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4
■发帖回帖篇
1.本吧以和谐为上,吧友之间严禁互相辱骂。
2.不要发没有实质内容的回帖、或者无意义个性签名之类的回帖,回帖最好满15字。
3.【本吧可以发相关贴吧、俱乐部、论坛、等宣传帖】
4.不得随意转载本吧任何文字、图片等相关内容,除非得到作者的批准。
5.发帖请按格式发:
电脑格式为:『LIKE°褐皮』【XX】XXXXXXXXXXX
手机格式为:(LIKE褐皮)[XX]XXXXXXXXXX【请注明为手机】
【XX】写自己的昵称,后面的XXXXXXXXXXX为标题。
6.禁止发任何含有诅咒、迷信、造谣、侮辱吧友等帖子。
7.吧友们发帖时可以把发的帖子在2L重发一遍,作为备份,以免丢失。
8.贴吧里但凡出现易引发战争的贴,一律删除并给予警告
2012年02月01日 06点02分
2
level 4
9.对于他人的文章,请大家不要随意泼冷水。如果是他人的文章真的不如意,那么可以提醒,但不要故意伤害他人自尊。
10.文章的问题。文章禁止出现水贴,尽量少出现“顶”字【聊天请不要在文章里聊天】
11.但是大家不可以过度水。不要再精品帖里水,谢谢。尤其是吧务贴,水者必须封。
2012年02月01日 07点02分
3
level 4
【删帖/封ID、IP规则】
1.吧友之间严禁互相辱骂的帖子。 (多次发布者封ID)
2.无格式帖,并且帮助作者按格式重发(不包括手机帖)
【手机帖也要发与这个差不多的格式 (LIKE褐皮)[XX]XXXXXXXXXX【请注明为手机】
3.任何含有诅咒、迷信、造谣、侮辱吧友等帖子。(封ID/IP)
4.贴吧里但凡出现易引发战争的贴,一律删除并给予警告,3次封号
5.精品帖里的聊天帖(删水的楼层,并给予水者警告——封禁一天)
6.顶旧帖【挖坟者】,删帖、封号一天。
2012年02月01日 07点02分
4
level 4
【关于店铺申请】
关于开店
1.每人限开3家店铺,不可多开
2.店铺回复必须满50以上才可开新的店铺
3.请不要在店铺里聊天、刷楼。刷楼店铺视为无效店铺,删除水楼。
4.长期不接单视为遗弃店铺,从精品区里撤精。
店铺必须在指定帖子申请,未通过者不能开店。谢谢合作。
2012年02月01日 07点02分
5
level 4
【各类贴子加精标准】
·申请要求·
1.帖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帖子回复200以上
3.如果是图片,数量必须超过20张
4.帖子里广告、水分少,不得凑数
5.征婚帖不加J(包括任何征婚店铺)
6.文章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7.店铺贴回复300以上加精
8.外交贴必须由某吧的外交组发帖。一律加精。
2012年02月01日 07点02分
6
level 4
·精品区·【共4个类别】
1.·吧务管理·
本吧吧务用。
本吧各项吧主指派给小吧的任务以及外交贴,不开放申请。
2.·吧亲作品·
本吧吧友文章、图片、手绘聚集地。
3.·假日活动·
本吧各项活动聚集地(比如抢楼等和各项比赛)
4.·友好分享·
这里可以分享你的照片、你的PS、以及店铺。
2012年02月01日 07点02分
7
level 4
【吧务竞选】
1.添加小吧、吧主等吧务组由吧务组统一讨论投票。
2.竞选小吧:发帖必须满50帖、多回复、活跃度高、责任心强,来吧2个月才能竞选
3.竞选吧主:必须满200帖、10主题、多回复、活跃度高、责任心强、有足够时间上网,来吧3个月才能竞选。
4.视频小编、图片小编的竞选与小吧竞选规则相同。
5.竞选不得人身攻击、刷票、拉人等。由本吧成员投票决定。发现恶意伤人等取消竞选资格,封号3天。
2012年02月01日 07点02分
8
level 4
【关于吐槽贴的处置】
处理原因:由于吐槽贴会破坏贴吧的和谐,会破坏吧亲的友谊。人身攻击是恶劣的行为。但是如果是出于赶走某些胡闹的人,可以适当进行。
1.发现吐槽贴视情况处理,给予吧主通知说明。
2.情节严重者,封号一个星期或者永封。若吐槽者被删帖后还有报复删贴小吧而爆吧或散布谣言的举动,由两位吧主洽谈后给予严厉的惩罚措施。
3.由于吐槽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我们强烈抵制。如果有吧亲对此条吧规有所不服,可以向吧主提出建议,而不是恶意投诉贴吧。
5.希望得到各位会员的谅解和支持。
2012年02月01日 07点02分
9
level 4
由于此吧刚刚简称,所以我决定,只要现在踊跃积极就可以当小吧和吧主,但必须参加竞选
2012年02月01日 08点02分
12
level 4
店铺我认为水一下可以,但是不能太水,可以在店铺内发表自己的意见之类的
2012年02月01日 09点02分
14
level 4
如果遇到像灰条2那样的煞笔闹的话警告然后删帖封号,反正就是不能吐槽对么?
2012年02月01日 10点02分
17
level 4
能,适当的话我没话说,但是不能吐槽无辜的人或者吧亲
2012年02月01日 10点02分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