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专辑销量,请太麦不要发首唱会DCD
李宇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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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美卡还是其他公司来坐专辑的发行,玉米不管,你们自己协调。谁都知道第一张专辑对歌手的意义。请太麦不要发首唱会的VCD/DVD,以确保权力冲刺专辑销量。谢谢!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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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楼~~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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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同意,路过帮你补楼,,,,,,,,,,我补补补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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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ewssc.org/gb/Newssc/meiti/cdsb/whyl/userobject10ai1049339.html《彻底商报》今天的新闻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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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春春专辑未发先遭官司 2006-8-10 4:27: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好事多磨!据李宇春的唱片签约公司太合麦田(以下简称太麦)透露,李宇春新专辑首唱会将于9月20日在北京展览馆剧场举行。但就是这场首唱会,成为了太麦与李宇春首张专辑发行公司广东美卡音像有限公司之间的长期矛盾的导火索。昨日,美卡方面证实,因李宇春的专辑上市时间一拖再拖,他们的确已经于7月11日在广州起诉了太麦,而当地法院已受理此案,9月12日官司就将在广州首次开庭。  美卡:专辑一推再推,还签合同干吗?  早在6月1日李宇春官方网站开通的当天,太麦就发布了一条“李宇春首张个人专辑首唱会歌迷箴言征集”的活动消息,并透露:李宇春有望在新专辑首唱会上演绎为数过半的曲目甚至演唱整张专辑曲目。这个消息引起了玉米的高度关注,以致太麦后来还发布了相关通告以澄清一些不实猜测。关注这一安排并感到不安的还有美卡唱片,因为他们获悉太麦方面有打算推出首唱会视频版专辑的计划,这对只握有李宇春首张专辑CD唱片版权的美卡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威胁。  唱片出版方和发行方的矛盾在一天天积累,记者于昨日获悉美卡已经于上月起诉太麦。记者随即联系上广东美卡的负责人,他证实了此事并表示:“起诉的原因是:之前我们已经三次收到太麦即将交给我们母带的消息,但后来都是一推再推,这让我们遭受了很大损失。去年11月我们签约,太麦承诺说2006年2月份给我们李宇春的母带和制作资料,但是后来就推到3月,然后是5月,现在7月也泡汤了!我们可以接受他们的解释,但是不能一而再再而三,总是说李宇春演出忙没有档期,录音没有时间,那签合同干吗?我们全年的营销计划都是围绕李宇春这张专辑在安排,但总是一次次空等,这造成了很大的间接经济损失,而且我们在经销商和歌迷中的信誉也受到了很大的不良影响。我们只有不停地和经销商和玉米们去解释。做生意都讲究和气生财,我觉得即使让我们理解对方,也要有个底线,李宇春演出是正经事,出唱片就可以随意耽搁吗?所以,我们希望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发行公司的正常权益,我们提出了一些索赔要求,目前还不便透露具体内容!”  导火索:美卡不满太麦出售首唱会版权  李宇春的演出和广告约雪片似的多,她的忙碌是众所周知,唱片延迟推出的消息也多次见诸报端;美卡已经等了半年有余,为什么突然在7月沉不住气了?其实让美卡感到最为难受的太麦准备出售的首唱会视频版VCD、DVD版权的问题。记者挂通了另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灵通人士,作为广州音像界的另一家发行公司,他表示最近有人欲向他们出售李宇春新专辑首唱会的现场演唱音像版权:“北京那边希望把李宇春首张专辑的现场签唱会的VCD版权和DVD版权卖给我们公司,而且曲目和CD唱片的一样,这意味着李宇春首张唱片上市时,市场上就可以买到同一曲目的两个专辑,一个是视频的,一个是音频的,但却由两家不同的发行公司分别发行。但是后来这事就没有什么消息了。据说,北京那边又联系了另一家发行公司。”  美卡的负责人证实了此事:“太麦希望我们能再买下李宇春首唱会视频版VCD、DVD的版权,但他们的开价很高,我们为了购买李宇春的CD唱片版权,已经付出了巨额款项,因此不愿意购买VCD、DVD的版权。太麦于是就另寻下家,这让我们感到非常难受。”  太麦:母带已好,美卡迟迟不打款  据悉,太麦目前正在全力筹备9月20日的李宇春首唱会。太麦常务副总张璐表示,公司对这张专辑很重视,这个首唱会只是整个推广的一部分。新专辑中已经提前曝光的有《happy wake up》《冰菊物语》两首歌曲。虽然专辑的名称并未最终确定,但制作人张亚东为这张专辑创作的两首歌曲《loving》《皇后与梦想》极有可能作为专辑的主打。  张璐承认已经收到美卡起诉的传票,但对于官司他们很坦然:“这是美卡违约在先,而我们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按照我们大合同的约定,他们还该再次付剩余的唱片版权费用给我们,这个数字不能具体透露。关于付这笔款的细节是约定在最初的大合同之外的,时间商定在春春专辑发行之前。但我们通知了他们几次,说母带都做好了,请付钱,但他们就是不打款,我想是他们的资金链出了问题。对于延迟的问题,美卡没有任何理由责怪我们,因为此前我们已经给了他们一张李宇春生日单曲碟了,这是没收任何版税的,但他们擅自把单曲碟的价钱定得很高,一张50元左右,这让我们承受了很多的非议。现在美卡如果能把这笔钱补足,那还有得商量,如果不付,我们就找其他的发行公司。”  记者问:“难道春春的专辑目前还根本没定发行公司?”张璐表示:“差不多,但专辑9月初一定发,不能再拖了!”张璐表示该专辑是7月20多日完成了全部录制工作的。对于9月20日将推出首唱会VCD、DVD专辑的事,张璐表示曾经有这个打算,但目前还没完全落实,现在首要问题是解决9月初CD的发行。  美卡:卖给第二家发行公司就是“重婚”  事件的复杂性超出记者的预料,记者回头又再次采访了美卡的负责人,他愤怒地称:“这不是给不给钱的问题,而是我们要对太麦的延误讨一个说法!李宇春专辑,我们签的全年大合同的版权费是830万,我们先期已经付给他们几百万了,现在他们向我们追讨剩下的钱,我们有钱也不会付给太麦!因为我们已经错过了最佳的销售时期,现在新一届的超女冠军都要诞生了,李宇春的专辑已经不值那么多钱了,市场的销售量已经不及以前了,如果要我们付钱,那就得重新谈条件!我们觉得太麦这样的公司太有欺骗性了,他们总是说母带已经做好了,但市场已经过去半年了。而且我估计他们的母带到现在都没有真正做好!但他们不愿意降价,从接到法院传票到现在,他们一个电话都没跟我们打!这次我们就是要对太麦说不!对李宇春说不!发行行业不能再受上流版权公司这样的压榨了!而且他们还想出首唱会的音像版权,宋柯也太精明了吧!”  他还强调:“我们咨询过律师,对于有官司纠纷的唱片版本,不能重复卖给第二家发行公司,否则就是违约违法的,就相当于犯了重婚罪,其实现在我们已经不想要李宇春专辑的发行权了!如果太麦通过其他发行公司发行李宇春专辑,就相当于是盗版,那我们就会加倍征讨他们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个官司两年不解决,李宇春就不能发专辑,这对一个歌手而言,将是致命的打击!因此我们根本不怕打官司。”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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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玉米在事情还没明朗的情况下把嘴吧闭上.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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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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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这样会分散精力的~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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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玉米在事情还没明朗的情况下把嘴吧闭上.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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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9楼.玉米安心做粉丝就好,这种事没必要馋和.小心好心帮倒忙.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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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搂,发行的事情玉米管不着,只是单纯建议为了力保专辑销量不要发首唱会DVD/VCD不对吗?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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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了,只要能让更多的人认识李宇春,喜欢李宇春.专辑也好,dvd也好,不都一样?不用担心销量,dvd卖得好,一样会算到李宇春头上.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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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议和专辑谁发行、什么时候发行、怎样发行无关!有没有问题都要建议!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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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DDDDDDDDDD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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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美卡还是其他公司来坐专辑的发行,玉米不管,你们自己协调。 谁都知道第一张专辑对歌手的意义。请太麦不要发首唱会的VCD/DVD,以 确保权力冲刺专辑销量。 谢谢! 顶顶顶顶顶!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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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唱会的碟就算要发,也没那么快,怎么也得几个月,到时候冲击就不是很大了.电影公映一段时间不也得售碟么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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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首唱,等制作好发出来,至少2个月.那个时候,专辑销量的高峰期已经过了,正好凭借首唱vcd再火一把.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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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都是为了获利,宋柯也不能免俗,还是相当精明啊,春春啊,谁都想多吃几口,真正为了春春音乐的考虑能有几人?恐怕只有我们玉米了。唉,都是短视的商人。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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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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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8楼的,我就是想买首唱会和专辑!怎能不出,而且首唱会是不售票的~~~很多玉米去不了的!
2006年08月10日 00点08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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