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9年2月应征入伍退伍军人的诉求
cctv2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
我们在祖国最需要的关健时刻,响应祖国‘自卫还击,保卫边疆’的号召,于79年2月在普宁县《现为普宁市》应征入伍,3月1日到达驻汕头市牛田洋部队《即原55军163师488团》,整编后分别调广东省军区独立师,守备团服役至退伍。自入伍之日起我们就抱着为祖国为人民立功,并随时准备上战场,为祖国而献身。因此,这次入伍的退伍军人应属参战人员,应当享受人民政府给以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经济补助的待遇。为此,我们提出如下诉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公厅民办函《2004》150号,关于转发军队应急工作小组《参加对越还击战,伤残,立功退役士兵**人民接谈提纲》的通知,第五点:“关于临时征集入伍人员要求制定特殊政策问题,1979年2月为确认参战部队满编,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先后从广东、广西、湖南、云南、贵州等地,临时征集了部分20岁-23岁的武装基干民兵和25岁以下的退役士兵入伍,他们在祖国需要的关键时刻,响应号召毅然参军,表现了很强的爱国主义精神,由于他们大都有一定的军事基础,入伍后,经短时训练即编入参战部队,为取得越还击战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的精神,我们都是79年2月在普宁县人民武装部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先后退伍回乡,应当享受参战人员的待遇。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应当最可爱的人,国家和政府对现役军人和退伍军人给予一些特殊政策和照顾,尤其是对解放后有参加战役的退伍军人给予定期补助的待遇,特别是近年来,先后几次给予79年3月份以前参战的退伍军人给予了定期的经济补助。据了解,同样一起入伍的广州、从化、花都、增城市、新丰县、汕头、汕尾、潮州市的退伍军人,我们的战友们都享受领取了定期生活补贴待遇,但是我们揭阳市普宁籍退伍军人至今一个都没有落实,这是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能办?我们为什么不能办?难道我们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是广东省管籍?这难道还有一省两制吗?真使人难以理解。应当给予落实我们应当享受的待遇。我们集体要求市行政有关镇导给我们一个公道合理的说法也是维护政策法律威严。不折不扣,切实执行中央法令,否则我们会在向省、中央申诉。 普宁市1979年2月补充入伍全体退伍军人
2011年12月28日 07点12分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