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交车载客标准多年不变 每平米允许站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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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指头 楼主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公交车基本不可能出现超载现象。据建设部2001年印发的《城市建设系统指标解释》,公交车额定载客量的计算公式为:客位数=车厢固定乘客座位数+车厢有效站立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允许站立人数。在国家标准中,“每平方米允许站立人数”多达8人。
目前,公交车沿用的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根据这个标准,城市公共汽车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只要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而事实上,公交车再挤,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 据《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13日 01点0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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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4日 01点02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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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公交超载的问题: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区公交线路、城郊公交线路、城乡公交线路)明确划入“公共设施服务业,不属于公路运输业。”所以,决定了城市公共交通不适用于道路客运运输行业各项管理条例。其次,建设部建城函[2001]89号和 建城函〔2006]143号已对城市公共交通载客标准明确界定:城市公共汽电车乘客人数核定应根据《机动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4.5.3.2款规定,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为0.125平方米核定1人,其它城市客车按每1人不小于0.15米平方米核定,其他城市客车即包括运行于城乡之间的公共汽电车,而且由于市民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特点决定很难界定公交车何时存在超载。
2012年02月16日 01点02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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