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我真的太喜欢曲非烟这个角色了!就把关于她的文转过来了。
四大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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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给非非!
2012年01月15日 09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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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非烟之死:武侠是成人的童话》
2012年01月15日 09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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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熏柳,花香醉人,正是南国春光漫烂季节”,就在这样美好的氛围里,金庸先生开始了《笑傲江湖》的叙事。可这明媚的春天并没有引发一场浪漫爱情的到来,甚或相反,尽管随后即是“英雄救美人”传说的上演,但却给我们的英雄林平之带来了灭门之祸。春天成了杀人的季节,似乎从胸膛中喷射的热血也有着鲜花初绽的艳丽。开端的调子无疑是一次精妙的反讽,让接下来的灾难生发出更具震撼的力度。那些罪恶的杀戮,只会让读者恶心和愤怒,同时加剧着对复仇快感的渴望。但到了第五章,令狐冲正式现身——此前,他一直生长在他人的述说中——我们才得以发现,原来我们寄予期盼的那个命运悲壮的林姓少年,并不是故事的主角。金庸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我们都被欺骗了。如果这个叙事学上的骗局允许被视为反讽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格调居然蔓延至小说的终结:金庸以一个关于大马猴的玩笑结束一本书——这是十五本书中仅有的一次,其它的多是石破天式的迷惘(《侠客行》)或张无忌式的惊诧(《倚天屠龙记》)——应该更能印证这一说法。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将《笑傲江湖》当作一幕暴力喜剧来读,尽管林平之是以自宫与盲目的代价报了大仇;尽管对令狐冲与任盈盈的最终归宿,“曲谐”,我们与金庸有着同等深重的犹疑。
这么多个“尽管”——它还能无限延展下去——正在暗示我们,这台喜剧的幕布,可能难以消除悲剧的底色。没错,这正是我要说的。江湖永远都不会被打造成喜剧的舞台,除非它的规则制度健全如现代的美利坚共和国,除非行走其间的每一个人,都是经受了爱弥尔式的教育,都存有一颗替天行道的决心,都是上帝委派的正义使者。而这些条件若能得到满足,江湖早已成了新的理想国和乌托邦,金庸也有资格与柏拉图莫尔等人坐在同一酒桌上举杯论道。这看似简易,但真正的小说家们都清楚,江湖距离理想国的遥远,恐怕需要用光年来丈量——虚构一个桃花源式的场所并不十分苦难,难处在于,怎样使人们对它持以坚信,而且愿意为之前赴后继。因此,小说家们只好知难而退,把江湖绘制成黑暗现实的影壁。也因此,我们所读到的武侠小说里的江湖——与现实一样让人伤感——都是冤魂缠绕着正义之剑的场地。暴力决不可少,因为它才是维护正当性的唯一工具。而依靠暴力实现的正义,无非又增添了新的冤魂。仇怨相报,永无了日,江湖就在这样暴烈的仇恨逻辑中流淌下去。
在一曲明快的“笑傲江湖”合奏之后,我们来看一个冤魂的出场。曲非烟。这或许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即使那些熟读金庸小说的人们,也未必能在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完好地从记忆宝盒中拉出相应的形象。当然,我们不用抱怨自己上了年纪,脑袋的运转出现停滞,这不是我们的问题。金庸在抒写这个人物之时,就没有打算要将她铭刻进读者的温暖回忆。曲非烟在《笑傲江湖》中的地位,远远比不上其他的陪衬,如华山派的二弟子劳德诺——金庸确实是大手笔,居然用这样一个二号人物为话头终结了故事;再如她的爷爷,日月神教的长老曲洋,尽管用在孙女身上的笔墨要超出祖父不少,但“笑傲江湖”这个标题,却是出自曲洋与刘正风的合奏之乐,仅此一点,小姑娘曲非烟就注定只能躲闪在曲洋高大身影之后。她死得如此凄惨,但作为亡灵,她依然要被遗落。
曲非烟的第一次登场,是在衡山派二当家刘正风的洗手大会上。当时形势复杂而烦乱,第一主角令狐冲生死未卜,林平之——代他出头的是驼子木高峰,后来也成了他的仇人——正在与他的杀父仇人,青城派掌门人余沧海冷然对峙,刘家大厅里一片剑拔弩张。但这种局面却为曲非烟的清脆声音与戏谑言语所打破,借余沧海之眼,一个灵动的绿衣女童闯入人们的视野。接下来是两人斗嘴,曲非烟的机智与余沧海的笨拙淋漓展现,构成了小说最精彩的一个镜头。而曲非烟的至大用处,却在于引出令狐冲的亮相。其后的妓院之战,令狐冲疗伤,以及与仪琳的情缘,再到曲洋临终前授“笑傲江湖”曲谱,曲非烟便已化为一条暗淡的隐线,牵动着叙事走向纵深。乃至她的死,也被莫大先生悲凉的胡琴之音、曲洋与刘正风一同离世的知己之情冲淡掩盖。她最后一次被提及,是仪琳在她坟前的祈祷,但这时书写的重点已发生变易,祈祷是为了显示仪琳的慈善心肠,而非对曲非烟亡魂的呼唤。于她而言,死亡就是谢幕,作为配角,她已完成自己的演出。结局如何,悲剧还是喜剧,与她无关。
2012年01月15日 09点0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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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非烟是《笑傲江湖曲》的创造者、魔教长老曲洋的孙女儿,小名非非。曲长老是孑然一身,与小孙女儿相依为命,琴剑飘零。那么,虽然非非在戏弄青城派的时候曾经大叫“妈妈”,她妈妈恐怕早已不在人世了。至于她父母为何不在人世,恐怕也是一个极为悲戚的故事。曲非烟之“非”,令人想到白居易的那首似诗又似词、非词又非诗的名篇:
花非花,雾非雾,
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几多时,
去似朝霞无觅处。
是花?是雾?既非花,亦非雾。
那就只剩下一缕青烟。
然而,一切又都“非烟”。
是天上的精灵,偶然飘零到人间?
非烟的精灵,是比巫山神女都有更多更多的奇情壮采。
有这样的非人间的美丽的幻想,产生了段誉的十分十分可爱的迂执,也有了曲非烟这样光芒灿烂的小女孩。
写曲非烟,金庸先生着力写她与常规的不同。
她的身世,使她具备了亦正亦邪的禀赋。从这里,她可以透过正邪之间的边缘与缝隙,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看到江湖的善恶本质。
金庸先生故意以她年龄与行为的不协调,造成滑稽的效果,而在滑稽中寄寓了深刻的反讽。
她在余沧海这种败类面前,以喜剧、闹剧、滑稽剧揭露其无耻的本质;她在善良的人面前,却又那样懂事,可以带仪琳到妓院去找令狐冲,演了那样一出妓院藏娇的大戏,俨然是一个小大人。
她小,小得让人惊奇。
她大,大得让人惊奇。
这个人物,本身金庸先生笔下一个惊奇的杰作。
我们再拿曲非烟与韦小宝相比。
“大丈夫一言既出,什么马难追”,这是身兼天地会、神龙教正邪双方要职的韦小宝韦大人常常挂在嘴边的话。
然而,曲非烟并不是男子汉,不是大丈夫,所以她完全可以有另外的理由。
她和韦小宝都是武侠天地里的新新人类。
韦小宝是油腔滑调。
曲非烟是精灵古怪。

2012年01月15日 09点0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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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样的人物,难怪金庸先生对曲非烟带仪琳去妓院救令狐冲这一段描写,也似乎变了一种风格,像一段精灵刁钻的侦探小说。
诡异。
悬疑。
仪琳就没有这种独闯龙潭虎穴的习惯,恒山派上下,没有人可以借给她一个这样的胆子。仪琳也没有这样灵通的消息,没有三教九流和她搭讪——有了一个,然而却是采花大盗田伯光。
再来看看曲非烟的死:
曲非烟是笑着死的。
她死的时候应该没有痛楚的感觉。
然而她却死在她武功还没有练成的时候,她毕竟死得太早。
这样一个光芒灿烂的小女孩,就这样如流星般滑过,不知道这是金庸先生的“胜笔”还是“败笔”?
留给读者的是无穷的遗憾。
如果仅仅是为了表现嵩山派门下大嵩阳手的无耻,那所花费的代价未免太过巨大。
如果仅仅是为了让令狐冲来完成传扬《笑傲江湖》曲谱的使命,为何不可以临终托孤。让曲非烟这个小“精灵”跟着令狐冲这个大“浪子”闯荡江湖?
总之,总而言之,曲非烟就这样死了,让读者感到莫名的惆怅。
难道因为这个人物让她长大发展下去,在全书的情节结构不好安排?
难道因为这个人物让她长大,必然还牵涉到曲洋的来龙去脉,而使线索更加复杂?
其实,这在金庸先生的凌云健笔之下,又算得了什么?
曲非烟是一颗灿烂的流星。
流星本是宇宙的杰作。
不是我们可以人为地去造成的,也许正是流星那一瞬间即逝的灿烂生命的短暂,才留下了使人难以忘怀的“缺陷美”。
美从何处寻?
据说,在阿尔卑斯山道上,有一块牌子写着:“慢慢走,欣赏啊!”这是一种以细细品味的态度,去发现一种高山流水般细水常流的美。
世间还有另外一种美,武侠的风格显然就不属于上述那种“慢慢”的美,而是流星般灿烂、蝴蝶般绚丽的美。
曲非烟就是典型的武侠的生命,在她短暂的生命了完成了笑颜如花的美的杰作,她和那些长命百岁以资历积攒起来的“大侠”同样另人难以忘怀。
我们看到的曲非烟,当然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了,即使金庸先生对作品再次修改,让她得遇奇迹,死而复生,恐怕她也不能成为书中位置重要的人物了。
就让这个人物作为金庸小说中的一个“特殊”存在下去吧,正如生命中永远都有特殊存在。
一切的设想都是多余的。
她就如流星一样,在江湖的天空中划过绚丽的痕迹。
2012年01月15日 09点0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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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l6l文章原链接:
https://tieba.baidu.com/p/215965558
再附上非非的百度百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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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5日 09点01分 7
level 9
2012年01月15日 10点01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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