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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季度出租汽车“星级”服务车辆表彰大会在区政府大礼堂召开
2012年2月2日上午9时,我区出租汽车2011年第四季度“星级”服务车辆表彰大会在区政府大礼堂召开,会上,现场对被评为“星级”服务的车辆进行授星,并对被评为三星级以上出租汽车车主颁发奖金共计7.3万元。
表彰会由七星关区政府办副主任聂宗献同志主持,区副区长周祖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梁鸿、区客管局局长万益寿出席,客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和450辆出租汽车业主参加。
此次表彰的“星级”服务车辆是根据《毕节市城市出租汽车“星级”服务评定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全区450辆出租汽车中评选出的57辆“星级”服务车辆,其中“五星级”车辆1辆,“四星级”车辆5辆,“三星级”车辆16辆,“二星级”车辆22辆,“一星级”车辆13辆。
会上,区客管局局长万益寿同志向参会人员作了2011年度工作报告,并宣读了《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出租汽车“星级”服务评定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副主任聂宗献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星级”服务车辆的决定》,获“五星级”的贵FU1818号出租车车主周松平在会上代表此次被评为“星级”服务车辆的业主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上,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梁鸿同志要求,全区出租汽车行业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职业道德素养,为树立全区出租汽车行业窗口形象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最后,副区长周祖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周祖华同志指出,出租汽车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是代表我区的一个重要“窗口”形象,希望各位出租汽车业主和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要规范运营行为,不拒载、不甩客、不拼客,按计价器打表收费,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希望被评为“星级”车辆的各位业主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2012年02月03日 07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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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日上午9时,我区出租汽车2011年第四季度“星级”服务车辆表彰大会在区政府大礼堂召开,会上,现场对被评为“星级”服务的车辆进行授星,并对被评为三星级以上出租汽车车主颁发奖金共计7.3万元。
表彰会由七星关区政府办副主任聂宗献同志主持,区副区长周祖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梁鸿、区客管局局长万益寿出席,客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和450辆出租汽车业主参加。
此次表彰的“星级”服务车辆是根据《毕节市城市出租汽车“星级”服务评定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全区450辆出租汽车中评选出的57辆“星级”服务车辆,其中“五星级”车辆1辆,“四星级”车辆5辆,“三星级”车辆16辆,“二星级”车辆22辆,“一星级”车辆13辆。
会上,区客管局局长万益寿同志向参会人员作了2011年度工作报告,并宣读了《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出租汽车“星级”服务评定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副主任聂宗献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星级”服务车辆的决定》,获“五星级”的贵FU1818号出租车车主周松平在会上代表此次被评为“星级”服务车辆的业主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上,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梁鸿同志要求,全区出租汽车行业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职业道德素养,为树立全区出租汽车行业窗口形象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最后,副区长周祖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周祖华同志指出,出租汽车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是代表我区的一个重要“窗口”形象,希望各位出租汽车业主和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要规范运营行为,不拒载、不甩客、不拼客,按计价器打表收费,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希望被评为“星级”车辆的各位业主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