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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听众人喃喃诵经,教长正在大声讲着乐园中的永恒和喜悦,讲着堕入火窟的灵魂是多么悲惨。对于一个虔信宗教的人,再没比灵魂永远沉沦更可怕的了,可是她没有其他法子。爱情胜过了最大的恐惧。她低声道:“至神至圣的阿拉,我不是不信你会怜悯我,但是除了用我身上的鲜血之外,没有别的法子可以教他逃避危难。”于是从衣袖中摸出短剑,在身子下面的砖块上划了“不可相信皇帝”几个字,轻轻叫了两声:“大哥!”将短剑刺进了那世上最纯洁最美丽的胸膛。
书剑恩仇录是我读金庸书梅开二度才读完的。第一次读觉得很无趣,读了个开头就搁置了。后来读完了金庸所有的书后无书可读觉得很惆怅,又把这本书拾起来了。谁知道读完后更加惆怅。
这本书并未给我太大感慨,或者此文为金庸试笔之作,因此男主的塑造并不如何饱满有魅力,并且发型也是一个硬伤。红花会诸英雄中,我倒是更喜欢文泰来。
一群男儿,渴望反清复明,却仅仅只是狭隘的民族观,只换汤不换药的要乾隆改一个性,全天下人换一个发型(当然,后者十分的有必要)。受到香香公主以生命的示警后还要慨然赴会,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几乎忍不住把书甩了大骂:小丫挺的,装你妹的13啊。累的老和尚大开杀戒,末了也没能杀了乾隆。其实杀了乾隆又有什么用?换一个皇帝,仍旧是大清朝的统治。
于是香香公主就成了这本书的唯二的亮色。(另一个在本帖五甲中会有叙述,此时卖一个包袱)
香香公主与其他的金女郎不同。有人爱她天真,有人讨厌她无知,都有道理。但是我是很喜欢这个姑娘。她干净得犹如天山顶上的雪莲花,世间的阴谋算计从不曾在她身上留下丝毫痕迹。
初见陈家洛时她在湖里洗澡,如同山间魅灵,再见于红花树下梳发,一身白衣如雪,当真是绝美的场景。金先生把世间的至美容光给她还不嫌够,还要世间的人都为她倾倒。她的至美之中,蕴蓄着一股极大的力量,教人为她粉身碎骨,死而无悔。
“其时朝阳初升,两人迎着日光,控辔徐行。那少女头发上、脸上、手上、衣上都是淡淡的阳光。清军官兵数万对眼光凝望着那少女出神,每个人的心忽然都剧烈跳动起来,不论军官兵士,都沉醉在这绝世丽容的光照之下。 ”
这段原文让我对她的美极度地向往。最爱亵渎妇女的士兵看见她也不敢亵渎,百万大军看见她甚至可以不动,但并非是陈圆圆那种让众生现出丑态的魅力,却是心中柔和宁静不想厮杀。
从这里我开始觉得,金庸在写香香公主时,并不是单单在描写一个美丽的姑娘,而是在描写一个美丽世界的象征。香香公主正是这样一个象征。
我相信人性是善的,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美好的品德。善心,恻隐之心,同情之心,恋慕之心,没有人会希望生活在黑暗中。因此世上才有这么多的教徒,以信仰来完成自省,寄托心灵。他们心中都有着对天堂的渴望。天堂是什么样的?没有人知道。但正因为未知,所以可以想象它是一切美好之**。渴望在那里可以回归自己最本真的原善。
我以为香香公主便是如此的一个存在。她身上有一种神格,那种不加修饰的至纯至美,是世间的本善,因此能激起所有人的共鸣对美好世界的向往。她对世间万物的爱与信任,让这世间也回报给她爱与信任。倘若人人都能如此,人间如何便不是天堂了?这是我们最初和最终的愿望。
但终究这世间不是天堂,野心与贪欲又一次地打败了爱与信任。
报国的义士要与那贪心的皇帝达成协议,将反清复明的心愿系在了这个至纯姑娘的白裙之上。而那至纯的姑娘,为了她的爱人以及心中纯洁的高义投身于贪心皇帝的后宫!当此情景,天地一哭!而政客的诺言如何可以信任?为了向自己的爱人示警,只能够将短剑刺入那世界上最美丽的胸膛。这是香香公主之死,也是世间原善之死。自此以后,四海八荒,千秋列国,哪里去寻那宛如神迹的容颜?
望这姑娘能如佛经所言:此女因今所种善根,当于八万四千亿劫不堕恶道。于六万四千诸佛所,以尊重心承事供养。听闻正法守护受持。
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
2012年01月26日 01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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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灵珊道:“大师哥,我的丈夫……平弟……他……他……瞎了眼睛……很是可怜……你知道么?”令狐冲道:“是,我知道。”岳灵珊道:“他在这世上,孤苦伶仃,大家都欺侮……欺侮他。大师哥……我死了之后,请你尽力照顾他,别……别让人欺侮了他……”。。。。。。
霎时之间,令狐冲胸中热血上涌,明知只要一答允,今后不但受累无穷,而且要强迫自己做许多绝不愿做之事,但眼见岳灵珊这等哀恳的神色和语气,当即点头道:“是了,我答允便是,你放心好了。”。。。。。。令狐冲见到她这等神情,心想:“能见到她这般开心,不论多大的艰难困苦,也值得为她抵受。”
。。。。。。她歌声越来越低,渐渐松开了抓着令狐冲的手,终于手掌一张,慢慢闭上了眼睛。歌声止歇,也停住了呼吸。
令狐冲心中一沉,似乎整个世界忽然间都死了,想要放声大哭,却又哭不出来。他伸出双手,将岳灵珊的身子抱了起来,轻轻叫道:“小师妹,小师妹,你别怕!我抱你到你妈妈那里去,没有人再欺侮你了。”
看见这段岳灵珊之死,不禁感叹,大师哥和小师妹都是痴人。明知道是不可为的不正确的,但还是要那么做。
岳灵珊的爱情是一段悲剧。
我一直觉得小林子是爱过岳灵珊的,不然何以他如此狠令狐冲?令狐冲打青城派门人,又与余观主有嫌隙,按理说,小林子不该对他有什么仇怨的。以为他抢了自己家的辟邪剑谱吗?那当他得知剑谱是岳不群夺去的时候便该放下这种成见。认为他觊觎自己家的剑谱吗?觊觎的人多了去了,也没必要痛恨啊。
唯一的原因只能是他对岳灵珊与大师兄的过往心有芥蒂。而他又觉得岳灵珊对自己的爱情是受父亲之命假装的,而婚后夫妻生活不谐,岳灵珊必然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了对大师兄的怀念,这个心胸狭隘的小林子便以为自己要带绿帽。他对岳灵珊由爱生恨,对令狐冲极度妒忌,对自己自惭形愧,于是心理更加扭曲,对大师兄便有了一股没来由的怨恨。
往往自负,极端想要证明自己的人是自卑的。小林子便是如此。
至于岳灵珊,其实她是个很普通的女子。
爱使些小性子,崇拜父亲,争强好胜,对自己所爱的人有着母性。
他在这世上,孤苦伶仃,大家都欺侮……欺侮他。大师哥……我死了之后,请你尽力照顾他,别……别让人欺侮了他…
大家都痛恨林平之的心胸狭隘,辣手杀妻,但是这何曾是他所愿?被灭满门,瞎了眼睛,自残身体。空有剑法,虽然心思深沉,但如何比得上那些个政治家野心家?他不同于令狐冲的遗世独立,他要活着,只能成为政治家的杀人之刀。林平之是何等之幸,有这样一个女子真心诚意的为他打算,原谅他,爱护他。
岳灵珊最后的原谅,既是对林平之的原谅,又是对自己爱情的原谅。但凡是女子,都不愿意去承认自己爱的人是一个坏人,即使连自己都见到了他的真面目,也要为他开脱。是证明爱人,也是证明自己的爱情,不是一个错误。
再谈令狐冲。
我一直觉得,至少在笑傲江湖这本书的范畴中,令狐冲最爱的还是岳灵珊。
令狐冲是潇洒自如的,面对仪琳,面对盈盈,都很少有感情失控的局面。只有在面对岳灵珊,谈到岳灵珊,想到岳灵珊时,不止一次的“心口一痛”,随即“流下泪来”。甚至在盈盈为他闯少林,以己之身换的他被救之后,岳不群以剑语表示重新收录他入门墙,并把小师妹许他,他先是高兴,后又觉得对不起盈盈,一直犹豫,最后迷糊中使出独孤九剑打败师父,可见他对小师妹爱恋之深刻。在嵩山封禅台上,他本不知道岳不群练了独孤剑谱,只道师傅的武功是不如左冷禅的,其时五大掌门中,唯有自己的武功能和左冷禅一搏,但意气上来,他还是要哄小师妹开心。而在最后小师妹之死,他觉得整个世界忽然间都死了。这实乃生平至爱之人逝去时人方能有的感情。
当然,我并非是否定令狐冲和盈盈的感情。令狐冲和盈盈的爱情循序渐进,相互尊重,最终走向婚姻,彼此自当成为各自的人生至爱。
但你有没有在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爱上过一个人?那种如烈火一般可使山河崩颓的爱情,似乎像要烧毁你人生的所有热情,烧到你觉得很痛但还是不忍心松手。她不一定适合你,也不适合与你走入婚姻,但爱了便是爱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罢了。
令狐冲之痴深得我心。令狐冲之潇洒亦是深得我心。谁说心无挂碍便是潇洒了?心有痴念,但丝毫不加掩饰还能直面以对,方算是潇洒。
2012年01月26日 01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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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8
两枚毒针慢慢向李文秀移近,黑暗之中,她什么也看不见。瓦耳拉齐心想:“我手上半点力气也没有了,得慢慢的刺她,出手快了,她只要一推,我就再也刺她不到了。”毒针一寸一寸的向着她的面颊移近,相距只有两尺,只有一尺了……李文秀丝毫不知道毒针离开自己已不过七八寸了,说道:“师父,阿曼的妈妈,很美丽吗?”
瓦耳拉齐心头一震,说道:“阿曼的妈妈……雅丽仙……”突然间全身的力气消失得无影无踪,提起了的右手垂了下来,他一生之中,再也没有力气将右手提起来了。
白马啸西风大约是金庸书中最不像武侠的一本。说起来,它更像一首散文长诗。这本书中我喜欢的文字很多,这里只好选一点经典的。
计老人道:“是的,唱得真好听!。。。。。。有些哈萨克人说,这是草原上一个最美丽、最会唱歌的少女死了之后变的。她的情郎不爱她了,她伤心死的。”李文秀迷惘地道:“她最美丽,又最会唱歌,为什么不爱她了?”
计老人出了一会神,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世界上有许多事,你小孩子是不懂的。”这时候,远处草原上的天铃鸟又唱起歌来了。
唱得令人心中又是甜蜜,又是凄凉。
那时候李文秀不能明白这个道理,最美丽,最会唱歌也不一定会得到所爱的人的爱情。
直到她长大,才懂得了这里面的悲伤与无奈。
“如果我要了这张狼皮,苏普会给他爹爹打死的。只有哈萨克的女孩子,他们自己族里的女孩子才能要了这张大狼皮。哈萨克那许多女孩中那一个最美丽?我很喜欢这张狼皮,是苏普打死的狼,他为了救我才不顾自己性命去打死的狼。苏普送了给我,可是……可是他爹爹要打死他的……”
苏普和李文秀合力打死了一只狼,然后苏普把定情信物——狼皮送给了李文秀,苏普的父亲很生气,要打死苏普。
这一段,我初看时觉得李文秀很单纯,哪个父亲真的会打死自己的儿子?诚然苏普的父亲不会喜欢他们在一起。再看时,却觉得悲伤了。她把狼皮放在了哈萨克族最美丽的姑娘阿曼的门口,她关着门对自己所爱的人说:我从此不要见你。是她造成了自己所爱的人的爱情。这个姑娘,当她还不懂得爱情的时候,就已经会为爱情牺牲了。
天铃鸟不断的在唱歌。在寒冷的冬天夜晚,天铃鸟本来不唱歌的,不知它有什么伤心的事,忍不住要倾吐?
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可是我喜欢的,却偏偏不属于我。
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想必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吧?不仅限于爱情,很多事情都会是这样。你心里真正喜欢的,常常得不到。别人硬要给你的,就算好得不得了,不喜欢,终究是不喜欢。就像文中,唐太宗要向高昌传播大唐的文化,高昌王的回答:鹰飞于天,雉伏于蒿,猫游于堂,鼠噍于穴,各得其所,岂不能自生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实在不必别人多加评论。
最震撼我的其实不是最经典的那句话。而是瓦尔拉齐死前欲加害李文秀,却因为她无意中问了一句:“师父,阿曼的妈妈,很美丽吗?”而“突然间全身的力气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一生之中,再也没有力气将右手提起来了。”这个桥段。我不禁想,这是否代表了爱情终究战胜了人心中的贪念呢?
全书书写了四段求而不得的感情。这四段感情各不相同,却都令人唏嘘不已。其中拉瓦拉奇对雅丽仙的爱情最为热切,也最入魔。但却终抵不过李文秀淡淡的一句:师父,你得不到心爱的人,就将她杀死。我得不到心爱的人,却不忍心让他给人杀了。
白马带着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2012年01月26日 01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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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6
举步入内,一瞥眼间,不由得全身一震,只见屋中陈设简陋,但洁净异常,堂上只一桌一几,此外便无别物,桌几放置的方位他却熟悉之极,竟与古墓石室中的桌椅一模一样。
他也不加思量,自然而然的向右侧转去,果然是间小室,过了小室,是间较大的房间。房中床榻桌椅,全与古墓中杨过的卧室相同,只是古墓中用具大都石制,此处的却是粗木搭成。
但见室右有榻,是他幼时练功的寒玉床;室中凌空拉着一条长绳,是他练轻功时睡卧所用;窗前小小一几,是他读书写字之处。室左立着一个粗糙木橱,拉开橱门,只见橱中放着几件树皮结成的儿童衣衫,正是从前在古墓时小龙女为自己所缝制的模样。他自进室中,抚摸床几,早已泪珠盈眶,
这时再也忍耐不住,眼泪扑簌簌的滚下衣衫。
忽觉得一只柔软的手轻轻抚着他的头发,柔声问道:“过儿,甚么事不痛快了?”
论起金庸书中,凄苦的感情各有各的凄苦,但是跌宕起伏动人心魄千辛万苦才成就的感情,想必以杨龙之恋为最了。
杨过未出世时失父,幼时丧母。待到郭靖与黄蓉遇见他时,已流落为乞丐。其间受尽冷眼波折自不必说。郭黄将之带回桃花岛,黄蓉对这小小孩童有成见不肯传他武功,又与郭芙大小武不合,得罪了祖师爷柯镇恶。郭靖无奈携送此子至终南山全真教,安知又遇恶师,以阴谋算计对待这一小小孩童,致使被人毒打。杨过性如烈火,一怒之下反出了全真教,而对他好的丑婆婆,却也为了护庇他而被郝大通打死。
“我的时辰八字必是极为古怪,否则何以待我好的如此的好,对我恶的又如此之恶?”其实很多时候杨过的苦难都和他的性格有些关系,但这也正是世人的常情。杨过性格偏激,是由人生经历所致,而他的很多苦难,又是由性格而成。
杨过是我极爱的一个人物。一见杨过误终身,诚然如是。他没有郭大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如此之高的精神境界,骨子里却有一份急公好义,侠义为先之心;亦没有于黄药师学究天人因而鄙视礼教,却从精神上不认同礼教。他所作所为皆来自本心,善恶在其心中自有观念。因此他算是天生的侠客和隐士。“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那是侠的最高境界。我以为,一念之仁便为佛,侠也是如此,不比武功多高,不必创下多大艺业,心中有侠义道之存,便称得上是侠客。
他反出全真,投入古墓,得遇小龙女,总算是得了几年平安的日子。这不见天日的古墓,却成了这凄苦孩童的安乐窝,是唯一温暖幸福的所在。不禁令人感叹了:他预见小龙女,初时自然是幸运的,但而后两人的千般劫难,却也是由此而来,是福是祸,实难评论。但想必两人都不曾后悔,也足以慰藉了。
横观杨龙之恋,当真是凄苦万分。每当露出一点光明之境便有飞来横祸将两人拆散,仿佛被诅咒一般。杨过以至诚之心使小龙女破了誓言本是好事,二人初出古墓行走江湖何等逍遥,偏有尹志平之徒玷污龙女清白使二人失散。而后在大胜关相遇共退强敌,为中原武林免了一场劫难,却以师徒不伦之恋被众人耻笑愤而离去。就连最后,发现小龙女之伤可救,郭芙莽撞,又陷小龙女于九死一生之地。
杨龙二人的一生便如站在危崖上,但是无论是他们对之有恩有仇的人,都要有意或无意的来推他们一把。何以一苦至斯耶?
我最爱的便是杨龙二人拜天地那段,初读竟至流泪。
杨过仍以右手空袖搂在小龙女腰间,支撑着她身子,低声道:“姑姑,咱们去罢!”小龙女甜甜一笑,低声道:“这时候,我在你身边死了,心里……心里很快活。”忽又想起一事,说道:“郭大侠的姑娘伤你手臂,她不会好好待你的。那么以后谁来照顾你呢?”她想到这件事,心中好生难过,低低的道:“你孤苦伶仃的一个儿,你……没人陪伴……”
杨过眼见她命在须臾,实是伤痛难禁,。。。。。。大声说道:“甚么师徒名分,甚么名节清白,咱们通统当是放屁!通统滚他妈的蛋!死也罢,活也罢,咱俩谁也没命苦,谁也不会孤苦伶仃。从今而后,你不是我师父,不是我姑姑,是我妻子!”
小龙女满心欢悦,望着他脸,低声道:“这是你的真心话么?是不是为了让我欢喜,故意说些好听言语?”杨过道:“自然是真心。我断了手臂,你更加怜惜我;你遇到了甚么灾难,我也是更加怜惜你。”小龙女低低的道:“是啊,世上除了你我两人自己,原也没旁人怜惜。”
怜惜,这是多么好的一个词。什么我爱你,我喜欢你,都抵不过这淡淡的二字。小龙女命在旦夕,却全然忘了自身,只难过自己死后杨过孤苦伶仃,无人照顾。而杨过,被断了手臂,连自己都对自己自惭形愧,却依然坚定的相信,这世上无论我变成怎么样,姑姑都会一如既往的怜惜我。这实在是极深刻而又极孤独的情感。总算有杨过那一句:从此以后,你不是我师父,不是我姑姑,是我妻子!二人孤苦的人生,总算能让读者松了一口气。
杨过重行站起,伸衣袖给她擦了擦眼泪,笑道:“你难道还不明白我的心么?”小龙女抬头望着他,只听他柔声道:“我真愿咱两个都能再活一百年,让我能好好待你,报答你对我的恩情。若是不能,若是老天爷只许咱们再活一天,咱们便做一天夫妻,只许咱们再活一个时辰,咱们就做一个时辰的夫妻。”
对于这段话,我实在没有办法再评论什么,只能说:金庸先生实在有鬼斧神工之才,竟写出了这样一段爱情。凄苦之极,深刻之极,动人之极。
最是神来之笔的便是夫妻二人16年后的重逢。一句淡淡的:“过儿,什么事不痛快了?”,似真似幻,当真是淡极始知花更艳,仿佛二人从未分别过。
2012年01月26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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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5
她慢慢站起身来,柔情无限的瞧着胡斐,从药囊中取出两种药粉,替他敷在手背,又取出一粒黄色药丸,塞在他口中,低低地道:“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写到这段感情时,很有些战战兢兢。程灵素是金庸笔下我极敬重的女子,我的浅薄文笔难描绘其万一。只能说写写我自己的观感,作抛砖引玉之用。
笔者看《飞狐外传》时,大多时候会为程灵素不平。倒并不是因为胡斐定要爱袁紫衣,而是胡斐从未真正相信过程灵素,不禁令人心冷。
初见时程灵素赠他蓝花,他未抛去纯属因为蓝花好看,却引得程灵素满心欢喜;
程灵素去拜访师哥师姐,与胡斐约法三章,胡斐最终是一条也未遵守,便是这样,程灵素也为他开脱,“那你全是为了我啦!自己忘得干干净净,却把错处都推在旁人身上,好不害臊!”,其实胡斐此举,是自身的侠义所致,并非与程灵素本人有什么关系;
程灵素迷晕师兄师姐为救小铁,胡斐疑心她要下毒害人性命,程灵素只是妩媚一笑:我只是要救人,不是在伤天害理;
灵素为苗人凤医治眼睛,胡斐又要疑心她下毒,程灵素又原谅他;
就连程灵素最后一次与他约法三章,他也要违背,当真是令人扼腕长叹。
他一次又一次地怀疑程灵素,而她又一次又一次的淡淡一笑温言开解,此后再不追究。这个男子居然还要疑惑:难道她真对我很好,我却没看出来吗?
最爱恨无常那章,也最怕那章。
程灵素以命相救胡斐,甚至连她死后的事情都为胡斐做了打算。
“程灵素打开包裹,取出圆性送给她的那只玉凤,凄然瞧了一会,用一块手帕包了,放在胡斐怀里。再取出一枝蜡烛,插在神像前的烛台之上,一转念间,从包中另取一枝较细的蜡烛,拗去半截,晃火摺点燃了,放在后院天井中,让蜡烛烧了一会,再取回来放在烛台之旁,另行取一枝新烛插上烛台。”
她知道胡斐一定想手刃敌人,所以选用细的蜡烛,不足以杀死石万嗔,但却能够令他受重创,她在全心全意为胡斐考虑,又全心全意的庇护着胡斐;
“大哥,有一件事我本来不想跟你说,以免惹起你伤心。现下咱们要分手了,不得不说。在掌门人大会之中,我那狠毒的师叔和田归农相遇之时,你可瞧出蹊跷来么?他二人是早就相识的。田归农用来毒瞎苗大侠眼睛的断肠草,定是石万嗔给的。你爹爹妈妈所以中毒,那毒药多半也是石万嗔配制的。”
她知道自己为胡斐而死,以胡斐之性格,必然不想再活下去,所以他要告诉胡斐仇人是谁,令他有继续活下去的渴望。
但最令我愤然的是胡斐在石万嗔来时的心理反应。
胡斐暗叫:“罢了,罢了!我一动也不能动,只有静待宰割的份儿。二妹啊二妹,你为了救我性命,给我服下麻药,可是药性太烈,不知何时方消,此刻敌人转头又来,我还是要跟你同赴黄泉。虽然死不足惜,可是这番大仇,却是再难得报了。”其实此时麻药的药性早退,他所以肌肉僵硬有如死尸,全是三大剧毒之故。
这段话虽然没明确说,但胡斐对程灵素微有怨怼之意还是可以读出来。不禁令读者齿冷,程灵素为他打算了那么多事,哪一件不妥当了?为何就连程灵素为他而死了,他还是不相信她能为他做好一切。感情一事,何以要不公至此!
程灵素的一生便像那只蜡烛,在毒瞎石万嗔后终于燃尽,她以生命点燃对胡斐的庇护,终于也到了尽头。
金庸说的好:
她什么都料到了,只是,她有一件事没料到。胡斐还是没遵照她的约法三章,在她危急之际,仍是出手和敌人动武,终致身中剧毒。
又或许,这也是在她意料之中。她知道胡斐并没爱她,更没有像自己爱他一般深切的爱着自己,不如就是这样了结。用情郎身上的毒血,毒死了自己,救了情郎的性命。
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那正不愧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
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2012年01月26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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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3
刘正风缓缓摇了摇头,说道:“刘某结交朋友,贵在肝胆相照,岂能杀害朋友,以求自保? 岳师兄,你是读书人,当知道大丈夫有所不为,你这番良言相劝,刘某甚是感激。人家逼我害曲洋,此事万万不能。正如若是有人逼我杀害你岳师兄,或是要我加害这里任何哪一位好朋友,刘某纵然全家遭难,却也决计不会点一点头。曲大哥是我至交好友,那是不错,但岳师兄何尝不是刘某的好友?曲大哥倘若有一句提到,要暗害五岳剑派中刘某那一位朋友,刘某便鄙视他的为人,再也不当他是朋友了。”
每每读到这段文字,总为刘正风的至诚大为折服,也很向往刘正风与曲洋的友谊。好一句“刘某结交朋友,贵在肝胆相照”!
曲洋是魔教长老,是名门正派们鄙夷的人物,刘正风却能依据琴音,断知他不是奸邪无耻之流,而后倾心相交,兵刃加身而不愿做出不义之举,这是何等的高义,这等高山流水的古风存之甚少,但一经发现, 只觉绚丽夺目,气壮山河。
刘正风与曲洋共作的《笑傲江湖之曲》,金庸说是有一段是《广陵散》的原曲。我不是很喜欢旁征博引地来写文章,不过这里还是小小的谈一下这个BUG。
《广陵散》是我国十大古曲之一,又名《聂政刺韩王曲》。
聂政想必大家都知道的,是战国时的侠客。他于寒微之时结识好友严仲子,得知严仲子与韩王有仇。聂政母亲死后,他为母亲守孝三年后忆起严仲子的知遇之恩,觉得无以为报,便去为他杀了韩王。杀后他担心自己会连累与自己长得很像的姐姐聂荌,就挖了自己的眼睛,损毁了自己的脸,再破开自己的肚子,流出了肠子死了。奈何聂荌也实在是个了不得的女人,聂政被弃市后,她还是认出了她的弟弟,于是说:“士固为知己者死,今乃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从,妾其柰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大叫三声“天”然后伏尸自尽。
魏晋时候的竹林七贤之一嵇康也善弹此曲。嵇康其人“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他痛恨官场仕途,不愿与竖子成群,因而经常在郊区打铁。袁颜伯《竹林七贤传》云:“嵇叔夜尝采药山泽,遇之于山,冬以被发自覆,夏则编草为裳,弹一弦琴,而五声和。”当他的朋友山涛推荐他去做官时,他写了一封千古流传的《与山巨源绝交书》,可见其痴和潇洒。(私以为此绝交书乃嵇康为保护山涛而向统治者放的烟雾弹,因嵇康其人潇洒不羁,绝交亦当是寥寥几句便为交代。而笔者观其绝交书,言辞恳切,依然将山涛作为朋友)
嵇康的潇洒自然鄙视礼教被统治者所不能忍,于是将嵇康判为死刑。死前嵇康弹起了广陵散,弹完曰广陵散至今绝矣!慨然赴死,时年三十九岁。
有这两个大包袱,金庸写刘正风与曲洋之交可算是大手笔了。刘正风与曲洋也正是如这些古人义士一般,以神相交,甘为别人付出性命,死前也如嵇康一般,重奏《笑傲江湖之曲》,并对令狐冲“托孤”,却又好过了嵇康广陵散之绝。
刘门中人亦大有古风。
费彬又道:“刘门亲传弟子,也都站到左首去。”
向大年朗声道:“我们受师门重恩,义不相负,刘门弟子,和恩师同生共死。”
刘正风惨然一笑,向儿子道:“孩儿,你怕不怕死?”刘公子道:“孩儿听爹爹的话,孩儿不怕!”刘正风道:“好孩子!”
徒弟家人,慨然赴义,生命诚然贵重,但有些东西比生命还要宝贵。这正是人性的珍贵之处。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未必要有大作为,但须知有所为有所不为,违背大义之事,虽百死不能为之。刘门的整体人格便如广陵散,贯注一种愤慨不屈的浩然之气,“纷披灿烂,戈矛纵横”。
而知己之情亦是人性的珍贵之处。期待心灵的共振,不同于爱情亲情,无只是精神上的相交和共鸣,得之则是天上地下第一大幸事。
浪说曾分鲍叔金,谁人辨得伯牙琴?
于今交道奸如鬼,湖海空悬一片心!
2012年01月26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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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萍又道:“人生百年,转眼即过,生死又有甚么大不了?只要一生行事无愧于心,也就不枉了在这人世走一遭。若是别人负了我们,也不必念他过恶。你记着我的话罢!”她凝目向郭靖望了良久,脸上神色极是温柔,说道:“孩子,你好好照顾自己罢!”说着举起匕首割断他手上绳索,随即转过剑尖,刺入自己胸膛。
金庸群书里,我喜欢的女子有三个都是用匕首自尽的。一个是香香公主,一个是华山女侠宁中则,再一个就是郭母李萍。香香公主是为了给情郎示警;宁中则是对丈夫女婿失望,伤痛之下自尽;唯有李萍死得极其伟大。
李萍只是一个寻常农家女子,并且容貌也不好看,没读过什么书,她的很多准则都来自于她的丈夫。她爱丈夫达到了一种信仰的高度。在郭啸天死后,李萍最担心的便是没有把郭靖教好,辱没了郭家门风。
不同于包惜弱的软弱,李萍是个极其刚强的女子。当她以怀孕之身与仇敌段天德亡命天涯时,本想俟机杀他为夫报仇。可是看到段天德对当时还素不相识的扬州七怪痛下杀手,大声叫道:“恶贼,快住手。”并扑上去狠命厮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命运全然掌握在这个凶残无良的段天德手上,还能为了不相干的人奋不顾身,实在是有侠者之风。
随后她怀着孩子雪地产子,本来非死不可,但一见到孩子,竟不知如何的生出一股力气,挣扎着爬起,躲入沙丘旁的一个浅坑中以蔽风寒。父母之爱实在是世界上最为伟大的情感,父母之恩亦是天下最难报答的恩情。今天看见一则报道,说一个儿子将父亲的被子丢到路上,将父亲赶到马路边睡觉,这样的儿女简直猪狗不如,死不足惜。
呵呵,跑题了。再说李萍。
随之她领着小郭靖远赴大漠,异域生根,靠着纺棉为生艰难的拉扯着幼子。日子极其贫困,却教导郭靖,应当接待客人,不可要客人东西。
当郭靖机缘巧合建功立业,成吉思汗欲将爱女华筝许之,其师六怪“见爱徒得大汗器重,都向李萍道喜。”蒙古其时已然日见强大,儿子为金刀驸马,此后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接踵而来。可李萍“默然不语,忽得跪下,向六人磕下头去。”原来她忆起当年与杨家定亲之事,只怕万一杨家生的是女孩,不肯为此背弃了信义。实在是天下第一信人。有如此的母亲,郭靖的诚信是理所当然的了。
李萍对郭靖的一生影响很大,郭靖的很多美德都是从她而来。而影响最大的,只怕就是李萍之死了。
记得当年读《射雕》看到这一段时,曾想过郭靖和李萍实在是不聪明。假如与成吉思汗虚与委蛇,承诺伐宋,再偷偷地潜回宋朝不也可以,何必要闹成如此的惨剧?
然而长大后再看,却看出此举之伟大来了,郭靖日后成为那个万人称颂的侠之大者,其母李萍当居首功。
郭靖与郭母偷拆锦囊被成吉思汗发现,成吉思汗以李萍性命要挟郭靖,郭靖难以抉择时,李萍以一死来坚定了郭靖的信仰。
郭母这么做是因为不珍惜生命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觉得她是发现了儿子的犹疑,她绝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在大节上有丝毫的不坚定。于是她便以生命来告诫自己的儿子。
李萍最后的话语坚定之极,也温柔之极,听者简直要流泪了。
人生百年,转眼即过,生死又有甚么大不了?只要一生行事无愧于心,也就不枉了在这人世走一遭。若是别人负了我们,也不必念他过恶。你记着我的话罢!
2012年01月26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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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第十个的歌曲貌似没人唱,旁边有个重选,大家可以重选的
2012年01月26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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