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不正之风,维护合法权益,安吉吧再次完胜(申请置顶)!
安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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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7
安吉吧原置顶帖《安吉竹博园,你这样的收费合理吗?请发经委回答!》https://tieba.baidu.com/p/1232992679 同时出现在政府发言人平台上,现在终于有了下文:
发经委答复如下:
竹博园停车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已经原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2008】25号文件批准,小于等于7座的小型车收费标准为5元/辆次,8至19座的中型车收费标准为10元/辆次(以上均不超过4小时为一次),并要求做好工商和税务登记,未做好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不能收费。对您提出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财政局答复如下: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我单位现回复如下:
1、该停车场使用该收据收取停车费不符合规定;
2、对安吉竹博园使用该收据收取停车费的情况我局已通知主管地税分局进行调查处理;
3、已通知安吉竹博园立即纠正使用正规停车费收据。
严重鄙视发经委打酱油式的回答!
2011年10月11日 09点10分 1
level 7
尼玛,发经委油嘴滑舌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
顶财政局!
2011年10月11日 09点10分 2
level 6
支持财政局敢动真格儿的!
发经委跟他的主人一样,就会太极推手!有什么领导就有什么工作作风!安吉老百姓的悲剧!
2011年10月11日 10点10分 3
level 1
发改委 曰你
2011年10月11日 10点10分 4
level 8
强大安吉吧。没有安吉吧,发言人的太极会一直耍下去!别把安吉网友当弱智!
2011年10月11日 10点10分 5
level 10
发经委:对您提出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财政局:已通知主管地税分局进行调查处理
已通知安吉竹博园立即纠正使用正规停车费收据。
一个是“及时进行”
一个是“已经通知查处”
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啊,发经委的人停车要不要收停车费?

2011年10月11日 10点10分 6
level 8
看看安吉各部门谁在打太极!!点击图片放大!!

2011年10月11日 10点10分 9
level 6
又见安吉吧辉煌时刻,赞一个!
2011年10月11日 10点10分 10
level 11
[顶]这个绝对的顶
2011年10月11日 10点10分 11
level 8
管的部门太多
2011年10月11日 10点10分 12
level 8
财政局只是说使用收据不符合规定,经行调查处理并纠正,
并没有说收停车费不合理,这个安吉吧胜利从何说起?
当初发帖目的应该不是仅是为了一张“正规发票”吧?
城管在地铺街上收停车费给你“正规发票”了吗?
有本事让城管也提供“正规发票”就算你胜利。
2011年10月11日 10点10分 14
level 10
也是。
不过不管怎么说,总算有个纠正的回应出来了 总比睬都不睬你要强,关键是以后收费景点将会以此为戒,起码要小心点,这才是真正的意义。
2011年10月11日 11点10分 15
level 7
顶一下财政
2011年10月11日 11点10分 16
level 8
这个纠正跟草民毛关系没有,不管是提供收据还是“正规发票”,反正是被鱼肉了,
根据发经委的回复,按规定小型车是收5元的,
但实际是收10元的,这个违规收费不知该怎么查处?又该哪个部门查处?
PS:我10月7日去就是被收10元,当时有朋友在旁边,怕难为情就没有跟他理论
另:楼主的标题有点言过其实,维护合法权益?尚早,需要继续努力。
2011年10月11日 11点10分 17
level 1
还好我们安吉有网络发言人网站,长兴就没有,长兴吧里的问题好象除了删就是删,没看见有回应
2011年10月11日 11点10分 18
level 1
发经委回答也没问题的,“并要求做好工商和税务登记,未做好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不能收费。对您提出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没有发经委通知财政局注意税务登记的问题,也没这么快回答掉。还是网络发言人网站有效果,至少让我们安吉吧人看到真相,以后有什么问题,及时要到网络发言人网站去问一下,及时找到结果。最好是网络发言人能到安吉吧来直接回答。
2011年10月11日 11点10分 19
level 5
[顶]
2011年10月11日 11点10分 20
level 13
2011年10月11日 12点10分 21
level 11
希望财政局动真格了,顶一个
2011年10月11日 12点10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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