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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有必要设立“当官贪一毛钱以上一块钱以下的必死”这一罪名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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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不是法律所能约束的,即使设置又怎样,鲁迅笔下的看客一点不会少,国家该做的不是以法束民,这样和秦皇暴政有何区别?中国的社会道德问题被官员们一再强调,可是道德最腐败的却也是他们,上行下效是最基本的,先做好这点再说吧,这点做好了我估计我都不在了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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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天朝连最基本的法律都没有完善~哪有功夫订这个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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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定。遇大水,救人自己可能死了,不救还得判刑,如何处理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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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d.qq.com/a/20111017/000013.htm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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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人以自杀威胁要你自杀。你如果满足他,你就死了。你不满足他,导致他自杀了,你还得受刑。你什么也没错,却要么死,要么受刑,怎解?
2011年10月17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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