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桐重温小悦悦事件
德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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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小桐 楼主
今天早上看了吉林电视台的《天天五味评》,重温了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感触颇多。
现在的网友对那十八位陌路人指责比比皆是,虽然他们不受法律的制裁,但是难逃道德的谴责。如果我们把视线转移到彭宇案件时,你是否会想起什么?救人反倒被诬陷。不妨我们换个角度去设想,如果我们换做那些路人,我们会去伸出援助之手吗?请你不要那么大义凌然地说“能”。请你们用手捂住自己的脸设身处地一下,在一条佛山的小巷里,一个浑身是血的小孩躺在路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会把她扶起来吗?你说我会,请你们扪心自问,如果当时从那路过,看到此情此景,你真的会去那么做吗?或许你也会与那些陌路人一样同舞吧?视线再次回到彭宇案件,救人的人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美名及称赞,反而落入赔钱的悲剧,那是不是每次我们如果去帮助别人都需要先录下来,或者找几个旁观者帮忙作证,防止以后被诬陷呢?通过彭宇案件,我发现很多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换句话说,没有人敢伸出援手,都是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重新审视小悦悦事件,我们是不是更应该谴责那个肇事逃逸的货车司机呢?撞人不停车,反而从只有几岁的孩子身上无情的压过。我并不是偏袒那些陌路人,只是觉得(中。国)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似乎渐渐丢了些什么,然而那些却是最重要的东西!
最后,让我们一起祝福小悦悦一路走好!
2011年10月25日 12点10分 1
level 8
德惠小桐 楼主
请吧友同志们表个态。[转头]
2011年10月25日 12点10分 2
level 7
说的好
2011年10月25日 12点10分 3
level 8
德惠小桐 楼主
[抖胸]
2011年10月25日 14点10分 4
level 5
在网上看了很多。大致都是以下几条
父母监管不力,两岁多的孩子不可以离开大人的视线。(在很多国家也是要负法律责任)
肇事司机撞人需负法律责任。
路人冷漠,不触犯法律。
说句自己的看法,虽然是不可能的事,可是真希望追根溯源,把南京彭宇案的法官先处理了,如果没有那个判决,这世界是不是还能温暖干净些?
2011年10月25日 15点10分 5
level 8
德惠小桐 楼主
很是同意你的看法,一个彭宇案件丧失了我们最宝贵的东西
2011年10月26日 00点10分 6
level 1
[瀑布汗~]中国不能这样下去了,振作起来,不能让小悦悦事件重演,不能让彭宇案件重演
2011年10月26日 00点10分 7
level 3
说的好!
2011年10月26日 00点10分 8
level 8
德惠小桐 楼主
[揉脸]
2011年10月26日 00点10分 9
level 14
上演在中国大地上的悲剧![88]
2011年10月26日 00点10分 10
level 8
德惠小桐 楼主
[抖胸]
2011年10月26日 03点10分 11
level 5
那个法官开了坏头
2011年10月26日 03点10分 12
level 14
媒体别大肆宣传彭宇这样的案件,也许就不会发生现在这么多事了。
2011年10月26日 04点10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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