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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本法律,强奸的刑罚最高只判7个月,过往最高只判1个月,对强奸犯无警告作用,而且举证十分困难,受害人必须详述被害过程,并有足够证据证明全程均有反抗,而且若受害人年长於13岁,成功起诉的机会不足一成,使到日本强奸案的数字远比其他犯罪为高。 不过这情况可能要变。向来被誉为新一代女性典范的亚洲第一天后滨崎步,近年积极维护女权,参与推动女权工作。更日,日本一宗强奸案件更因抵受不住滨崎步在报章的言论,重判一位强奸犯入狱7个月。 这次事件的受害人十六岁,是池袋某一中学的女学生,因补习夜归的女事主,被人拖进後巷强暴,事主初时不敢告诉任何人,只是在滨崎步其中一个歌迷会留言板诉苦,滨崎步知道事件後,留言支持受害人站出来指控凶徒,被在报纸中以英文名cera在报章发表言论狂轰日本政府司法有漏洞,要求重判暴徒。并得到和田秋子等女星支持。 结果,经不起滨崎步及和田秋子得人的强烈批评,司法部罕有地重判该暴徒。滨崎步胜了漂亮一杖。不过滨崎步坦言今次的成功只是冰山一角,希望更多受害人站出来,更谓日本政府应该加重刑罚,收阻吓之用。
2005年04月14日 14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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