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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之前,中国很少有我这样的作家,所有我没有任何人的经验可以去参考 郭敬明坐在还散发着装修味的蓝白色调的办公室里,回答问题时依旧思维敏捷。他会认真问记者对问题的定义,然后微侧着头思考,再迅速给出答案。和以前的他不同的是,现在的郭敬明 面对记者的各种提问,多了一份淡定自若和久违的笑容。 这是郭敬明官司后,首次面对媒体。 商业化是郭敬明的标签,他并不否认,现在,他以过来者的姿态培育新人,继续走文学与商业成功结合之路,他也认定将在这条路上跌跌撞撞地前行。 “我不相信一个作家可以靠抄袭畅销5到10年” 中国新闻周刊:这个官司中,李寻欢曾想让你和庄羽私下调解,你为什么不接受? 郭敬明:我不喜欢私下调解,否则我为什么等到今天,还在坚持。那是以损失自己的某种尊严和代价来换来的,我不喜欢。 这是我的意思,春风文艺出版社也不接受。我不后悔,让我再选一次还这样,你可以说这是人的固执,但做人还是要有一点这样的东西,如果完全丧失了就没有意义了。 中国新闻周刊:官司持续了3年,这3年其实你什么事也没耽误。你一点都不在乎吗——别人对你的评价或者结果? 郭敬明:我以前很在乎,一开始也会聊很多,到后来这事情关注的人太多也太久了,反而你就不会想聊这个事情了,没有兴趣了。 我已经不想再介入到这个事情,因为太多的人有太多的想法,不论我怎么说也无法去改变别人认定的想法。我一审时有一点难受,二审还好,对最后的结果有一些失望。 中国新闻周刊:这个官司对你来说,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郭敬明:当然很多。这3年让我比其他小孩起码提前成熟了6年,加速了我的成长。 我觉得我现在不像23岁,26岁还差不多。我做过那种心理年龄的测试,我有时是28岁,有时是30岁。 中国新闻周刊:有没有想过,你现在的做法和说法,会影响很多你的粉丝们,尤其是年龄小的孩子,有没有担心你的表现会带给他们不好的影响? 郭敬明:我希望给他们很正面的影响。如果他们觉得我做错了,我就是不承认或不道歉,那影响是坏的;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有错,我坚持我的原则,他们会认为(这样做)是好的。所以这种影响是双层面的。 而且我不相信一个作家可以靠抄袭畅销5到10年。我会继续写,你们现在不相信我没关系,我一直站在这里,再写10年、20年——只怕你们没有耐心去等。我相信总有一天别人会看到我的才华。我写的东西天生就有市场感” 中国新闻周刊:看你小说的人,都有一个印象,小说里的情节里有很多很流行的元素和信息,你有意识使小说有时尚感吗? 郭敬明:我文字的风格与我的性格有关,我本身就是两面的,既乐观又阴郁。 我并非有意增添时尚感,是我写的东西天生就有市场感。我就是把对身边事物及审美的情趣赋予到作品里去。 我平时会了解很多流行资讯,但不是为了写小说,而是为了让自己更时尚一些。(大笑) 中国新闻周刊:你觉得你的作品商业化吗? 郭敬明:你的审美经过几部作品的检验,发现是受到读者喜爱的,所以只要按照你的审美去做就OK。没有任何一部作品可以避免商业化,除非你书出版不卖,或者定价为零,你才有资格来骂我商业化。 我比较反感把商业化定义为庸俗,商业化其实是受欢迎的一种标准。确实有很多商业化的东西不具有品质,但不能否认有很多商业化的作品里面是有精华的。一个东西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一定有他的可取之处,全盘否定既不理智也不客观。 中国新闻周刊:小说对于你,更接近是一个受欢迎产品还是一个文学理想? 郭敬明:兼顾,是我的理想也是我的兴趣,正好又是我的事业。文学理想对于我来说就是让更多的人喜欢,但我没有拿奖的理想,这对我来说不重要。 文学作品好坏的标准是由读者来评判,一百人买回去至少大部分人觉得不后悔,下一本书还会买,而不是听了宣传和炒作才买来看的。我从来都是按照自己的品味来写东西,其实我现在的作品十几岁的小孩已经不是非常喜欢,他们可能喜欢更加动漫和年轻化的东西,但我还会坚持自己的风格。
2006年08月11日 12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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