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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不熟悉这座城市的交通,只熟悉这座城市的啤酒屋。 丁艳梅也不熟悉这座城市的交通,她只熟悉这座城市的网吧。 很奇怪,这座城市的网吧周围都通常有一个啤酒屋,网吧营业到几点,啤酒屋就营业到几点。 很正常,我和丁艳梅认识了。 很意外,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很不幸,我成了她的男朋友。
2006年08月26日 11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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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常去的那家啤酒屋里另有一种非常便宜的散啤酒,尽管酒里兑了不少水,可照样生意兴隆。因为扣除水价上涨等因素,这里的啤酒还是要比别的地方便宜,而且喝起来非常解渴。 我是啤酒屋里最年青也是最直执的一位顾客,是一名资深的酒客。这使得我成为啤酒屋里的名人。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因为我能从啤酒屋早晨开门一直喝到晚上关门,而且基本不醉。在普通的啤酒屋里,似我这般具有这种专业水准的青年是极少的。 这不是一种本事,而是一种恶习。这点我自己知道,但改不了,因为除此之外,我实在找不出其它什么可以让别人对我注意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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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成为啤酒屋里名人的另一个原因是我的身份。其实我也没什么特殊的,只是一个街头上随处可见的无业游民。从个人角度来言,我与那些无业游民毫无区别,只是我衣食无忧而已。在此方面我甚至还要比那些自称已经过上小康生活的家庭强。我的父母与大哥都在国外开公司,他们每月准时给我寄一笔数目可观的生活费,过年过节还另有红包。他们之所以肯每月都给我寄生活费,是因为他们除了自己收入较为丰硕之外,还觉得我是一个艺术家。具体点说,他们认为我是一个行为艺术家与作家的混合体。 这些生活费足以使我不去工作,安安静静的当一个行为艺术家与作家的混合体(换种说法就是“栖爷”。)我生活的圈子很小,除了啤酒屋之外只有练歌房、桑拿浴、咖啡屋、游泳馆等少数几样可以给我带来欢笑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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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很多,各行各业各种身份的都有,有跟我一样的栖爷,有练歌房里的三陪小姐,有身穿制服的刑事警察,有大小报社的各类记者,甚至还有几个莫名其妙的作家。他们跟我交朋友的目的各种各样,有的是为了我的钱,有的纯粹为了跟我交朋友,还有的什么也不为,就为大家在一起开心。 两个月前,有个同样也是栖爷的朋友结婚,我被安排去当主持人。我调侃的才能在那天得到了完美的发挥,年青人被我哄得笑成一团一团的。我想我主持婚礼的风格太过前卫太过放松,以至让长者们朝我怒目而视,认为我就是个小流氓。事实上我做的也确实象流氓一样,主持完婚礼之后我就去缠着女伴娘,死活要跟人家喝交杯酒,我的态度太过分了,不少青年都用恶毒的眼光来看我。可我却不这么看,对这些眼光,我的理解是他们嫉妒我,因为我占了先机,抢在他们之前下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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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的很多天,朋友陆续告诉我,那天的婚礼他们简直分不清到底是为谁举行的,我简直有点像王老虎抢亲。朋友们说这些话时的表情大同小异,就跟我犯了多大的错似的。 这也不能怪他们,当时我确实死缠着伴娘,非得跟她喝交杯酒。说实话,我看着这个伴娘很眼熟,老觉得以前在哪见过。伴娘被我缠在实在受不了,最后不得不跟我喝了交杯酒。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喝交杯酒所用的杯子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杯子,而是近似于古汉英雄好汉大块喝肉大口喝酒时用的大海碗。除此之外,我还在她的酒里放了味精。于是她很快就被我灌醉了。 我美了,乐了。把人灌趴下,尤其是把一个美女(女人被夸张的化完妆后都挺美)灌趴下,我高兴极了。 那伴娘就是丁艳梅。这时我也想明白了,我见她面熟的原因是她常去啤酒屋旁边的那个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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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认识了丁艳梅,还着实对她产生了一系列的好感。婚礼结束之后,我送丁艳梅回家,那天很热,她单薄的衣衫根本不能掩饰她动人的体形。酒醉之后,她显得对我很亲热,除了躺在我怀里动手动脚之外,还在我身上结结实实的吐了一通。 生活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我理应是个思想非常开放的人,特别是针对丁艳梅这样一个住单身宿舍的女人,我更是开放。我不仅送她回了家,还把她送上了床。她躺在床上的姿态很优美,尤其是在她喝醉之后。她微睁着两眼,眼神中透着迷茫,这使得她本是双眼皮的眼睛看起来更具有诱惑力。于是我没想别的就为她脱下衣服,这样,我就见到了一具一生之中也难得一见的美丽躯体。她赤裸的身体在昏暗的床头灯下显得很有说服力。她说服我一点一点的靠近她,最后完整的进入她美妙的身体中……整个过程我没受到一点抵抗,她非常的合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一直在迎合我,而且迎合的很好……她不是处女,我也不是处男。所以,这事情本身就变得简单得不能简单: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共同度过了一个美丽的夜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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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在她的惊叫声中醒来。她的惊叫声也吓坏了我,迷糊中以为屋里进来了小偷。等到我完全清醒之后,才明白她把我当成了小偷。她依旧赤裸着身体,只是用毛巾被紧紧的裹着身体。她惊恐的冲我喊:“你怎么在这里?你怎么跑到我床上来了?!” 我让她小点声,然后说是她邀请我这么做的。 她说:“你滚,你胡说八道,我怎么会让你……你这个混蛋!” 我在晨曦中披上衣服,说:“你要是这种反应,这么说话就没什么意思了。你要是觉得我昨晚上是在犯罪,你可以去找警察告我。” 她沉默了,片刻之后她冲我说:“你把我的衣服拿过来,我要衣橱里那件绿色的连衣裙。” 我没理她,让她自己拿。然后推开门,离开了她的单身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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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艳梅跟我约的地点是“东都迪厅”。我觉得这地方不错,人声嘈杂中谈这种问题显然很适合,乱七八糟中没有什么人会注意我们,也不会有什么人能听到我们的谈话。 她说:“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我要把孩子做掉。” 我说:“我没意见,你怎么想就怎么做,身体是你的。” 她说:“那你陪我去吧,医院得让家属签字。” 我说:“行,随你便。” 她说:“我需要钱,现在我手头紧,算借你的,以后还你。” 我钱包里有四千块钱,我都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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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数了数后说:“这是四千,我给你写个条。” 我说:“用不着,你写了条我还记不住能放在哪,这钱是我给你的,用不着你还。” 她没再勉强,冲我说:“咱们跳舞吧?” 说完她就摇晃着长发冲进了疯逛舞动的人群里。她的身体在音乐声中夸张的摇摆,脖子不停地呈圆周形的旋转,长发在她身后左右飞舞。她此时给我的感觉就象是一只筋疲力尽小鸟,在笼中不停的振翅高鸣。她上身穿着一件露脐衫,下身穿光着腿穿着一条短裙,脚下踏穿着厚厚的松糕鞋。这是这座城市里今年最流行的少女装束,人群里随处可见。 舞厅里的彩灯在不停的乱晃,晃动中我发觉她的样子很“酷”。她高昂着头,身体自由的舒展着,完全陶醉在了音乐中。她舞得很好,具有专业水准,足以使高台上的领舞小姐相形见绌。 这一晚,她和我都成了迪厅中人人注目的角色。 去医院的那天,她和我又成了医院里人人注目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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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坐着出租车从城东一直绕到城西,因为她说要找一个离家远的医院,怕碰到熟人。一路之上,我没跟她说什么话,只是不停地注意着车外的风景。需要说明的是,经过菜市场时,我想起了便宜菜;可经过股市时,我又想起了垃圾股……在医院里我们吵了一架,这是她事先要求的,因为她觉得做这个手术应该有个理由,至少在医生眼前应该有个合适的理由。我们吵架时发出的声音很大,吵架的内容也很具体,因为只有这样别人才能够搞清楚她做这个手术的主要责任不在她。 按照事先的剧本陪她吵完架之后,我觉得对她与她肚子里的孩子都尽到了责任,在她面前我完全可以理直气壮了。 手术做完之后,她的脸色很难看。我把她扶上停在门口的出租车,扔给司机两倍的车费,让司机把她送回家,一直送到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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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绪很不稳定,常常会没来由的产生种种烦躁感。为此我去看过医生,他们给我做完一系列收费极高但却毫无用处的检查后说,我得的是一种城市综合症,是城市人工作生活压力太重的具体表现。 我觉得他们是在胡说八道,我既没有工作,生活也很规律,哪儿来的压力?但我却时常有些疯,而且疯起来就什么也不顾。每当这时,我就自认自己是一个在城市中生活的行为艺术家。而且正在进行着一项又一项的行为艺术。 我走上楼顶的平台,毫无顾虑的正视着黄昏。黄昏下的夕阳很艳,楼下的车流如潮,车祸频发,一声比一声大的骂街与喇叭声乱得沸沸扬扬。我扶着横杆冲着空中一声又一声地大吼,一声又一声地大骂。我不知在吼些什么,也不知自己在骂些什么,但我深深的投入到了其中,这痛快的发泄使我满意,让我放松。我的声音在耳畔炸起,越来越大,简直就要把自己送上半空。这一幕太刺激了,但我还嫌不够。最终,我撕开衬衣,赤裸着上身,将衬衣撕成两半,将他们混着我的骂声一起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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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粉佳人”最快被端了上来,它的外表很好看,有红有绿。它的内容也很有特色,红的是西瓜汁,绿的是西瓜皮。 卫萍看着我,很奇怪的问有没有弄错,这就是“红粉佳人”?女服务员用比刚才更美丽的微笑说是,这就是“红粉佳人”。 我笑了,笑得前仰后合。 卫萍也笑了,她冲小姐笑骂道:“你们真他妈的会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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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卫萍其实并不熟,她不过是我那“栖爷”朋友两个月前的老婆,我见她的次数加起来也超不过五次。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亲热的了不得。她说起离婚这事儿来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她说这样挺好,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就分开,谁也不欠谁的。这就跟强力胶一样,刚开始的时候有粘性,那大家就粘在一起,等时间长了,粘性消失了,那大家就分开,这对谁都好。最后她说:“你们男人最没劲了,没劲到了极点。” 我问她:“什么时间想起来要离婚的?“她哈哈笑,然后告诉我:“从跟男人结婚的那天起我就想到了离婚,男人太没劲了,真不如找个女人来爱跟被爱。” 这话题让我不可理解,于是我岔开话题,使我们的谈话不知不觉的转移到她结婚时的伴娘丁艳梅身上。这是我所关心的,也是我约她出来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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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丁艳梅是她大学同学,都是学英文的,不过丁艳梅家在外地。大学刚毕业就被分配到了这座城市,人生地不熟,而且工资还少得可怜。卫萍在给我讲述关于她的一些资料时说,这姑娘不错,如果我是男人,我一定娶她。我点头迎合她说:“这女人确实不错,身材不错,很有质感。” 卫萍笑了:“怎么?你有想法?行了,你送我一套“滋生堂”,我就给你当一回月下老人。” 我说:“行,你看着安排吧,改天我单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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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萍是个原则性很强的女人,说话算话。她从我手里拿走一整套“滋生堂”化妆品第二天,便给我找了个机会,与我和丁艳梅一起坐在了海天大酒店的咖啡厅里。熟悉的女服务员依旧满面笑容的朝我们迎过来,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我们,今天要特别向我们介绍的酒水是“红粉佳人”。 丁艳梅说:“这名字不错,我要一杯,你们呢?” 我和卫萍一起摇头,我们没什么胃口去喝那西瓜汁,不管它到底叫什么名字。卫萍要了一杯“烈火燃情”,我要了一杯矿泉水。卫萍喝起酒来很有一套,即使“烈火燃情”这种高度数的红酒,她喝起来都是轻松自入,一口一杯。 我看看卫萍的空杯,问她:“喝完了?” 她点头说:“喝完了。” 我说:“那你还在这儿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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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萍看看丁艳梅,又看看我,然后恍然大悟的笑笑说:“我还有事,那我先走了。” 接下来便是我和丁艳梅的单独相处。开始时我们着实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我问她:“身体好点了?” 丁艳梅说:“还行吧,就那样,你有事?” 我说:“没事,我能有什么事?” 她问我:“你没事干么要用一整套“滋生堂”把我约出来?“我乐了:“卫萍跟你说的?” 她说:“那当然,我跟卫萍是朋友,我们无话不谈,包括你是谁是什么样的人都干过什么坏事。” 我说:“不可能,我干过什么坏事我自己都不知道,别人能知道吗?” 她说:“你看你,还没怎么着呢,你自己就承认了。” 我说:“你指的是那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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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顿了顿说:“我不想提那晚上的事,我没有印象,我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干过什么,也不知道别人对我干过些什么。” 我说:“没关系,我可以帮你回忆,你要同意的话,我甚至可以再做一次,用事实来帮助你回忆。” 她仰头一口气就喝光了那杯红粉佳人。我说那不是酒,这种喝法一点用都没有,不会喝醉的。 她仔细品了品,然后问我:“这红粉佳人怎么一股子西瓜汁味?” 我说:“没错,这就是西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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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又来到了她的宿舍,这次是她主动要求的。本来是说到我那里,但她不去,说在自己的家里有安全感。 在她家里,我们用娴熟的动作接吻、抚摸……我扳正她的身体,慢慢脱去她的衣服,她的身体在我的抚摸下慢慢的变软,开始散发出着百合般的清香。在我接下来的进攻中,她更是清香四溢……她开始尖叫起来,让我停下,她说这不是她今天想要的,她今天只想跟我谈谈,跟我聊聊,跟我勾通勾通。 我没理她,继续我的工作。她开始挣扎,但我不顾她的尖叫,再一次强行穿过她的身体。她开始呻吟,然后紧紧的抱紧我。我能够清晰的感觉到她疯逛的喘息与抖动。其实,这才是最高形式的交流,这种交流我们彼此才能获得最高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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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过程结束后她哭了,她哭着说:“你真不是东西。你把我弄伤了,你把我弄痛了。” 我说:“又不是第一次了,怎么会痛呢?习惯以后就会好了。” 她说:“你混蛋,你真是个混蛋,你去死吧。” 我说:“人生自古谁无死,不过死之前我还有个建议,咱们再来一次怎么样?” 她开始抱住我,说:“你真无赖,你真无耻,你真混蛋……” 骂完我之后,她又问:“你会跟我结婚吗?你说实话。” 我说:“不知道,我从来就没想过这个问题,这就象高明的小偷从来没想过要被人逮住一样。” 她说:“那好吧,你告诉我你结婚或是你选择女朋友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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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整个晚上我都没有一丝睡意,我想是喜悦占据了我思想的原因。这喜悦是与一个女人有关的,尽管与女人有关的事情我此前遇到不少,但从没有一件引起我一丝一毫的喜悦。 这次不一样,这个叫做丁艳梅的女人引起了我的好感。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有着一具很能提起男人情绪的身体,吸引了我很大的热情。不过,这好感来的没有任何理由,它所凭借的只是我的感觉,至于其它的,则只凭运气。 多少年之后,我再回头看这段生活,才发现自己的运气很差。 丁艳梅所在的单位是一家经营化工产品的进出口公司,尽管单位的招牌挺大,但仍延续着国有企业所特有的宽松政策,员工们可以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毫无时间慨念。这样的结果是她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实惠,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她一年也挣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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