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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卻回憶
楼主
各位街坊邻居注意啦:
无锡家乐福宝龙店坑爹啊,标价和实际价格有误,各位街坊邻居以后买东西时候千万要注意啊,标价比结账的价格低哦,不是一回两回了。尤其是到大过年的,不知是因为老百姓家家户户都要去办年货还是真如超市方解释的所谓人手不够。。。?就算是人手不够也是超市方自己管理不到位、排班不完善,也得超市方负责任!以后大家要谨防受骗啊!!!
事情是这样的, 2012年农历大年初二我去家乐福无锡宝龙店买拖把(小年夜有满500送100的活动的,年货已备齐,就是冲着拖把去的)“思高蝶彩胶棉拖”标价是¥69,结果结账时发票上显示¥79。我结完帐把东西留在外面又折回去看标价,大标牌很显眼的打着69元的
黄牌
子。于是我又把超市的标价牌取下连同发票一起去服务台要解释。
超市方促销员阿姨承认是他们做错了,阿姨态度不错。他们的促销领导(一大男孩)反问我要怎么样?说是补偿我十元差价,如果仅仅是赔出差价对他们根本没有教育意义,不知道还要坑多少个老板姓10块呢!超市方最终决定差价5倍赔偿,即50元。那个1月24日(大年初二)下午5点的值班经理态度太拽,您是服务行业的,不要把自己摆在大人物的位置啊!态度比公务员拽多了,自己理亏,自己的工作没做好还横个啥啊?说是赔偿50是他们的底线了,爱要不要,不要随便!钱我索性没要,把相关发票、标价牌拿走了。我希望超市方能不能站在消费者利益上考虑,让我们明明白白消费。你们这样低标高收对我们老百姓不公平!另外提一下本人的疑惑,超市承诺如在本超市5公里(还是多少?)以内比自家超市便宜的,差价按5倍赔偿。我这情况也不属于上述情况啊,您是低标高收,跟上述性质根本不一样,您是欺诈消费者,不管您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您这样恶劣的性质也是按5倍差价赔偿吗?那50元您拿去买营养品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