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0
啥也不要呗,不了了之!是你不要人家的,又不是人家不要你的!
2011年11月03日 0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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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4
嗯嗯,是啊,钱没了可以在赚,结婚可是一辈子的大事啊
2011年11月03日 0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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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8
问题是啥也不要也不行啊,原因是那女的不孝顺,才订婚就老去男方家里吵架。。
2011年11月03日 0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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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8
这次的原因就是,男方家里花30万给他们在仁和买了套房子,签合同的时候是男方的爸爸签的名,原来她说让写她的名字,男方肯定不会同意了,她直接从郑州跑回来了,和男方家里一直闹到了半夜1点
2011年11月03日 0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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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发》规定,房子只要是男方买的,无论写谁的名字,离婚的话都归男方所有。
2011年11月03日 06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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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0
切,只能说这男人没用,自己女人都压不住,找了个泼妇做媳妇!!!没结婚没领证的还由得她说啥???不要她就是不要她,话给她说清楚,门边都不让她进,一家人都当臭狗屎蹲她你看中不????
2011年11月03日 06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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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8
那女的家里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男的是独子,家里光房子什么的最低值150万,宇信两间门面 听他说好像近90个平,还有独家院最低也值40万吧,家里是做生意的,那女的家里就在吴府龙城还是去年房子没涨价的时候给她们家买的二手房,女方就拿了20多万的房钱,父母也没回来,送礼托人跑手续都是男方给办的。能经她那么闹,可以看出男方父母都是实在人,我都不明白了,这女的为什么有点不知足。
2011年11月03日 06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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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5
这种情况下,女方过早提出房子问题,只会造成男方家庭的不信任,此女没智慧算了也是好事
2011年11月03日 06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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