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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6日 星期日 大风天
亲眼看到我男朋友挽着他新欢的手,在新光天地里试喷香水的那一刻,世界“蹭”的一声,变得格外面目可憎。这种眼见为实的背叛,是第一次,但不会是最后一次,因为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让呆立在他们两人不远处的我,顿时觉得生死两茫茫起来。
我一路跑回家,瘫坐在沙发上时,已累到呼吸濒临衰竭,那一刻的我无论从哪个层面看,都是在苟延残喘。我眨眨眼睛,眼角很干涩,我没有痛哭失声,但在我脑海中,房间里,各个角落,漫山遍野,似乎都在大剂量的播放着苦情歌。我的心一阵阵的抽搐,手指也在微微颤抖。我筋疲力尽,想要侧身靠一靠,却发现,沙发在我眼中已大到无边,全世界,都没有一个支点。
我曾以为这是最后一次恋爱。
可悲的是,每一次奋身投入一段感情中时,我都会这么想。
但这一次,我同他始终那么甜蜜那么默契,甚至,甚至在事发前一天,他还在说我爱你。
我努力想要回忆起我们曾经的好情意,但是,它们的真实程度,在此刻遭到了毁灭性的质疑。
若仅仅是这样,或许还不至于那么猛烈的击垮我。我仍可以像从前的某次恋爱一样,分手在即时,心中骂着诅咒的话,但仍会笑着祝对方日后一切顺利。
而这一次,我指着那一对甜蜜的人儿破口大骂是因为,他身边那娇羞的新欢,竟是从初中起便和我混在一起四处嬉戏的首席资深闺蜜。
是这个事实击垮了我。
这事实令我觉得,有问题的那个人是我。
曾经有那么多迹象逼我恍然大悟,但我却统统选择视而不见。而一个人究竟要糟糕到什么田地,才会发生这样的事:小三是自己的闺蜜?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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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间,我都能听到老天爷自上空指着我,发出不屑的笑声。
从小到大,闺蜜见证了我每一次和男友的大动干戈,我的男友们也都或多或少的遇到过我和闺蜜相互间的肆意撒泼。和闺蜜生气时,我便去找男友发泄情绪,和男友吵架时,我便去找闺蜜围炉夜话。
但此刻,我却同时被两边摒弃,整个人就像是从传送带上掉下来的零件,自己倍感孤单,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对世界而言,我不构成任何存在感。
我就这样坐在沙发上,一昧的发着呆,快要石化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随着电话铃声,我全身上下的毛孔顿时全部大幅度张开,作倾听状。
会是两个人里的谁打来的?还是联袂一起打来的?是要跟我道歉,还是要说服我变化是幻觉刚刚那一幕只是我眼花了?
我紧张的发抖,电话铃声变得不耐烦起来,我仿佛能听见,电话那头的人正说着:嘿,过时不候,机会有限。
我一把抓起电话,声音飘忽的说了一句,喂?然后便紧紧的闭上嘴,准备随机应变。
电话那头,有个男人大吼着说,黄小仙儿!打你丫电话一直关机!你穷的要死了吗?我没给你发工资吗?给我赶快回来加班!!
我抓着电话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正在冲我大吼的男人,是大老王—我老板。
不知道从哪儿横生出的勇气,让我在愣了半天后,冲着大老王说出了那句本想献给那对野鸳鸯的话。
“你丫给我滚!”
这次换大老王呆住了,几秒钟后,他默默的挂了电话。
我蹲在地板上,听着房间里回荡着的大吼过后的袅袅余音。做的好,黄小仙儿,我对自己说,一天里,先是分了手,然后失去了一个朋友,接着又因为对老板大吼,从而把工作丢了,接下来,你只要从地板上站起来,关好门窗,走向厨房,轻轻打开煤气,然后,静静的深呼吸,过不了多久,你的人生就可以涅盘了。
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指针向前移动的声音。随着一声清脆的契合声,我抬头看向时钟,时针分针秒针,都指向了零点。
我就这样迎来了,失恋的第一天。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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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6月27日 星期一 风和日丽
我断断续续的,做了很多个没有具体情境的梦,猛然醒来时,觉得这一觉有一辈子那么长。睡意彻底消失前一秒,我还想要陷在梦中永远不要醒来。因为我知道,但凡睁开眼,我就会看到几个硕大的当日主题词:分手,背叛,炒鱿鱼。
我想要侧过头看看时间,却突然发现自己的脖子动不了了,恍惚间,觉得天花板也比平时要高,原来,一整晚睡在了地板上,落枕了。
我挺着脖子,僵着一张脸,战战兢兢的出现在公司里,前台小姐神情诡异,且埋头作劳碌状,这说明大老王今天一反常态的准时出现在公司里了。
果然,我刚坐到座位上,坐我隔壁的死同性恋王小贱就转过头,面无表情的通知我,大老王在召唤。
我做好了被扫地出门的心理准备,同时另一个自我也在积极的为我做着心里辅导和安慰,即使不开除你,你都是应该自己辞职走人的,还会有什么情况,能比的上你惨遭失恋还要在婚庆策划公司工作更悲凉?
我目不能斜视的出现在大老王面前,大老王目光揣测的上下扫视我两圈,然后劈头盖脸嚷道,“憋着劲儿想骂我憋多久了你?”
我看不见大老王的表情,因为我站着,他坐着,我即低不了头,目光又不能大幅度下调,努力往下看,最多也只能看到鼻尖,一不小心还对了眼。
大老王默默的看着我,然后终于忍不住了,“你丫干嘛呢?”
我结结巴巴的说,“王,王总,我能坐下说么?我落枕了。”
大老王给了我两个字作为答复:“活该!”
我迅速领会了他的意思,坐了下来。
“你给我个理由,说说为什么昨天我得跟孙子似的让你骂。”
“……我失恋了王总。”
“……”大老王愣了三秒,然后说,“活该!”
我被大老王骂的很舒坦,因为大老王但凡还愿意骂你,就证明你这个人的生存价值还有迹可循。
“哪个**把你甩了?”大老王接着说,“是上次年会来的那个半秃子么?丫配不上你,你就当之前误入歧途了。”
大老王是我们公司的一朵奇葩,我们人人都爱他。
大老王的好是那种无性的老派的好,在这个时代非常罕见。虽然他人刚刚四十上下,但每次走进他办公室,我总有种走进小时候外公房间的感觉,他的人和他的房间散发出的气味,总是让人昏昏欲睡但又觉得心里很妥帖。每次跟大老王谈事之前,我总想跟他先要块糖吃,就是那样一种奇妙的气质。关于这一点,公司同仁们也曾热烈讨论过。美术组的小野猫CICI,混了半宿夜店,恍惚着到了公司,才想起来手上还有很急的单子没做完,当下就惊了,赶了一天,也没赶完,只好去向大老王如实相告,敲门进去的时候,大老王正背对着她迎着斜阳看着小津安二郎,转身看到CICI,便拍拍沙发,说,“一起看,我泡了普洱茶,还有海苔饼干。”CICI战战兢兢的坐下以后,大老王便不理她了,继续专注的看片子,CICI便也跟着一起看,看着看着居然还看进去了,两人一会儿咯吱咯吱的嚼海苔饼干,一会儿餟一口普洱茶,这一幕被闯进去交报表的同事看到了,便掏出手机默默的偷拍了一张,并取名为天伦之乐发给了大家。时至今日,CICI提起那个下午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被大老王教训了一通,我回到了座位上,坐我隔壁的傻广东仔又开始把脸埋在抽屉里偷偷抽烟,这个想法太鸵鸟了,我怎么想也想不通。对面做设计的小可又开始对着屏幕自言自语,刚开始我觉得他这个样子很恐怖,后来才知道原来他有阅读困难,但凡是字,就必须读出来,我已经不下100次听到他目光严肃的盯着屏幕念叨:用户名……哦(打字声。)密码?哦……(打字声)。
前台的36C善良妹又一次的把盒饭热过了头,闻着熟悉的从茶水间传出的塑料味儿,我知道,又一个上午安全而无害的逝去了,我终于鼓起勇气打开手机,看有没有短信和留言。
我手捧着手机,目不转睛的看足了半个钟头,连按键里各个污垢藏身的具体位置,我都了然于心,但手机始终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我担心是手机坏了,或是同我一样,一遇到重大事故,脑子就不好使了,于是我重新开机重新关机,但无论我怎么折腾,手机都没有反应。
我宣告放弃,心中激荡起波涛汹涌的恨意,这对狗男女,即使我不要道歉不要解释,但昨晚我转身而去时,精神状态是多么的暴怒和扭曲,即使没有跑去轻生,持刀抢劫或是杀人越货也都保不齐,难道你们都不好奇我是否还在人世,难道都不能够发条短信咨询一下我“你好,请问你还活着吗?”
气愤中,隔壁的王小贱神情严肃的转向我,开口说道:黄小仙,你没事儿吧?
我下意识的说,”好的不得了。干嘛?”
王小贱漠然的说,“那你能别用腿撞隔板了么?你一撞,我这边儿就跟着颤,你看,水都撒出来了。”
王小贱也是我们公司的一朵奇葩,他恨我我恨他。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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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起琴弓,虽然完全不知道怎么拉,但音乐会好歹也看过。摆好姿势,很文艺很少女,然后把琴弓放在琴弦上,轻轻一划。
房间里响起和肺癌患者咳嗽类似的一声,非常撕心裂肺。
那美好平静的一刻,咻的一声魂飞魄散了,我重新沮丧起来。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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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虽然我是女的,但我不知道这个怪咖芭比在说什么。
“哎呀,就是说,我不希望现场那么平常,那样很容易无聊的对吧,我希望有悬念一点呢。”
我想了想,还是没忍住,说了出来,“你的意思是,让我们雇几个小三儿去闹场?”
李可肯定不是这个意思,表情一下子僵住了,瞪着她那双无神的大眼睛看着我,魏依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李可转移目光,怒视着他。
一直像一副静物画一样坐在我身旁的王小贱突然出声了:“她是开玩笑的,你继续。”
李可看出了我的态度,于是收回了她那些莫名其妙的小感慨,开始一条一条的朗诵她那个小本子上记着的想法。
“首先,我要我的出场特别有惊喜,音乐我不要结婚进行曲,好俗气,大家都用这首曲子,但是我要用的一定也是要跟结婚有关系的曲子哦,不能是中文的,中文歌显得很没有格调,一定要是古典乐。”
我飞速的在纸上记着这位公主的要求,奇怪,自己写出的字忽大忽小,时而清晰时而模糊。
“我出场的方式也要特别,我想要出其不意的出场方式,大家都猜不到我从哪儿出来的,大家都在找,然后,“砰”我就出现了,吓大家一跳,但是又要浪漫哦,不能俗气哦。”
把你丫放气球里,放上天,然后一戳,“砰”,掉下来,吓大家一跳,还浪漫。
“啊,对对对,我想要一段短片,我想从我和依然幼儿园时候的样子开始演起,我们那时候天各一方,谁能想到有一天会相遇呢,所以你们要开始找和我的样子相近的幼儿演员,少儿演员,青年时期就由我自己来演好了……”
我的左脑像是被一双大手握在了手中,不断的往墙上一下一下摔着,刺痛加轰鸣,李可尖利油腻的声音忽远忽近,格外刺耳,我视线开始变得模糊起来,四周一下子像是失真的默片,又很像小时候那个硕大的,永远充满水蒸气的澡堂,每次去洗澡,我都十分恐慌,站在一片苍茫的水蒸气里,我只想往后躺下去,最后我也只好躺下去。
我感觉到王小贱在拼命的摇着我,“小仙儿,你脸色很不好。”
我努力的出声,“什么?”
“我问你,你是不是中午没吃东西?你上一次吃东西是什么时候?”
我缓慢的理解了王小贱的问题,然后缓慢的开始搜索问题的答案,是啊,我好想好久没有吃饭了,上一次吃饭,是昨天,还是前天,还是……
在我失去知觉前,我始终都没有想起来这个问题的答案。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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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好了大老王一旦说出这样的话,我就义正言辞的告诉他其实我是同性恋的打算。
但大老王一派气定神闲,伸手打了一个漂亮的手势,幽灵服务员便又出现在我身后,往我面前的杯子里注满红酒。
“这酒是智利的,你尝尝,有樱桃和黑巧克力味儿。”
我乖乖举起杯子尝了尝,果然,比我自制的长城干红加雪碧是高端那么一个档,细细品,满嘴都是崭新芳香的人民币味儿。
我坐立难安,终于忍不住发问了:“王总,大中午叫我出来喝酒是有事儿吧?”
大老王避左右而言其他,“这酒配猪肉最好,你不是回民吧?”
“你是不是要开除我?”
“别他妈瞎想,你们这一代,怎么男的女的都有被害妄想症啊?”
“那你是要泡我?”
大老王手一抖,叉子跌落在盘子上,发出一声脆响。
“黄小仙儿!你跟我女儿一边儿大,我搞你?我疯了啊?”
看大老王表情,他确实受惊不小,我心里踏实了,趁着羞耻心还没繁衍起来,我赶紧刨根问底,“那你这到底是要干嘛?您搞的我很不安啊。”
大老王把叉子重新排好,神情莫名其妙的凝固了那么一瞬间,然后目光定格在别处,“小王跟我说,那天你见客户,晕倒了,是最近都没休息也没好好吃饭吧?”
我点点头。
“因为失恋?”
我点点头。
“多他妈大点儿事!搞的这么极端。你们这些二百五,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我心里升起一股怒火,失恋就算了,被别人笑话就算了,凭什么还要被老板趁机来训番话。
我低着头,没有说话。
“现在的小男孩们,情义千斤,不敌胸脯四两!这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物种,你丫寻死觅活的,对得起自己么?”
我忍不住了,怒视着大老王,你丫不过是我老板,又不是包养我的大款,工作时间外,我凭什么给你教训我的权利和时间,“谁谁谁,谁寻死了啊?我活这么大还不准突然死下机啦?您也有女儿,要是跟我差不多大,多半也失恋过一两次吧?要是她失了恋回了家,您会这么大大咧咧的上来就骂她二百五么?”
大老王没说话,转过头,又看向别处。
烤猪排配着柠檬片送了上来,看上去十分可人,大老王把我那份端过去,用刀一块块帮我切开。
不知道为什么,分手后,一直被我压抑着的眼泪,突然涌了上来,怎么挡都挡不住。
“我已经努力想做到最好了……”
我也想不出来,到底有什么强大的理由,需要我对着我的老板哭诉。我只是忍不住了,看着老大王手指粗粗的帮我切着猪扒,我突然就想回家了,回那个山西的小城里,敲开家门,什么都不说,只是抱着妈妈,跟她说我累了。
我拿着餐巾捂住脸,我知道我失控了,此刻我真想找到这世界的软肋,然后狠狠的,用尽全身力气,踹它一脚。
大老王慢悠悠的开了口,“我没机会骂我女儿。”
四周的声音一下子抽离了,变得十分安静。
“我那时候想啊,这姑娘那么傻,以后谈恋爱,少上不了当,我到时候该怎么劝呢,首先肯定是把那混小子叫家里来,狠狠的抽丫一顿,然后跟他说,你丫太没眼光,以后的人生没什么太大指望。然后带着女儿出来好好吃上一顿,跟她说,你看,美食,好酒,都不会因为你失恋了就停止供应,是,牙疼不能忍,但它也要不了你命。”
我把脸从餐巾里抽出来,看着大老王,大老王依旧看着落地窗外。
“结果,她十一岁那年,我跟我老婆就离婚了,她跟着她妈出了国,我跟她两三年见不到一次面。到现在,她给我打个电话,恨不得论秒算,连假客气都不愿意,我问问她,丫头最近交男朋友了么?你知道她怎么说,“你有什么权利问我这种问题。”
我们两个人同时陷入了沉默里,四周的客人们大声谈笑,推杯换盏,杯子互撞时,发出透亮的声音,令人警醒。
大老王把切好的猪排放到我面前,“吃吧,一口酒,一口肉。”
我想说谢谢,但又觉得很矫情,于是大口大口的吃肉,大口大口的喝酒,就像大老王要求的那样。
大老王看着我,笑了一下。
那是一个太慈祥的父亲的笑。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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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前,大老王问我,“还准备歇段儿时间么?”
我还没说话,大老王便接着说,“干完这单活儿再说,好吧?”
我点点头。
“回家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把自己好好整理整理,别搞得一适龄少女跟库存甩货似的。”
我点点头。
回家的地铁上,我看着玻璃里映出的自己的脸,苍白臃肿,面无表情,那真不是一张讨人喜欢的脸。
我是得做点儿什么,是的,被牙疼夺取生命,这样的新闻能上报纸头条,但却也实实在在的惹人发笑。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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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们放松,全身都要放松,只把力气集中在手腕上,然后,我们开始听,什么都不要想,只是仔细听你拉出的声音。”
我深呼吸,然后动作僵硬的,将琴弓放在琴弦上,向后一拽。
整个教室里响起了一片万恶之声,又沉重又嘶哑,让人听了真是能万念俱灰,脑海里出现撒旦和上帝搞一夜情的画面。
杉老师没有被这声音击倒,她做出一个暂停的手势。
“大家知道为什么这声音不好听么?是因为用力的问题,我们把琴弓放在琴弦上以后,首先,你自己要完全的放松下来,当我们拉出琴弓时,不能太用力,但又不能完全松懈,当你把这个力量结合好以后,你拉出来的声音就会非常好听。我们再来试一次,好不好?”
小朋友们开始再次实践,我愣了一拍,恍惚起来。
不能太用力,也不能完全松懈。
除了拉出完美的声响,这世上,又有什么事不是要按照这个要求去做的呢?
我的恋爱就是谈的这么用力,最后反而奏出了一首无疾而终的三俗大路苦情歌。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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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应该是趁胜追击的一天,趁着心情好,回家,洗个澡,喝杯温牛奶,好好睡一觉。但我现在却沮丧的像一条海带,软弱无力的挂在了酒吧的沙发上。
魏依然每次约见,应李可的要求,都是约在城里声色俱佳金碧辉煌的场所,这次也不例外,酒吧里弥漫是各种高级香水聚作一团的混合气息。我坐着的露台,稍微转个身,便能看到故宫大殿的屋檐。
夜色慢慢沉了下来,空气里有一股蠢蠢欲动的生猛味道,但风却吹的很温柔,这是北京的夏天,我和它共处了好几年,但每次换季时它挥手告别我,我都很留恋。
景山街道上,车依次缓缓滑过;老头坐在树下藤椅上,摇着蒲扇,和小卖部俏模样的大妈以夕阳红的方式打情骂俏;姑娘们穿着短裙一脸正气匆匆的沿着路边走过;树木沉默的摆动,发出齐刷刷的声音,那声音真让人心动;云朵此刻真是像李可描述的一样,目的明确的向天际线卷动,然后再层层翻转开。
我心里什么地方变软了,十天前,夏天还是一股欲语还休的模样,但现在已姿态坦然的莅临到了我眼前,我最喜欢夏天,但今年,它来的太匆忙,我根本无暇好好看一看。
虽然这酒吧里弥漫着一股装腔作势的味道,但我还是伸手加了一杯酒,那价格贵的让我想打12315投诉。
我竭力不想看向视野里最美好的风景—故宫,但喝完酒,我终于鼓起勇气正视它了。
故宫。
下雪的故宫最好看。
我只去过一次,是和他一起。
那也是多年前,故宫一片白色,令建筑群看起来平易近人了许多,我们两个人说情话说到清晨,却还是死死看着对方的眼睛不想要回家,眼睁睁的看着天亮起来,外面的雪越下越大,他说,去哪儿再走走吧?
我们就到了故宫,两个人穿的一个赛一个的单薄,是那天的第一批游客。有那么半个小时,整个故宫里只有我们,我们突然失声了,谁都不再说话,在一片白茫茫里,紧紧的拉着对方的手,冻得哆哆嗦嗦,一路张望着身后留下的脚印。
那一刻我们被自己制造出的硕大的感动淹没了。
雪地里他说,黄小仙儿,冷不冷?
我牙齿打颤,大声嚷:不冷!心里暖活。
他用大衣裹住我,在我耳朵旁边轻声说,“黄小仙儿,我爱你。”
我到现在还能感觉的那一刻,他嘴里的热气吹在我耳边,我的头发摩擦着他的脸,他说完那句话后,这片雪地,雪地上那气势浩大的建筑,屋檐下的挂钟,都随着我,一起荡漾了起来。
往昔这么历历在目。“人非”已是现实,但“物是”也带给我扼住呼吸的痛。
不知不觉间,我就喝多了,两个现实摆在我面前,一个是掏光钱包,一个是酒后失态。
我想满酒吧乱跑,我想做民意调查,我想跑到那些西装笔挺神色正经一口一口喝着马丁尼的中老年人面前,问他们,现在你们还害怕么?穿上了几万块一身的名牌盔甲,会让你们免受伤害么?我想问那些浑身香气四溢眼神飘忽不定一笑便整整齐齐露出28颗小白牙的姑娘们,现在让你们坐在一个北京男孩的自行车后满胡同肆意游荡,你们还愿意么?怎么才能进化成今天这幅无坚不摧的模样的?
我什么都没做,心潮虽然澎湃,但周身已经没了力气,我只能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傻笑,看着四周的景物飞速旋转,一直转到我头晕眼花,整个人陷进沙发里。
恍惚间,我接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说:黄小仙儿,有个事我得跟你再确定一下……
我大声嚷嚷:你是谁?
那边短暂沉默了一下,“我是王…….”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是王小贱!”
“……对,就是我。”
“啊!你不说两个字了!不说两个字了!改三个字了!……”
“黄小仙儿,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跟你说,我也喜欢说三个字,“给我***逼”,“狗男女”……都是三个字……”
“你在哪儿呢?”
“我在哪儿?我能去哪儿?我一直都没走啊,我不动,我就站在原地啊,先走的人他妈的不是我,好吗?
电话挂断了。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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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星期五 晴 热
我正准备把李可他们这个单从电脑里彻底删掉,魏依然打来了一个电话。我还没来得假惺惺的客套,魏依然却在那边儿先给我道歉了。
“黄小姐你别介意,小可她就是那样一个人,说起话来没心没肺的。”
“别别别,别这么说,她没有我们这边儿王一扬没心没肺,(查了公司的通讯录以后,我终于知道王小贱的芳名了。)
王小贱很不满,椅子一转冲着我嚷嚷,“嘿!”
我空出一只手,丢过去一个纸巾盒,正中他面门。
“魏先生,这次合作没成功,真是很抱歉,不过还是祝你们能有一个顺利的婚礼。”
“你不想负责我们的婚礼了?”
我顿时震惊了,“李小姐还想让我们负责她的婚礼?”
“呃,是我还想让你们负责这个婚礼,你和王先生合作的挺默契的,有问题也能提出来,我想让你们来办这个婚礼。”
我一手拿着电话,一手在便条纸上写,“他们还要我们负责婚礼!!!”然后举着便条纸戳在了王小贱面前。
王小贱也很无力的沉默了。
“这样吧?黄小姐,你现在方便出来一下吗,我想带你看一下我准备办婚礼的现场。今天只有我,李可不来。”
我想了想,然后答应了。
魏依然要来接我,我说不用了。心想着,不就是王府万豪希尔顿的几个宴会大厅么,我实在太轻车熟路了。
结果,按照魏依然给我的地址,我一路寻觅,2号线换5号线换13号线,长途跋涉后,我灰头土脸的钻出霍营城铁站时,发现四下里一片荒凉,寸草不生,视线可及之处,不是拆迁中的小村子就是待建中的工地现场。我心里一凉,魏依然莫不是来替李可报仇的?因为王小贱的一时的口舌之快,组团来强奸我的东北大哥们,可能就潜伏在不远处的那辆面包车里,正拿着我照片指认我。
我正准备拔腿就跑的时候,魏依然在不远处冲我招招手,他身后的木牌子上写着:东坡岭森林公园。
我往他身后看了看,几颗枯树,一片野花,居然也好意思号称是森林公园,我顿时都替承载着这个名号的那块木牌子害臊起来。
“难找吧?这地儿?”
我勉强一笑,“还成,还成,这儿是河北了吧?”
魏依然说,“别看外边儿荒凉,往里走,有片儿特别好的地方。”
我跟着他往里走,心里想着,除非您往里走五分钟,就一步跨进了普吉岛,否则李小姐发了失心疯,才愿意跟你来这种荒山野岭里结婚呢。
沿着小路往前走了没多久,视线若然开朗,我顿时惊艳了。
面前是一片大面积的草坪,不是宾馆后院或是街心小花园里的那种小眉小眼的花园。视线可及之处,满眼全是大面积的绿色,绿色之中,开着星星点点的野花,那种野花是白色的,开得很肆意很张扬,显出一派豁然大度的高姿态。草坪上没有那种装腔作势的白色阳伞和椅子,而是一排排带蓝色靠背的铁皮座位,上面的蓝色油漆已经被磨得星星点点,看起来非常亲切可人。草坪前方,是一个水泥砌成的舞台,舞台上空无一物。
这地方真梦幻,是我的世界里的那种很简单的梦幻,在这儿结婚,你闻不到虚情假意和前途莫测的味道。
我看向魏依然,然后笑一笑,“这地方真好。”
“是吧?走,我们过去坐。”
我和魏依然走到一排排的座椅之间,挑中其中一排,坐下来。
“怎么找到这么个地方的?”
魏依然指了指身后,“我刚来北京的时候,住在这后面的村子里。”
我虽然没表达,但是很惊讶。魏依然难道不是裹着羽毛毯子出生的么?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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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 星期六 晴
前两天我到了公司,坐好以后,王小贱上下扫视我半天,然后露出一脸不齿,想说什么,但被我灼灼的目光瞪回去了。
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王小贱呈现出一个坐立难安的状态,终于,他忍不住了,转过身来皱着一张脸冲我说,“黄小仙儿,对不起,我实在不能坐在一只大号的茄子旁边工作。”
我一愣,然后问道,“你丫说什么呢?”
王小贱指一指我,“您自己低头看看。”
我低头一看,羞耻感真是迎面扑来,我上身穿着一件紫色的背心,背心上还印着巴巴爸爸。而下面穿着的皱皱巴巴的棉布长裤,居然也是紫色的。球鞋更是点睛之笔,紫中微微泛黑。
睡醒后,我挑离我手旁最近的一身儿衣服火速套上就走,根本没想到,阴差阳错,我居然穿了这么一身闪耀的装备。
我不好意思的看着王小贱,王小贱也是无力回天,“你自己选吧,是把上半身脱了,还是把下半身脱了?”
要我选,我还是选脱了下半身,因为那平坦的上半身一露出来,我更无颜面对世人。
“你就不能好好整理整理衣柜,挑出几件穿出来不让人笑话的衣服么?”
因为明白自己的潜质,再怎么装扮也和“锦上添花”有些距离,所以我的衣服都是用来御寒和遮丑的,我的人生就是个“基本款”的人生,所以衣服也都用不着什么设计。
而我那个衣柜,从分手后,就被我拉上了警戒线,轻易都绕着它走。迟迟鼓不起勇气打开它,是因为件件衣服上,都有回忆。
今天睡醒以后,我看着自己那条历经风霜的红色运动裤,和已经穿过一轮儿的七八件师奶款T恤衫,终于决定,打开衣柜的大门,就算会被吸进回忆的黑洞里,我也得把能穿的存货整理出来。
打开衣柜,我看见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块块小墓碑。
这件红色的薄外套,样子古怪不说,摸起来也是滑中微微有些扎手,触感让人毛骨悚然,但是,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大一寒假,我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在KTV里勇敢的唱了一首王菲的《光之翼》,这么不留退路的自爆短处,是因为一个还带着牙箍,牙箍里残留着香菜叶子的猥琐小伙,百无聊赖中一直在伺机勾搭我,为了让他认识到人生无常,软柿子般的姑娘也有力气大声嚷嚷,我便一把抢过麦克风肆无忌惮的唱了起来,唱完以后,猥琐小伙去了厕所,打牌的人们双膝颤抖目瞪口呆,全场的一片寂静中,只有他笑着看着我。
后来他对我说,“别人肯定以为你是来砸场子的,但在我眼里,你是穿着一件红色战衣,闪闪发光,五音不准的摇滚巨星。”
我把这件衣服叠好,放在了脚旁的袋子里。
这件白色的大衣,冬天穿太冷,春天穿太热,生命期只有冬末春初那么短暂的几天,就是那样的一个季节,我和他第一次约会,我穿着这件衣服,和他一半尴尬一半忐忑的沿着国子监那条街,从头走到尾,我很激动,但不知道如何表达,所以一路沉默的看着他;他滔滔不绝,从小学得过雏鹰奖章讲到中学和哥们玩闹时不慎被爆过菊花。初春北京的夜晚,乍暖还寒,我冻得发抖,得紧紧闭着嘴才能不让牙齿相互摩擦,他走到孔庙前,在一盏灯下点了根烟,我指着他身后笑起来,他转过头去看,朱红大门上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禁止吸烟”。他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好看的虎牙,我隔着烟雾,挟着无法启齿的感动看着他,他说,“我们走回学校吧?”我腿一软,但却声音温柔的说,好呀。
这条长裙,花色杂乱到让人无法形容,但那时我仗着年纪小,常常穿着它,和他在校园里四处瞎溜达,全程都趾高气昂的手牵着手。他曾提出过申请,“宝贝儿,你换条素净点儿裙子穿行么,每次看到你这裙子我都觉得快中暑了。”我无情的驳回了他的要求,因为在他身旁时,不让自己艳丽到甜腻,便不足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
这一件件流水线商品,却横生出这么多关于过往的记忆,每拿起一件,都会想起刚买下它时,兴致勃勃的穿着它去与他会面时的心情,我装扮好自己,坐到他面前,跟他轻声说,嗨。他说,你今天真漂亮。我指着衣服说,是它们的功劳。
这些
年下
来,新衣服被洗的褪了色走了形,但好歹还在;而新恋情,却被放进了染缸中,被生硬的一染再染,直到我再也认不出来。
不知不觉间,地上已装满了几个袋子,我坐在它们中间,沉默了一支烟的功夫,算作默哀。然后,我拎着这些袋子,打开门,坐电梯,走到小区的垃圾桶旁,把它们一一扔进了筒里。
旧人说走便走,背影潇洒,生怕稍一回首便化作了盐柱,所以就算留恋,都不会再回头;而这些旧物,在整个过程中见证了那么多的好片刻,自己没有行动力,全凭我来决定它们的去留。回忆是病毒,附着在这些衣服上,我若是不狠心把它们抛弃,稍不留神,那些病毒便渗进皮肤融入血液一路高奏凯歌直通大脑,大脑反应不过来,便会让心跟着一起负担,于是我整个人,便会再次陷入自怜自艾的死机状态。
你可以说,至于么,除了被当做遗物,它们首先是钱,何必这么看不开,不过是失个恋。
是的,好多事都不至于,杀人头点地,不过落下一个碗大的疤,就算地球爆炸,对外星人来说,也一场壮观的免费烟花。
可你若此刻从宇宙俯身看下来,穿过与云层混做一团的感恩和怨念,看向如灰尘般大小的我,我正将这些衣服扔掉,然后拍拍手,转身走开,没有回头,你看见了么,我在笑,那是因为我终于舍得干净利落的向前走,这是我此刻能做到的,第一步。
回到家,我把自己晾在沙发上,看着空荡荡的衣柜发呆。这时,手机响起来,我拿起来一看,一股气血瞬时涌进了大脑中。
是闺蜜发来的,她想约我见一面。
我拿着手机,心里一阵慌张,慌张中又夹杂着大剂量的恨。我双手颤抖,但居然还是按下了这样几个字,“好啊,就明天吧。哪儿见?”
2011年11月09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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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1
7月10日 星期日 闷热
《三言二拍》里,有一个让人很伤感的故事。杭州草桥下,有一个卖冬瓜的人,这人有一种能让自己魂魄出窍的能力,每天,他靠着床睡着,然后派自己的魂魄出门去照顾生意。一天,魂魄在路上买了几片晒干的咸鱼,托邻居拿回家里,妻子从邻居手里结果咸鱼,哭笑不得,就用鱼干一个劲儿的打卖冬瓜的人的头,嘴里说,死人,又拿我来取乐。
魂魄忙了一天,回到家里后,发现自己真身的头上,沾满了咸鱼的污垢,魂魄徘徊在床前,因那污垢,而无法靠近自己的身体,最后,魂魄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真身渐渐发冷僵硬,魂魄无能为力,最后只能大哭着离开。
知道了闺蜜的所作所为之后,我便一直在想,我就是那个卖冬瓜的人的真身。你一时兴起搞死了我,别不信,你从此也便成了孤魂野鬼。
我和闺蜜一直互为真身和魂魄,从小到大,旁人眼里,我们两人都是一朵邪恶复杂毒刺多多的双生花,我们曾经是对方的安全底线,全天下的人被得罪光了,在彼此身上依旧能看到鼓励的笑脸。
但我们两个人的性格完全不一样,用食物打比方的话,我是水煮鱼,她是冬阴功汤,一样的辣,但她的味道更阴柔后劲儿更悠长。
这么多年,只会打短平快战役的我,和喜欢一鸣惊人的她,一路前行,并肩作战,从未想过,队友,有一天会变作对手,这形势变化快的让人猝不及防。
上午,她发来一个短信,问能不能约在我们大学时常去的小饭馆兼咖啡店里见。
我立刻看出了她的目的,这人要打温情牌,大学四年里,我们最熟悉的不是系里的老师和同学,而是这家店的当日套餐和好脾气的店老板。
但是没用,想必她也知道,事已至此,今天我就算是去监狱里探望她,随身携带的同情心也会少的可怜。
我推门进去,她坐在我们的老位置上,看上去整个人很淡定,但她只是长了这样一张脸,我知道她心里已经战战兢兢翻天覆地了。
我在她对面坐下,心里涌出的不是愤怒或是恨意,而是深深的不解,想用桌上的冰水一头泼在她脸上,然后问,你丫至不至于?世上这么多男人,你至不至于拿我手上的这个人,来证明你的女性魅力?
她张了张嘴,但却打不出招呼。服务生走过来,给我端上了一杯麦茶。
我喝不了咖啡,只要喝一口,皮肤就会从上到下泛起一片红斑。这个奇怪的毛病,认识的人里,包括我爸妈和那个负心汉,可能都不知道,但是她知道。
我也了解她喝咖啡既放糖又放奶,且一放起来就没度量,一定要把一杯黑咖啡搞白了,仿佛才心安。我多少次笑话过她这不够彻底的装腔作势。
无话可说,我们都很恍惚很沉默,两个人齐齐看向窗外,不远处的网球场上,穿着短裙的女学生们嘻嘻哈哈的围住教练开着玩笑,那相貌猥琐的怪叔叔教练面庞潮红从头到脚都是血脉喷张。
网球场边上,两个女孩凑在一起,怀里抱着拍子,带着旁观者的神色,精力旺盛的观察着四周,不时发出一阵在我听来缓慢而失真的笑声。
我和她那时候也是,觉得什么都好笑,路人在地上摔倒好笑,打嗝打的止不住好笑,为了爱情要死要活,好像更好笑。
自玻璃的反光中,我看到她在偷偷看着我,欲言又止,目光揣测。
我知道她想说什么。
她或许想说自己是真爱他,两个人天雷勾动地火,**战胜良知,我如果那一刻站在她的位置上,一定也会屈服于本能选择那么做。
我打破沉默,抬头看向她,“说说吧。”
她一惊,“说什么?”
还能说他妈的什么?说说最近我们该去哪儿过夜生活?聊一聊哪儿有便宜的外贸尾货?我现在能跟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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