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7
tmhks
楼主
根据台湾的法律
刑法第 234 条 (公然猥亵罪)
意图供人观览,公然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罚金。
意图营利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万元以下罚金。
大概是这条吧 但是是初犯 而且又是外国人
一般来说不会判太重 而且6个月以下刑期可用劳动服务折抵
是说台湾_井_查_真的太大惊小怪了
路边的槟榔摊女郎随便抓一个都比她露 丁字裤 或是透明的衣服都有
路上溜鸟侠这麼多也不见得每个都被抓
其实事情可大可小
比较倒楣的是她上新闻闹太大了 才会被关注
然后还在警车旁照相(倾犯国家公权力)
才会被**份子找到藉口挞伐(目前执政党内有部份是)
真的是太无聊了
![[神经病]](/static/emoticons/u795eu7ecfu75c5.png)
2012年02月13日 11点02分
1
刑法第 234 条 (公然猥亵罪)
意图供人观览,公然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罚金。
意图营利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万元以下罚金。
大概是这条吧 但是是初犯 而且又是外国人
一般来说不会判太重 而且6个月以下刑期可用劳动服务折抵
是说台湾_井_查_真的太大惊小怪了
路边的槟榔摊女郎随便抓一个都比她露 丁字裤 或是透明的衣服都有
路上溜鸟侠这麼多也不见得每个都被抓
其实事情可大可小
比较倒楣的是她上新闻闹太大了 才会被关注
然后还在警车旁照相(倾犯国家公权力)
才会被**份子找到藉口挞伐(目前执政党内有部份是)
真的是太无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