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2
极锕
楼主
自清末变法修律以来,西风东渐,中国开始了对发达国家法律的移植。时至今日,已经建立了一个近似西方的法律体系。然而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依然根植在人民大众的心中。对于中国人来说,接受西方的法律学说,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要抛弃自己的文化传统。因为中国的文化传统尤其是中华法系几千年来在中国文化中形成的法律传统与西方根植于罗马法的法律观念在许许多多的层面都有着极大的差异。因此,法律上的冲突,实质也是文化上的冲突。
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观念也是如此,很多理念难以推广,很多时候即便法律做出了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也是困难重重,来自于执法者,来自于民间,甚至来自于立法者自身的阻碍阻挡了中国刑事诉讼关于人权保障方面的改革,进而也阻挡了中国法律本身的改革。
这也就是中国长久以来出现来无数的疑案,改革的呼声不断高涨,然而真正现实的改革却进展异常缓慢的原因。而民众往往对人权、对民主、对法律有着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这种误区正是文化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