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否有必要设立“见死不救罪”这一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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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7日 10点10分 1
level 9
救不救人之自由。何罪之有?
2011年10月17日 10点10分 3
level 6
设你妹
2011年10月17日 10点10分 4
level 11
见死不救判刑呗
2011年10月17日 10点10分 5
level 10
能把现有的法律条文都实施到位了就已经不错了。
2011年10月17日 10点10分 6
level 1
中国应该有必要设立“当官贪一毛钱以上一块钱以下的必死”这一罪名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9
level 8
人性不是法律所能约束的,即使设置又怎样,鲁迅笔下的看客一点不会少,国家该做的不是以法束民,这样和秦皇暴政有何区别?中国的社会道德问题被官员们一再强调,可是道德最腐败的却也是他们,上行下效是最基本的,先做好这点再说吧,这点做好了我估计我都不在了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10
level 7
笑话~天朝连最基本的法律都没有完善~哪有功夫订这个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12
level 7
就算订了也无法执行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13
level 8
这是实话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14
level 9
不能定。遇大水,救人自己可能死了,不救还得判刑,如何处理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15
level 9
又如,人家自杀,你见死不救还要判刑吗?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16
level 11
http://gd.qq.com/a/20111017/000013.htm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17
level 9
又如,人以自杀威胁要你自杀。你如果满足他,你就死了。你不满足他,导致他自杀了,你还得受刑。你什么也没错,却要么死,要么受刑,怎解?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18
level 6
[大笑]
2011年10月17日 13点10分 19
level 13
[Yeah]
2011年10月17日 14点10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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