后的办法了。 )

2012年02月14日 19点0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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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很久以前的故事了,我早知道了,被方学家挖出来的。
我不是肘子的粉丝,但我从96年开始关注新语丝,当时一些朋友都戏称他“肘子”(不像现在有人含有恶意)。当时中文网很少,在海外中国学者中有影响的只有华夏文摘(稍早)和新语丝,当时记得下载的是打印机可以直接打印的版本(年代久远记不清了),后来也时常看看新语丝,后面很多故事都很清楚。
我自己认为作为一个严谨的学者,肘子即使在写科普文章时引用人家图表应该给出出处,这确实是他的失误。但纵观中国所有的科普著作(姑且不论国外的,其实也包括很多国外的),有哪一本有规范的引用?这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国情?记得肘子也委婉地道过歉。从这封信看老外也没有完全认死理说肘子一定有问题,所以用了The issue we are debating...,以及 we try to work out how different cultures using different languages assess these issues,因为不同文化下有不同的理念,这是他们争论的焦点,也没有提谁对谁错。只是表示不想被当枪使。
这个问题最多算作不规范引用,这样几乎可以说所有的中国科普作品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果把这个问题局部无限放大来否定一个人,还拉一个老外作证,还要把老外以vip待遇请到中国来,有点过于牵强。还想把老外以vip待遇请到中国来作证,亏得老外识破了。
肘子由于其个性得罪了很多新语丝的重要支持者,有冒充北卡副教授回国行骗的,含有其他一些人,亦明、寻正、刘华杰、太簇等,还有一些被肘子打的学者。其中我感觉太簇、何兵等人是汉子,有骨气,而有些人沦落为方学家,专门找肘子和他家人的问题,找到以后就局部无限放大,这些人是很可悲的!
2012年02月14日 20点02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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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是个汉子的还有薛涌
2012年02月14日 20点02分 5
level 10
我的想象力一直很好,所以我现在需要的不是“展开想象的翅膀”,而是“收住翅膀”。 所以你后面关于群殴的部分,我不想说什么,我觉得你也最好别太当真。假设性的东西,分析起来没有意义。
这件事为什么会吵闹起来? 因为方舟子说过这句话“不管怎样,没有标明出处,就是抄袭”。
他曾经用这个标准,去套其他作者,包括新浪网。 导致很多人和单位卷入抄袭风波。他们不承认这是抄。
一个规则想要让大家都接受,那么必须是它能够被广泛的适用。 如果只对别人适用,对方舟子不适用,那别人肯定不服气。 所以别人就用同样的标准去套方舟子,发现,原来方舟子也是抄。
结果,方舟子也不承认在是抄。 方舟子又给出新的前缀:“科普文不算”
于是大家就要问啊:“凭什么不算?”
方舟子答“科普文不是论文,论文才算”
且不说,凭什么都是他说了算,就说新浪发在网上发的专题,引用了方舟子观点,这不是论文了吧?但也因为没注明是方舟子的观点,方舟子就在微博上说:新浪抄袭自己观点,要么改正,要么道歉。 新浪还真改正了。

2012年02月14日 21点02分 6
level 5
我没有必要替肘子辩护,你认定是抄那就算抄吧。
不过你如果翻开国内出版的所有科普著作你可能惊奇地发现,这些科普著作几乎都不会列出参考文献,你能认定这些科普书中介绍的新超过和新观点都是作者独家完成的?如果不能,那这些科普书就全是抄的了。
2012年02月14日 21点02分 7
level 10
你没看过别人是怎么写的。 我手上有很多科普作品,人家写作很规范。 随便翻一页,我简单打一段:“许多研究还提示乳腺癌还存在其他易患基因。。。一项研究发现这种基因突变引发的乳腺癌占总数的4%。但对于这些证据还存在争议。。。。一些学者找到。。”“资料来源”“本书查考书籍列表。。。鸣谢。。。”
这些科普作者,既不像方舟子那样用第一人称“我认为”,也不会省略前缀“许多研究”“一项研究”“一些学者”,更不会忽视“存在争议”的事实,而武断下诸如“可以控制”的结论。
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写科普,但是别人这么规范地写就默默无闻,他这么写就爆红。
2012年02月14日 21点02分 8
level 5
ok,过几天真要找些科普书验证一下了。我还是那个意见,肘子确实引用不规范,内容我不熟悉无从评论。
在中国别说科普书了,就是专著和教材引用规范的也不多,很多教材没有参考文献啊,我就发现了很多引用我著作的,书后连个参考文献列表都没有,谁让这是中国。
2012年02月14日 21点02分 9
level 10
不规范的书的确很多。 谴责作者写作不规范,那是属于学术批评,这是可以的。但方舟子上来就说别人抄袭,这种严重指控,但又没有确凿证据分清楚“引用”和“抄袭”的区别,别人凭什么服气?
况且,方舟子自己的文章也写得不规范。
2012年02月14日 21点02分 10
level 5
学术论文如果引用不规范确实是应该指责的。像这次关于孙海峰的事,给谢维信写信也没有肯定孙抄别人,只是把他了解到的事实向谢举报,后面很客观地说到底谁抄谁希望深圳大学自己判断“敬请贵委员会对此进行调查。如果是孙海峰抄袭方波、季红丽(或抄袭了别人),那么应该对其学术不端行为做出严肃处理。如果是孙海峰的论文被盗用,则应该反过来追究盗用者的责任,不能任其私了。”这怎么是抹黑他了呢?肘子没下结论啊。从正式发表时间上看孙在后,孙说他有作业在前,那让深圳大学去判断不对吗,咋成了抹黑诬陷了?
2012年02月14日 22点02分 11
level 8
顶楼主。 不多说了,累。
2012年02月14日 22点02分 12
level 5
谢谢支持,顶上来让更多的人看到。谁说有更全版本的麻烦贴一下,谢谢
2012年02月15日 03点02分 13
level 1
百分百说是代笔了,还怎么?
2012年02月15日 03点02分 14
level 5
何以见得置顶的新?那些早就有了,这个是他自称的
If such personal attacks on Dr. Fang and/or Dr. Burton continue, I shall withdraw my allegations and consider the matter closed.
2012年02月15日 05点02分 16
level 1
科普文的确不能算,很多定律都是别人证明出来的,牛顿定律,几何里面的很多定律之类的,你总不能不用吧,非要自己去证明?1+1=2这些你也要去证明???那一篇科普文要写多少???
2012年02月15日 05点02分 17
level 5
偏偏这个email没有时间显示。
不要紧,我在该校工学院有同行朋友当教授,可以考虑通过私人方式求证。人家已经说过closed了,我不会没脸到自己再给本人发email求证的
2012年02月15日 05点02分 19
level 5
另外,肘子的官司是不是要开庭了,易天可以兑现诺言去请啊,看看人家老外稀不稀罕理它。支持对肘子质疑,包括官司,事越辩越明吗,那些见不得阳光的是很令人看不起的。但绝看不起对人家家人下手的下三滥手段!你们说呢?
2012年02月15日 05点02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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