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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百度..
代人开贴...
PS..本文章已经过作者本人同意..转载到范吧..希望大家多多捧场..
上文喽....
2011年12月03日 1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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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声明一下,我本来是想写一个耽美文的,但鉴于大家普遍不能接受,我那个试探性质的贴子也很快被删了,所以我还是写正常的BG。不过,这篇文我之前几乎没有构思过,也很久没有涉及过这种题材的文,所以,如果写的不好的话,大家见谅啊!另外就是,百度会抹杀手机党的空格和换行,每一贴也有字数限制,所以发贴的格式大家可能看的会有点累,特别是用电脑的。在此我只能说抱歉。总之,这篇文就是为愿意看它的人而写的,如果大家都讨厌它的话,可以告诉我,弱弱我随时都可以弃。
弱弱我还是要再废话一句,如果有人已经赏脸看了我的文的话,麻烦留个脚印,我说我我这篇文仅仅是为你们而写的。四楼开始正文。
2011年12月03日 1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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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当我踏进W教授的试验室时,看到的那个邋遢瘦小却又神采奕奕的老人时,还是愣了一下才把他和三年前让我们帮他写论文的小老头联系在了一起。三年前我们大学毕业时,听说他要闭关作研究。当时我对这种说法颇为怀疑。以我对W教授的了解,他最大的乐趣莫过于推翻一个定理或证明一个悖论,总之就是要毁掉他自己所投身的物理学。当他无法做到这时,他宁可什么也不做。让这样一个人潜心研究,无非是让他完成他的心愿。可物理学也发展这么多年了,怎是一个小老头所能够与之匹敌的力量?只不过当时我在忙着准备去美国的签证,对于这消息也没多想。前几日我正从美国一所大学硕士毕业典礼上下来,牵着未婚夫的手向校外走,便接到W教授的电话。他什么都没说,只让我速去见他。我竟突然隐隐感到了事情的走向,竟也没有多问,自径买了一张去上海的机票。我明白,能理解W教授的人虽不多,但他的得意门生也不仅我一个,就在上海的就有。若非那样的事,何需把我从异国他乡唤回?
W教授打量了我,只一眼,在他那额前蓬乱的碎发间的目光“刷”地向我射来,很短。可是就这一眼,却看得我浑身不自在。我明白W教授已然知道我现在过的很好。是啊,我有了美国的物理学硕士学位,找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美国未婚夫,很快就要如美籍。在很多人眼里,这是幸福的。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我和他们没区别。
我垂下眼,突然想起了一首叫《孤独》的诗:“林中有一群鸟\都是灰色的\其中有一只鸟\也是灰色的”。真正的孤独,并不是失去了身边的一切,而是在这茫茫人海滚滚红尘中,迷失了自己。我的心,那颗和W教授一样燃烧着的不安分的心,丢了。我过的很好,没有人认为我有理由不快乐,除了我的心。因而,在我接到W教授电话时,我明白,我的心跳一次的机会,来了。
2011年12月03日 1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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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教授突然微笑一下,像是明白了我心中所想:“柴凌若,你可还记得你三年前给我写的论文?”话音落,他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了起来。
我的心骤然一紧。我怎么可能不记得?那一直在我心头跳跃的火啊!可我还是不敢相信,W教授此番在一别三年之后唤我,竟真是为了这事。虽然那篇论文是出自我手,那还是我不敢触碰的,太过敏感的话题。
因为那篇论文,是关于穿越时空。
霍金曾经提出,如果我们用线条框住一个二维平面的小人,那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逃离。但,如果那小人个我们一样是三维空间的,他便会轻而易举地坐起来。这便是增加一个维度的神奇。那么,如果我们也跳出三维的限制,进行空间折叠,那么我们便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在空间上做很大的移动。这便是爱因斯坦罗森桥。而如果将这样的折叠用在平行宇宙之间,通过利用各个平行宇宙之间不同的时间轴,便可以实现穿越时空。但这样是把每一个穿越者都视为质点,这样的穿越很难保证穿越前后的形状大小不发生改变。这样的问题,可以通过虹管来解决。即把人体拆成无数个可忽略形状大小的微粒,穿越后再重新组合。如此这般,一个普通的人,便可以实现穿越时空。
W教授看着我:“我做到了。正如你所假设的,任何人,都可以穿越时空。”天知道这在人类历史上是一项多么神圣的发明!然而在W教授看我的眼神中却没有自负与得意,有的只是丝丝缕缕的挑逗。出于女子的本能,我往后缩了一步,但随即想到这不是一个普通正常的男人,这是W教授。这一刻,我才终于明白W教授叫我来此的目的。他并不是陪我回味我的论文看的,也不是向我展示他的研究成果的。他是让我来作为他的实验品。也就是说,让我穿越!
2011年12月03日 1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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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虽然说我已经过了抱着穿越小说捶胸顿足的年龄了,但是不免还是对穿越抱有一丝幻想。比如说,在皇上选妃子时突然从天而降压倒群芳啊,来到哪个王府和帅气年轻的王爷一见种情啊什么的。当然,我也知道这种好事只能想想,但既然我是证明祖母悖论来的,至少可以让我一穿就来到开封府的公堂上,或者直接到公孙策的房间里什么的。可是,荣幸地,作为时光机的理论提供者,这些我都没有享受到。我甚至连突然出现给人以震惊的机会都没有。我在北宋所待的第一个地方,是一个破败到不能再破败的破庙的佛像背后。
还是有一点点失望的吧。毕竟,这就意味着,我在这里将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这里真的特别荒凉,我甚至可以在这换衣服。然而就在我这个念头刚刚出现的那一刻,不知是由于刚刚穿越,W教授那边还可以感应到我的脑电波,还是W也发现我穿着现代的衣服太过惹人注目不利于执行任务,几件古代女子服装骤然出现在我身边。也不知道W那样扔进试验室就能发霉的人是从哪弄来这些衣服的。总之,不论如何,这些衣服便是在这个世界最早属于我的东西。
对于一个在现代一直在卧室或更衣室锁着门换衣服的成年女性,自然是不可能真的在这样随时都有可能来人的地方更衣的。我只是简单地将衣裙套在连帽杉和牛仔裤的外面。顺便把头发盘起,戴上一根簪花。还是迫切地想知道自己的样子。之前把包包落在W的试验室里了,镜子手机之类可反光的物体都没有了。绕过佛像,只见庙外一条浅溪,便走去看水中的倒影。
记得以前看过张爱玲的一篇小说中有一句:“女人在水里照见自己的影子,总像个古美人。以前也没怎么试过。今日一见,我这个绝对属于21世纪的新女性,竟在这波光粼粼的溪涧中,在这最简单的古代衣裙里,平添几分潋滟的柔美。记得当我那美国男友向我表白时,曾用蹩脚的汉语对我说:“Tila,即便你和她们一样聪明胆大开郎外向,你也与她们不同。毕竟你曾在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地方生长了二十二年。而你和那些温柔淑女的中国女人又不同。其实你们都有古典美。她们的古典美在风情,而你的古典美在风骨。”当时我只道是这一个美国大男孩说起中文竟也这么油嘴滑舌。我只是想嫁给一个美国人以便拥有美国国籍,便答应了他,也没有多想。今日面对自己水中的倒影,我竟有几分相信他的话了。
打量四下,这庙像是立在半山腰。莫说是执行任务,遍仅仅是要生存,我也得先
下山
再说。何况我现在的样子乍一看起来,同电视剧中的古装女子也没有什么大区别。下山的路,才是我向这个时代迈出的第一步。
2011年12月03日 1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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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一个沉闷的男声突然传来。呃,不是在叫我吧……我在这边又没有认识的人,叫我的话,恐怕就是流氓或者猥琐大叔了。我警惕地环顾了四周,只见一个大叔诚恳地看着我,看样子挺老实的。然而我还是不敢放松警惕。那大叔笑了:“今日中元佳节,姑娘却孤身一人又满腹心事。想必姑娘是有所思之人吧?”原来今天是中元节啊,也就是鬼节。看来这些灯,是给死人放的荷灯吧。“姑娘,”那大叔拿出一盏荷灯,“不如放灯一盏给所思之人?”
如果换作平日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会摆摆手走开。可是今天,我突然发觉这个大叔长的有点眼熟,一时又想不起原因。管他呢,反正我在这边什么都没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突然起了和这个大叔搭讪的心。“所思之人”……呃,我刚刚好像在想怎么杀了公孙策,那么公孙策勉强就算我的“所思之人”了吧。“不好意思,我的所思之人尚未去世。”要是去世了的话我也没这么多麻烦了。
这大叔的脸上立刻僵了:“姑娘,对不住,我……”我笑着摆摆手,转身欲走,却有另一人把我叫住:“姑娘!”我转过身,只见那人和大叔站在一起:“姑娘,我这兄弟是个粗人,说话多有冒犯,还望姑娘担待。”看着这人的脸,我再无打趣之心。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一张粗犷中透着清秀的脸,分明是王朝的!以前看《包青天》也没怎么用心,常常分不清四大门柱,惟独觉得这王朝长的还不错,也就记住了。看样子,这“大叔”怕就是马汉。看来我柴凌若运气还不算坏,遇到他们,也就有望接近开封府,接近公孙策了。“奴家没事,多谢这位大哥关心。”我不知道此刻这样说是否得体,我只知我的声音越来越弱,神色越来越黯淡。我知道王朝心思细腻,一定会注意到。若能如此,才有机会接近他们。
王朝果然开始注意我:“姑娘不像是本地人。中元佳节孤身一人,也不像是在开封有亲戚。姑娘身边没有什么行李,也不像是在赶路。姑娘,恕在下冒昧,姑娘可是有什么苦衷?”果然开封府的人,没事就爱帮忙。不过,今天看这样子,他们怕都是微服执行任务吧。
2011年12月03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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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福了福身,但愿姿势没摆错:“这位大哥,奴家本是长安人士。因家父病逝,特来投奔亲戚。然而一来才知亲戚已不在。如今小女孤独一人,身无分文,故在此游荡。不巧搅了两位大哥做生意,还望多多海涵。”呃,我知道这种话应该哭着说,可实在哭不出来,就凑合了吧。只是,王朝马汉毕竟不如展昭公孙策在开封府能说的上话,让他把我带去开封府收留,恐怕不太现实。而且,如果去了开封府,也没有我如今这般来去自由,虽能接近公孙策,却不太容易杀了他。不过眼下,还是先跟着他们走为好。
王朝果然与马汉对视一眼:“姑娘如今,可还有其他去处?”见我垂了眼,“姑娘,在下有一兄弟,在那边搭了灯谜的台。他为人尤为好善乐施,劫富济贫。姑娘若是信得过在下,在下这便带姑娘去寻我那位兄弟,如何?”
王朝能去找的人,自然在开封府的地位比他高。出灯谜,这像是公孙策干的事。可是“劫富济贫”又像是说展昭。王朝看样子还没有打算暴露身份,他要带我去找的人定也是微服。让展昭或公孙策微服,看来开封府是有重要的事了。很好,有这事分散他们的注意,很有利于我杀了公孙策。我感激地看着王朝:“这位大哥,您的大恩大德,小女不知如何报达!”我说着就要拜,却在他们准备上前扶我之前站了起来。这里面可穿的是现代的衣服啊!要是被他们看见可不穿帮了!我只要随王朝带我走便是。
随王朝穿越繁闹喧嚣的街市,我竟一言不发。到不是我穿越一下想装淑女,实在是怕说多了露馅。也不能表现的和一般的女子太不同,这样会引起他的注意,有可能会阻碍我杀公孙策。这灯谜的地方怕是离马汉那里还挺远,王朝带着我是以赶路的速度走的,因而我也无法好好欣赏下北宋天子脚下这繁荣的夜市。脚上机械地跟着王朝走,心中便考虑着今后的事。为了拥有足够的自由度,这开封府是不能住了。那么待会见到展昭或公孙策后,一定要想办法引起他的注意,以便此后还能与公孙策有接触有来往。另外,最重要的,我得先想办法弄一笔钱。当然如果我一定要对开封府的人哭穷的话,莫说公孙策展昭,就是身边的王朝,多少也都会帮助一点的。不过他们毕竟不是宋江,帮助的钱恐怕不足以让我在这里安身立命。还是想办法自力更生的靠谱。
“姑娘,”王朝突然回过头来看我,“这里便是。”只见他伸手,指向一个巨大的,里三曾外三层,水泄不通的人群。我想起刚才马汉那个少有人问津的河灯铺子,不禁暗自感叹,这地位不一样阵势果然不一样啊!王朝见我不说话,以为我是嫌人群挤,便笑笑:“姑娘一定跟紧在下,在下这便带姑娘去见我那兄弟。”我福了福身,心里却在笑。开玩笑,想当年我柴凌若在食堂可是见人杀人遇鬼斩鬼的女中豪杰,每次吃饭都是我冲在第一线杀开一条血路,我那帮姐们跟在我后面断后。如今却让别人带我挤进这人群!然而为了不让王朝发觉我和这边的女孩太过不同,我也只是跟紧了他,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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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王朝突然回过头来看我,“这里便是。”只见他伸手,指向一个巨大的,里三曾外三层,水泄不通的人群。我想起刚才马汉那个少有人问津的河灯铺子,不禁暗自感叹,这地位不一样阵势果然不一样啊!王朝见我不说话,以为我是嫌人群挤,便笑笑:“姑娘一定跟紧在下,在下这便带姑娘去见我那兄弟。”我福了福身,心里却在笑。开玩笑,想当年我柴凌若在食堂可是见人杀人遇鬼斩鬼的女中豪杰,每次吃饭都是我冲在第一线杀开一条血路,我那帮姐们跟在我后面断后。如今却让别人带我挤进这人群!然而为了不让王朝发觉我和这边的女孩太过不同,我也只是跟紧了他,什么都没说。
“不是说对上了你的联,灯就可以给我吗?怎能这般不守信用?”“是啊!不给灯,好歹给个说法啊!”周围的嘈杂声不绝于耳。看样子,这气氛还挺热火朝天的。看来这灯定是挺有价值的。如果我能得到这灯,定能弄到不少钱。一想到这,也有了动力,眼看便要挤到人群中心。
“各位,并非在下不守信用。”温和而雄厚的声音立刻使场面得到了一定缓解。我抬起头,展昭。我的心里骤然泛起了一阵失望。不过,又随即嗔笑。既便展昭不在这里,人群中心的是公孙策,然而一个王朝护着,我也绝对不可能杀了他。既然今日绝对不可能得手,我又何必期盼着见到他?只是,无论如何,展昭毕竟只是一介武夫,这对联,恐怕还是出自公孙策之手。
展昭举起一盏灯。我一个学物理的,不知道用怎样的语言才能描述我此刻的惊艳!那灯上蒙的并不是纸,而且茜薄的纱曼。淡淡的蓝色,平添一丝忧伤的淡雅,婉若一位忧愁而绝美的女子。仔细看去,那纱曼内还有薄薄的一层琉璃,琉璃上影影绰绰还画着一些画。由于离得远,我没有看清画上具体画的是什么,但就是这朦朦胧胧的影子,也知作画者即便不是名家大家,也绝对不俗。难怪这么多人想要!周围还有几盏灯,不过这些灯与马汉那里的唯一的区别便是下方附着一张纸条,上面不是灯谜就是对联。估计这些普通的灯名义上是那来卖,不过是撑撑场面。今日这开封府要出什么妖蛾子,都在展昭手中这盏琉璃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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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还是舍不得这灯!”一位看上去上了年纪的男子缓缓地看着展昭,“这也难怪,那些个普通的灯都要二三十文钱才猜灯迷,这样难得的好灯,只对副对子,便一文不花地拿走,任谁也不答应。我看,你既有心把这灯拿到市上来,倒不如痛痛快快出个价,你还怕没有人买?”看来这灯真的很有市场价值。不过看这架势,展昭是不会轻易放手的。本来,这展昭看起来怎么也不像个文人,这种事理应由公孙策来做。开封府能把展昭派来,本身就是对这灯的一种守护。
展昭轻轻笑笑:“在下已经说了,别的灯可以拿来作买卖,而这一盏是一定要遇到有缘人,而并非有钱人。诸位一定也看出来了,在下也并非那有缘人。在下不过是受人之托。”展昭托起灯下附的一张字条,“那位先生再三叮嘱,若是没有对上,这灯无论如何是不能出手的。”
展昭话音未落,场面立刻又炸锅了。在一片“本公子怎么没有对上来?”“你倒是把话说清楚”中,我趁乱凑近,看看那字条。“纤纤花雨飘梦寒月墨天”。我笑了。什么都不用说了,这定然是出自公孙策之手。
我突然来几步来到展昭身边。一时间沸腾的人群竟安静了,不知我这区区一女子究竟想干什么。莫非是想从这大汉手中抢灯?一直在我身边的王朝也是愣了半天。转过头,展昭更是惊讶而疑惑地看着我。执行任务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任谁不是这样的反应?我笑笑。莫说是这最守礼教的宋代,就是在现代,我浑身上下最淑女的地方也就是我的名字。我要是连这样的场面都阵不住,也枉我柴凌若当了这么多年泼妇
我走到刚刚吵的很凶的一个人面前,福了福身:“这为公子,小女斗胆问请教一下,敢问公子对的是什么?”那人愣了愣,却恢复了理直气壮的样子:“素素雪梅凌寒艳杀万千。大伙说说哪错了?”我在心里撇撇嘴,若是对联,且不说平仄不太对,单是上联下联重了一个字,便注定了这灯不可能属于他。不过,在这里我无依无靠的。虽说开封府的人在这里,我不可能被欺负,不过也总不能自己惹事。我忙堆起笑:“公子,若是按照楹联规则,您这并没有,什么错。不过,”我压住他再挑起事端的势头,“这‘上联’,原本不是联,而是另有玄机。公子误会了罢了。”
言罢,我轻轻环视四周。人群无不在交头接耳,或质疑,或思索。就是王朝和展昭也对我刮目相看。然而有一人,他站得不靠前,但我就是注意到了他。他只是淡然地看着我,我甚至觉得他在微笑。又于隔着人群,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知道,他就是公孙策,我要找的公孙策!我的心没来由地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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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展昭身边,抬起他手中琉璃灯下的那张纸条:“纤纤花雨飘梦寒月墨天,这本是一首十字回文诗。展开便是:纤纤花雨飘梦寒,雨飘梦寒月墨天。天墨月寒梦飘雨,寒梦飘雨花纤纤。”我适当地顿了顿,这点演讲技巧我要是都没有,也白在美国待了三年,“回文诗本就不易写,十字回文在回文中又是难的。这诗中用了一个叠字,等于拿九个字写一首诗,真可谓难上加难。能对上这样的诗,也是配得上这盏灯了。”
意料之中的满场惊叹。我垂下眼,十年了,我以为我此生再没有这样的机会,在诗词曲联中谈笑风生艺压全场了。我当时交出穿越时空的构思,真的只是为了应负W的论文?我来到宋代,真的只是为了证明祖母悖论?恐怕只有我清楚。我抬起头,不出意外地看到了公孙策战在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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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策似是料到我会这么说,只是拿着灯笑笑:“姑娘贵姓?”我被他问懵了,不知他这葫芦里卖的又是什么药。不过,反正这边又没有人认识我,说个姓名倒也无妨。“免贵姓柴。柴凌若。”我突然抬起头看公孙策,我不想一直这么被动,“敢问先生贵姓?”
“柴姑娘,您若是受了这灯,再过些时日,您定会知道在下的何去何从。”公孙策把灯提起,“柴姑娘,切莫为难在下。这一来,已有言在先,对上者乃是灯的有缘人,我们自然需把这灯奉上。柴姑娘若是不受,边是陷在下于不信。二来,柴姑娘,似您这般才华横溢的女子,在下也想与姑娘再有来往。柴姑娘,在下如今只能说,您今日若是受了这灯,改日定会与在下有来往。”
我看着公孙策手里的灯。不愧是我的宿敌公孙策!他这样一说,对于这不知情的人群而言,我今日若是不接这灯,倒是我的不是了。反正开封府有什么事情是否完成和我也没什么关系,这灯也的确是盏好灯,白给我,我何乐而不为?再者说,正如公孙策所说,我虽不愿留在开封府中被束缚了手脚,但若是要杀了公孙策,必须再找机会接近他。
我心里突然一紧!公孙策怎知我想要接近他?以公孙策的沉稳,绝不可能真如他所说的,欣赏我的才华。本来我来北宋还不到一天,就是略微知道我“身世”的王朝,刚才也分分明站得离他很远。也就是说,这是他在之前对我没有任何了解的情况下,与我第一次见面。莫非,他真的知道我就是来杀他的?想想却又不太可能。公孙策还是一如既往地在我面前微笑着。公孙策,在你这胸有成竹的笑中,究竟还知道多少?不过,我说了,公孙策的心思是不能轻易去猜的。眼下,还是接了这灯最要紧。
我向公孙策行了行礼:“先生既如此说,倒是有不得不接的意思了。那小女也不好推辞。”我伸出手,在展昭和王朝惊诧与不解的目光中,在周围种人羡慕与嫉妒的赞叹声中,接过了这盏琉璃灯。这时的我如何知道,日后我无数次地幻想过,若是我此刻没有接过这盏灯,一切该有多好!并且,此刻的我又如何能够理解,无论有了怎么美好的幻想,我都从未后悔此时接下了这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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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了灯,我向人群边缘挪了挪,我不想再在中心。有了这灯于我而言已经完全足够,我就是再不淑女,也不想在来北宋的第一天就成为焦点。然而毕竟这盏灯方才还是很多人垂涎的,再加上刚刚我也的确出了风头,人群似乎并不想立即散开。而此刻的公孙策和展昭也基本把摊子收了,只待离去。岂图在他们这里再拣个便宜的,也自讨没趣地走了。人群渐渐地缩小。
我抬手拿起灯下公孙策的那张字条。字体清秀却字字透着傲骨,定然是公孙策的笔迹没错。当年我为了出国苦练英语,看了大量英文电影。最开始是带着双语字幕看的,其中很多电影的中文字幕都是繁体的,我也因而认识了不少繁体字。当时我还为这意外收获而沾沾自喜,如今看来,真的应该学着写一点。正如方才我水中古装的影子中能看到我身上几乎从没有过的古典气质,唯有这梅花般的小楷,才能有这娟娟却峥峥的字魂。最重要的,这区区十个字,并不是现代很多明星练了很久的签名,这只是公孙策工作时,最平常的字。
我把手探向灯底,想揭下这张字条。毕竟古代的萱纸本就不怎么结实,这样挂在灯下随风飘摇,非常不容易保存。我承认我是想接近公孙策,不过我发誓这一次,我真的只是单纯地欣赏他的字。这时的我怎么可能想到,我这一“单纯”,为日后带来了多少纠葛。因为在我的指尖触到灯底时,我发现了一些凹凸不平的触感。
我摘下字条,开始仔细打量这灯。这时我才发现,灯盖和灯底都是由上成墨绿的玉做的。我方才在灯底触到的凹凸不平,其实是用黄金镶在玉上的字:“金环半后礼,勾弋比昭阳。春生百子帐,喜入万年殇。”
我皱了皱眉。这首诗我以前隐约见过,记得好像是送给皇帝的一个宠妃的。包拯为官清廉,刚正不阿,这灯定然不是他做出来想要进献的。那么,这灯源本来源于那里?为什么会落入开封府?而公孙策今日为何要把这灯拿出来?又为何会落在我的手上?宋仁宗那么多妃子,谁又是与这灯有关的那一个?我叹了口气,公孙策的心思,果然不能轻易揣摩!
突然,我瞥见前方某出一顶轿子停下,从窗口伸出一个妇人的头。我本来不想用“突然”这个词的,只是这个头……呃,怎么说呢?反正我脑海里就浮现出了巴金的《家》中老姨太那张“涂得又红又白的一张粉脸”。那一头珠英宝饰,又让我想起《红楼梦》中王熙风初见林黛玉时那下马威一般的打扮。只是不知这妇人是谁家的姨太,又是来给谁一个下马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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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妇人似乎朝我这边看了看,对轿旁的一个男仆耳语了几句,便将头缩了回去。那男仆点了点头,径自想我走来。她不是看上了我这盏灯吧?灯!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她是冲着灯来的,那么这个妇人,恐怕就是公孙策他们这次所针对的对象。公孙策就是拿我来当诱饵!眼见那男仆一点点逼进,我除了在心里大骂公孙策不厚道外,也不能做什么。毕竟这几年在国外的生活经验告诉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跑,你一定跑不过他!虽然我的体育在女生中算是还不错的,但和这样的壮汉比,我也差的太多了!更何况现在我手里还有这盏灯,万一慌乱中不慎打了,还不如就给了她,顺便还帮了公孙策。心里想着,这高大的男仆已然走到我的面前。
“你!就是你!”男仆懒洋洋地指着我,“我们夫人赏了你个脸,看上你的灯了。你赶紧的,把等给老子拿过来!看你是个女的,别不懂事啊!”我看着他那架式就来气。难怪初到美国时,他们总觉得中国人没礼貌。当时我还郁闷呢,敢情现在一看,好么,合着千年前的优良传统就是这德行!我别开眼睛,看着他我觉得恶心,果断地无视他。
见我不理他,那男仆一下来了劲:“嘿!老子跟你说话听见没?别以为你是个女的老子就不敢收拾你!”见我还没反映,那男仆一下冲上来掐住我的下巴,“你他娘的赶紧给老子把灯拿过来听到没?!”
我的火腾得一下蹿了上来。这灯本来就不该在我手上,你要抢,我没什么好说的。但你一个大男人,居然对我动手!我深吸了口气,将目光下移,对准他的胯下,猛得踹了下去!我不知道我这一脚踢得有多狠,我只知我的右脚脚尖一阵阵地发麻。看着那男仆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恐怕他就此废了也不是没可能。
我突然想起,刚才伸脚时,露出了我长裙下的牛仔裤和运动鞋。此时周围已经聚了很多人了,难保不会有人发现这些。好,很好,既然已经有人看出来了,我也无需再顾忌什么了。我走过去,伸出我39的脚狠狠地踩在那男仆的小腹上。他立刻呻吟了几声:“姑,姑娘,有话……好说!”
2011年12月03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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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冷笑:“有话好说?这也轮得到你说?!”我的脚像踩灭一只烟头那样碾了碾,他又开始呻吟,只是这次没再敢说什么,“你不就是想要这盏灯么!给我说人话你会死啊!?”我的眼睛眯了眯,“一百两银子卖给你,先交钱后拿货!”是的,我需要的不是这华丽有气质的灯,我需要的只是钱。我不知道一百两银子到底是多少钱,但我知道足以让我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
他似乎没有料到我会来这么一手,只怔怔地看着我。“不给是吗?”我的脚上再次加大了力度。
“给!给!”他用颤抖的手指从胸口摸出一张银票之类的东西。我猛然想起,中国最早的纸币在北宋便出现了。我弯腰拣起那张前,面值没有错。把灯放在地上,抬起脚,丢了一句“滚!”便扬长而去。看着周围密密麻麻的人,我叹了口气,看来今晚我还是不可避免地再次成为了焦点。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现在我有了钱,最要紧的就是找一家客栈住下,再慢慢准备杀公孙策的事。我已经把灯送出去了,况且方才还大闹了一场,开封府没有理由不来找我。
回头看看那男仆,只见他一个人提着灯,一瘸一拐地走去,没有跟着那顶轿子。想必是那妇人见有很多人来围观,知道自己要等的时间恐怕要久一些,边抛下他先走了。我不禁冷笑,就这么对下人,难怪养的都是一些没用的狗腿子。我的眼突然垂了下来,假若包拯对公孙策没有这么好,如今的公孙策又会是怎样的?还会不会如此博学多才温润如玉,追随包拯一生?
抬头寻觅着客栈。宋代虽没有现代都市里闪耀的霓虹灯,到由于夜市发达,加上今夜本就热闹,各个店铺牌匾上挂的灯笼都还是亮的。所以,发现一家映入我眼帘的“悦来客栈”,好像也不用费多少工夫。只是一路上总感觉有人对我指指点点,有点别扭。不过想来也是,能让开封府这么兴师动众地对负的人,定然也不是普通的贵妇。得罪这样的人,并不是每个普通老百姓敢做的。想到这,我竟有些得意。不过也是有点担心他们打击报复。毕竟我只是碰巧碰到了个不会打架的。真要论起什么武功,我估计比那人还惨。但抬头看看“悦来客栈”的牌子时,我的心立刻放了下来。记得以前看《包青天》,觉得好多人都来悦来客栈住,貌似还和五鼠有什么瓜葛。总之,既然它能成为大众的选择,最基本的安全应该是能得到保障的。
踏进店门,立刻有店小二迎上来:“客官您来了!里面请里面请!”我堆起礼冒的微笑:“这位小哥,请问还有空房吗?”那小二抬起头看我,骤然瞪大了眼睛:“呦!是侠女您啊!有有有!您光临小店真是小店的荣幸啊!请!请!”我的笑加大了幅度,想必这小二方才也去凑了热闹:“这侠女二字,小女可真不敢当了。侠,应是扶危济困帮助他人的。小女不过是路上偶遇歹徒,碰巧帮了自己罢了。再者说,小女可是一点武功都不懂,方才那无非是瞎猫碰了死耗子,也是撞了运气。小女只想要个房间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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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二看着我,瞪大了眼睛:“偶遇歹徒?!侠女,您不是本地人吧?”看这小二也算是伶俐,王朝能看得出的,我也未见得就看不出。不过,我大概是能从他口中得到关于那妇人的信息:“不知小哥怎知?还有别叫我侠女了!”小二笑笑:“姑娘,就您惹的那人,全京城,除了开封府的人,谁敢动一跟毫毛啊?更没听说过有谁家的姑娘有这胆识的。”
这小二还算机灵,没有像王朝那样,向我打探其他事情。我也懒得再编故事了。我更关心的是那妇人:“不知那位夫人,是哪位达官显贵家的
太太
?”小二啐了口痰:“呸!就她还太太?就是人家家里的三姨太。以前还是怡红楼的头牌呢!无非就是嫁到了庞家,还真把她自己当皇后了!”
我迅速补捉到了重点:“庞家?可是庞太师家?这也难怪,宰相门前还七品官呢,更何算是半个主子呢?“半个主子?”小二笑着摇头,“她给庞太师可生了个儿子啊!前段时间那个小霸王庞昱就是她生的。听说宫里那个庞妃娘娘原本也是她生的,因怕庶出不好发展,只说是正妻生的。也就是说,现在她的儿女尽失。庞太师可能也觉得她可怜,便一味娇着她宠着她。她也便开始狐假虎威横行霸道。”
我点点头。原来如此。以前看《包青天》,只觉庞太师一家怕是被包拯杀尽了。只是以前毕竟看的不完整,也不记得这三姨太是有怎样的故事。不过定然不会离了那样的结局。看来公孙策原本搭太就是要引人注目,使得三姨太注意,让她来抢灯。而摆摊的王朝马汉其实就是望风。展昭护灯护得越紧,三姨太便越想要。后来找上我,可能是觉得欺负一个女子更有说服力。只是,为什么是那灯?公孙策又怎知我会帮忙?
“侠女?”见我沉默不语,小二试探地叫了叫我,突然又改了口,“姑娘!”我回过神,抱歉地看看他:“烦劳小哥,给小女开一间空房吧!”“好嘞!”小二又恢复了那张活泼喜庆的脸,“您是要单间还是通铺?要我看姑娘家的独自一人,还是住单间方便。”我点头:“那就单间吧。”小二伸了伸手:“请姑娘先来帐台登记。”
2011年12月03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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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女?”见我沉默不语,小二试探地叫了叫我,突然又改了口,“姑娘!”我回过神,抱歉地看看他:“烦劳小哥,给小女开一间空房吧!”“好嘞!”小二又恢复了那张活泼喜庆的脸,“您是要单间还是通铺?要我看姑娘家的独自一人,还是住单间方便。”我点头:“那就单间吧。”小二伸了伸手:“请姑娘先来帐台登记。”
我笑着点点头,随小二来帐台。看来这悦来客栈的制度还算完备,难怪这么受欢迎。然而到了柜台前,我却犯了难。这,可是传说中的,毛笔?!记得上一次学毛毛字是在小学……然而方才拿灯时已然露了把脸,此时又不能告诉人家我不识字。只好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笔就画,那字恐怕会气得我的小学语文老师磨刀嚯嚯了。幸而那帐房也没有注意我的字,只是斥责小二:“在这傻站着干嘛?还不快去帮这位姑娘拎行李?”小二却也挠挠头:“行李?一直都没见啊!”
我放下了笔,冲着帐房笑笑:“先生误会了。小女的行李正寄存在别出,今日见夜色已深,便直接来此投宿,待明日再把行李取来。”是的,现在我手上有了些钱,也该为自己准备两身行头,顺便捎点什么瓷器首饰之类的带回去当古董。另外,最重要的就是,我不可能如此这般赤手空拳地跑去杀公孙策。毕竟,现在这一切的主动权都在开封府手里。我必须赶在开封府来找我之前,对于杀公孙策做上充分的准备,然后只待时机成熟,便大功告成了。
随小二进了房间,布局还算是雅致。寒暄了几句,小二便走了。我看着他带上的木门,木然地,坐在了床上。一切,就这么开始了。在现代还有前途,我不可能像很多小说中的主角那样,在这里待上很多年甚至一生。但,毕竟,这是我来北宋后,第一次坐下来仔细思量自己。时光机最后得到的指示是杀了公孙策,那么,应该在公孙策死后,我就可以回去了。如今是有机会接近公孙策了。可是,即便接近了,又能怎样?
在这里,我是不可能弄到手枪炸药之类的。刀剑匕首之类的,又不好随身携带。虽说公孙策是一介文弱书生,但毕竟是个男人,我一个女的,光凭体力硬碰硬杀他也不太现实。明天到街上转转看还有什么吧,现在我是真有点累了,脑子也不转了。我伸手摘下头上的发簪,长发立刻瀑布般披散下来。我随手将发簪放在床头案上。然而在我放上时,借着案上的烛光,我竟觉得这W给我的发簪有些异样。
2011年12月03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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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拿起这簪子,我一下就来了气!刚才只觉得是个金属的,也没太注意。想着就算不是金的银的,铜簪在古代也是有很多的。现在一看,好么,是个不锈钢的。在北宋哪有这东西,凭着公孙策的心思缜密,我成天戴着这么根不锈钢的簪子在他面前晃悠,他不问才怪呢!编王朝那套再用在他身上肯定不行,总不能告诉他我是千年以后的人我是回来杀你的。看来明天还得买簪子。
不对!一定没这么简单!我是比较了解W的。虽然他邋遢,但潜心研究物理的人绝对不会这么粗线条,故意吸引公孙策的注意。莫非,他其实是想吸引我的注意?我凑过去,认真打量这簪子。典型的不锈钢,中间偏粗的一端有一些最简单的花纹,只是一圈圈地缠绕着簪身。细细抚摸着这些花纹,突然发现,有一条花纹要比其他的更粗一些。试着从这里转动,那缝隙一下变大了。原来这是可以拧开的!W一定在簪中藏了东西。
拧开簪子,一些白色粉末骤然洒在了我的指尖。我连忙将簪子立起,看样子整个簪子里都是这些粉。我顺手将指尖上的粉末倒入桌上的茶杯,茶没有变色,闻起来味道也没有变。难道是毒药?既然这簪子是W给我的,那么衣裙莫非也另有玄机?我连忙脱下衣裙,仔细检查。果然,在上衣的里面,有一个白色的,被粗笨的针脚缝上的小布条。布条上是我太熟悉的W的圆珠笔的字迹:“24至48小时内毙命”。
看来那些白色粉末真的是毒药。溶解后溶液无色无味,一两天身亡,足够我离开。对我而言,真是完美的毒药。我扯下那布条,扔进烛焰里。那小现的火苗跳动了几下,将秘密燃尽,便偃旗息鼓了。将簪子拧紧,突然觉得,我手中握着的不是一根发簪,也不是一些毒药,而是一条命。那个人的命,那个悄无声息地将我引上了他的道路,拉进了他的世界,成为他大局中的一颗棋子的,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的,才高八斗,字迹娟秀中不失风骨的人,公孙策,他的命,现在正握在我的手中。
我莫名地有些怅惘。然而仔细想想,我还是笑了。我怎知我能握住公孙策的命?我连我自己的命运都把不住。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此时我手上握着的,的确起公孙策的命,也是我自己的命。然而我们的命运,却谁也没有把的住。
2011年12月03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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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我说过,我对北宋的物价没有研究。但当我发现我买了十两银子的衣服时,我还是惊到了。生活无非是衣食住行,公孙策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行是不用怎么考虑了。吃和住目前可以在悦来客栈解决。眼下秋季天起多变,自认为衣是最重要的。然而现在看着我鼓起来的装衣服的包袱以及瘪下去的钱包,我才突然明白我那帮早婚的姐们们逛完街看着那些衣服发愁时的感受。想到这我笑了,她们发愁是愁被老公发现那些衣服,而我又愁给谁?仔细想想,这里最值得我愁的就是公孙策了吧。然而我随即又被这两个念头之间莫名其妙的联系而逗笑了。
不过,提起公孙策,到也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把拎在手上的包袱背在肩上,向悦来客栈走去。一开始是想要先准备好杀公孙策再去接近,否则定会打草惊蛇。如今有了W的发簪以及今天买了一下午的行头,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了。可是在我失去一开始就住进开封府时,我也失去了这主动权。现在我能做的就是等着开封府的人来找我,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我不能去找他们,我只能任凭斜阳将我的身影点缀成殷红,任凭这残风伴着时光,一同见证我的无可奈何。
看来我走路真的不能专注地想什么事,不然一定会忽略身边的很多事。所以,盘算着接近开封府的我,就这么半天才注意到走到我面前的展昭。“柴姑娘!”展昭带着他一贯的亲切的春风般的迷人微笑。一双明亮如星辰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我承认,要不是我在美国见多了这样的帅哥,我也会像那些十几岁的小女生一样被电到的。难怪在《包青天》里,真正得到最多光芒的是他展昭,连在这个时代近乎完美的公孙策都黯然失色。
展昭今天穿的是一身红色的官服。看来现在是不想掩藏身份,而是以开封府的身份来找我的了。那我应该也没有陪他演下去的必要:“展大人何事?”展昭愣了一下:“姑娘认得在下?”我笑笑:“展大人说笑了。这开封城里,除了那些深院里的官太太,不知道您的人又有多少?”
2011年12月03日 15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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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电脑看着舒服啊!心儿姐,这里就交给你了。弱弱回包吧更文去鸟!
2011年12月03日 15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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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昭顿了顿,也笑了:“公孙先生所言极是,姑娘果然冰雪聪明,不同于寻常女子。既然柴姑娘也是性情中人,那展某也就直说了,请姑娘来开封府一趟。”展昭的话都是意料之中的。只是最开始那句“公孙先生所言极是”我实在不曾想到。不过转念一想,关于他临时改变计划,一定是要给展昭他们解释的。我也算是帮了他的忙,他自然会说我几句好话。这也是正常。
“展大人过奖了。请容我放了东西,便随大人去开封府。”我指了指肩上的一大包衣服。展昭看看我的包袱:“柴姑娘,您可是住在悦来客栈?”我没料到他会反问,一下没反应过来。回过神来一想,既然昨夜我成了公孙策的棋子,他怎可能不派人跟踪我?庞家一向是开封府的死对头,我可谓重任在肩,派展昭来跟踪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我便点点头。“王朝已向我等说了姑娘的身世。大人和公孙先生以为,姑娘既是帮了我们的忙,与其住客栈,到不如来开封府一住。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我浑身打了个激零。来开封府住到是好,可以更容易地接近公孙策,而且不用花钱。只是,以包拯公孙策的智商,肯定早就识破我对王朝编的故事了。他们让我去开封府,不知葫芦里卖的又是什么药。不过,谅他们也猜不到我的真实身份,到时候打打马虎眼就过去了,毕竟我又没有必要骗他们一辈子。所以,既然他们将计就计,我也不妨顺坡下驴。
“多谢大人。既然大人一番美意,小女便恭敬不如从命了。小女这便去客栈结帐。”我福福身。展昭看着我,朗声笑了:“哈哈!公孙先生果然料事如神!”我疑惑地看看展昭。怎么又是公孙先生?我是真的很想知道,没有了公孙先生的开封府,会变成什么样子;没有了开封府的大宋,会变成什么样子;没有了大宋的中国,又会变成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千年的时空这样宽阔的海峡,究竟会产生多大的蝴蝶效应。而这效应,究竟会不会波及到我柴凌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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