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拒不付余款
不往账户存1分钱
![[气愤]](/static/emoticons/u6c14u6124.png)
小媛的律师王禄锦说,一审判决后,家属提出上诉。去年11月10日,榆林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由远通附小承担受害人小媛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6万余元。
但是,判决生效后,在原告多次催要下学校支付了1万多元,余款迟迟未能兑现。
今年8月1日,万般无奈下,小媛的父亲申请绥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及时研究方案做工作,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冻结其账户,可被执行人故意不往账户存一分钱,使执行一度无法进行。
为使案件取得突破,执行法官转变思路,执行局长和执行人员多次去被执行人主管部门即绥德县教育局,和教育局领导进行座谈,说明案件的严重性,以及不执行将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最后终于在绥德县教育局的协调下,学校将款打至绥德法院银行账户上,使案件执结。
9月19日,绥德法院执行法官将余款9万余元送到受害人父亲手中。
事件过去两年了,“孩子现在好多了,脸上有笑容了,也懂事,经常还帮大人做家务。”小媛的爸爸说,过去的就过去吧,只要孩子以后没事就好。